關于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政策定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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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巖1由 分享
[論文摘要]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起步較晚,國家在高等職業教育政策方面的制定與推行也相對較晚。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國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與政策來推進和指導高等職業教育。本文主要從高等職業教育在政策定位方面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了研究。
[論文關鍵詞]高等職業教育 政策定位 取得的 成績存在的問題 加強的方向
一、高等職業教育在政策定位方面取得的成績
(一)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
高等職業教育要想獲得長久的發展,取得與普通高等教育同等的地位,就需要在法律上獲得明確的規定,用法律來給高等職業教育保駕護航。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高等職業學校教育根據需要和條件由高等職業學校實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學校實施。”這是我國第一次把高等職業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并明確了辦高等職業教育的主體是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是普通高等學校?!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68條規定:“本法所稱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茖W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這就進一步確立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并把高等職業教育看作是我國高等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處于同等的地位,表明它們之間沒有層次的差別,從而在法律上把高等職業教育提到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來。
(二)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
正如上面我們談到的那樣,當高等職業教育獲得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的地位,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有機的組成部分之后,需要明確的是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在我國各自要承擔什么樣的任務,要主管教育的哪一方面,滿足社會上的哪一種需求。這就需要政策的進一步引導,以明確兩者之間的分工,特別是要明確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為此1999年國務院批轉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面向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適應就業市場的實際需要,培養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需要的實用人才,真正辦出特色。主動適應農村工作和農業發展的新形勢,培養農村現代化需要的各類人才。”199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指出:“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培養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和農村急需的專門人才。”這里明確地指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具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和農村的急需的專門人才,從而為高等職業教育的人才培養指明了方向,明確高職人才培養的核心是“實用型人才”。
(三)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主體
由于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是一個新生的事物,就需要國家從政策的角度對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主體進行確認,從而使其舉辦高等職業教育有法可依,有政策的支持。1994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通過現有的職業大學、部分高等??茖W校和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改革辦學模式,調整培養目標來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仍不滿足時,經批準利用少數具備條件的重點中等專業學校改制或舉辦高職班等方式作為補充來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補”發展高職的方針。1999年1月由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則在重申原來的“三改一補”發展方針之外,還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設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1999年1月,教育部、國家計委印發的《試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高等職業教育由以下機構承擔:短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校、普通高等??茖W校、本科院校內設立的高等職業教育機構(二級學院)、經教育部批準的極少數國家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合格標準的成人高校等。這樣就形成“六車道”一起辦高職的繁榮局面,從而在法規政策上明確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主體,為高等職業教育的迅速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 確立了高等職業院校設置的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主體只有具備一定的高等教育辦學條件,才能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如果條件不達標,就不能滿足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需要,也不能有效地完成人才培養計劃。為此,國家對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標準和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1997年,原國家教委頒布了《關于高等職業學校設置問題的幾點意見》,對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條件和設置的標準提出了明確的規定。2000年3月,教育部在此基礎上頒布了《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這個文件對高職學校校系兩級領導的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土地和校舍面積、實習實訓場所、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課程與專業設置、基本建設投資和正常教學等各項工作所需的經費等條件作了規定。通過這些規定,保證了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的質量,保證了高職教育的進一步發展。
(五)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體制
高等職業教育在辦學之初是依附于普通高等學校,是用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來管理高等職業教育的,這種管理方式不符合教育管理的規律,也無法區別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差別。為此,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法規與政策來逐漸明確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體制,使它與普通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區別開來。1999年1月由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要通過試點逐步把高等職業教育的招生計劃、入學考試和文憑發放等方面的責權放給省級人民政府和學校,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家宏觀指導下,對本地區高等職業教育的現有資源進行統籌。”1999年年1月在《試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實施意見》中指出:“在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計劃中,安排10萬人專門用于部分省(市)試行與現行辦法有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規定“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為??茖哟螌W歷教育,其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教育事業費以學生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畢業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由舉辦學校頒發畢業證書,與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樣實行學校推薦、自主擇業”。“國家主要負責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制定基本統一的質量標準、管理辦法,編制年度指導性計劃,審定舉辦學校的資格,以及對試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這部分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國家不再統一印制畢業證書內芯”。從而將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權限逐漸下放到省級人民政府,由省級人民政府進行管轄,其畢業證書由學校來頒發,教育事業費以學生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從而把高等職業教育管理體制與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體制區別開來。
(六) 探索與總結了高職人才培養模式的特征與具體措施
2000年1月,《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歸納的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為根本任務;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以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為主線設計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培養方案;畢業生應具有基礎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知識面較寬、素質高等特點;以“應用”為主旨和特征構建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實踐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技術應用能力,并在教學計劃中占有較大比重;“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是提高高職高專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學校與社會用人部門結合、師生與實際勞動者結合、理論與實踐結合是人才培養的基本途徑。高職高專不同類型院校都要按照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協作攻關,各創特色。2000年1月,《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全面提出了改革高職高專人才培養的若干具體措施。內容涉及教育思想觀念轉變,專業設置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改革,實踐教學體系改革,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改革,師資隊伍建設以及教學與生產、科技工作、社會實踐相結合,加強教學管理等多個方面,并組織實施了“21世紀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內容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計劃”,從而為高等職業院校的人才培養提出了具體措施。
(七) 積極推動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
近些年,國家相繼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法規積極推動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并在政策方面給予了保障和支持。1995年,原國家教委發布了《關于開展建設示范性職業大學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專業改革的基礎上建設一批示范性學校,逐步帶動職業大學總體辦學水平的提高,促進職業大學的健康發展”,并提出了示范性職業大學建設的目標要求。其中對于學校規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規模達到3000人以上;占地面積250畝以上;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圖書總數25萬冊以上;實驗實習設備總值1200萬以上。”1999年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進一步提出,挑選30所現有學校建設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通過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建設,大大改善了我國高等職業院??傮w水平,提高了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了高等職業教育的迅猛發展。
(八) 建立了職業教育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立交橋
職業教育的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既存在差別也存在聯系,高等職業教育與初等、中等職業教育之間也存在層次的差別,但根本上它們都屬于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都屬于高等教育的組成部分,但其教育的目的和任務又存在著不同。為了促進各種教育和諧有序地發展,保證各種教育之間的有機聯系,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法規和政策為職業教育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搭建了橋梁,以使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進行選擇,以繼續進行深造。1999年1月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之間的立交橋,允許職業技術院校的畢業生經過考試接受高一級學歷教育。”“加快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的步伐,探索多種招生方法,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有一定比例(近期3%左右)可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普通高中畢業生除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外,多數應接受多種形式的高等職業教育,提高素質。”“依據《教育法》和《職業教育法》,要努力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特點的職前與職后教育培訓相互貫通的體系,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與培訓相互銜接,并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1999年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指出:“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不同類型教育相互溝通、相互銜接的教育體制,為學校畢業生提供繼續學習深造的機會。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可采取多種方式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畢業生經過一定選拔程序可以進入本科高等學校繼續學習。”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明確了各類型教育之間的聯系,有利于學生按照自己的選擇從高等職業院校進入普通高等院校進行學習和深造。
[論文關鍵詞]高等職業教育 政策定位 取得的 成績存在的問題 加強的方向
一、高等職業教育在政策定位方面取得的成績
(一)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
高等職業教育要想獲得長久的發展,取得與普通高等教育同等的地位,就需要在法律上獲得明確的規定,用法律來給高等職業教育保駕護航。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高等職業學校教育根據需要和條件由高等職業學校實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學校實施。”這是我國第一次把高等職業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并明確了辦高等職業教育的主體是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是普通高等學校?!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68條規定:“本法所稱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茖W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這就進一步確立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并把高等職業教育看作是我國高等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處于同等的地位,表明它們之間沒有層次的差別,從而在法律上把高等職業教育提到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來。
(二)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
正如上面我們談到的那樣,當高等職業教育獲得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的地位,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有機的組成部分之后,需要明確的是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在我國各自要承擔什么樣的任務,要主管教育的哪一方面,滿足社會上的哪一種需求。這就需要政策的進一步引導,以明確兩者之間的分工,特別是要明確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為此1999年國務院批轉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面向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適應就業市場的實際需要,培養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需要的實用人才,真正辦出特色。主動適應農村工作和農業發展的新形勢,培養農村現代化需要的各類人才。”199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指出:“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培養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和農村急需的專門人才。”這里明確地指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具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和農村的急需的專門人才,從而為高等職業教育的人才培養指明了方向,明確高職人才培養的核心是“實用型人才”。
(三)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主體
由于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是一個新生的事物,就需要國家從政策的角度對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主體進行確認,從而使其舉辦高等職業教育有法可依,有政策的支持。1994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通過現有的職業大學、部分高等??茖W校和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改革辦學模式,調整培養目標來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仍不滿足時,經批準利用少數具備條件的重點中等專業學校改制或舉辦高職班等方式作為補充來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補”發展高職的方針。1999年1月由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則在重申原來的“三改一補”發展方針之外,還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設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1999年1月,教育部、國家計委印發的《試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高等職業教育由以下機構承擔:短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校、普通高等??茖W校、本科院校內設立的高等職業教育機構(二級學院)、經教育部批準的極少數國家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合格標準的成人高校等。這樣就形成“六車道”一起辦高職的繁榮局面,從而在法規政策上明確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主體,為高等職業教育的迅速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 確立了高等職業院校設置的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主體只有具備一定的高等教育辦學條件,才能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如果條件不達標,就不能滿足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需要,也不能有效地完成人才培養計劃。為此,國家對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標準和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1997年,原國家教委頒布了《關于高等職業學校設置問題的幾點意見》,對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條件和設置的標準提出了明確的規定。2000年3月,教育部在此基礎上頒布了《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這個文件對高職學校校系兩級領導的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土地和校舍面積、實習實訓場所、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課程與專業設置、基本建設投資和正常教學等各項工作所需的經費等條件作了規定。通過這些規定,保證了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的質量,保證了高職教育的進一步發展。
(五) 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體制
高等職業教育在辦學之初是依附于普通高等學校,是用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來管理高等職業教育的,這種管理方式不符合教育管理的規律,也無法區別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差別。為此,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法規與政策來逐漸明確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體制,使它與普通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區別開來。1999年1月由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要通過試點逐步把高等職業教育的招生計劃、入學考試和文憑發放等方面的責權放給省級人民政府和學校,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家宏觀指導下,對本地區高等職業教育的現有資源進行統籌。”1999年年1月在《試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實施意見》中指出:“在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計劃中,安排10萬人專門用于部分省(市)試行與現行辦法有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規定“按新的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舉辦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為??茖哟螌W歷教育,其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教育事業費以學生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畢業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由舉辦學校頒發畢業證書,與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樣實行學校推薦、自主擇業”。“國家主要負責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制定基本統一的質量標準、管理辦法,編制年度指導性計劃,審定舉辦學校的資格,以及對試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這部分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國家不再統一印制畢業證書內芯”。從而將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權限逐漸下放到省級人民政府,由省級人民政府進行管轄,其畢業證書由學校來頒發,教育事業費以學生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從而把高等職業教育管理體制與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體制區別開來。
(六) 探索與總結了高職人才培養模式的特征與具體措施
2000年1月,《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歸納的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為根本任務;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以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為主線設計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培養方案;畢業生應具有基礎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知識面較寬、素質高等特點;以“應用”為主旨和特征構建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實踐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技術應用能力,并在教學計劃中占有較大比重;“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是提高高職高專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學校與社會用人部門結合、師生與實際勞動者結合、理論與實踐結合是人才培養的基本途徑。高職高專不同類型院校都要按照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協作攻關,各創特色。2000年1月,《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全面提出了改革高職高專人才培養的若干具體措施。內容涉及教育思想觀念轉變,專業設置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改革,實踐教學體系改革,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改革,師資隊伍建設以及教學與生產、科技工作、社會實踐相結合,加強教學管理等多個方面,并組織實施了“21世紀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內容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計劃”,從而為高等職業院校的人才培養提出了具體措施。
(七) 積極推動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
近些年,國家相繼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法規積極推動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并在政策方面給予了保障和支持。1995年,原國家教委發布了《關于開展建設示范性職業大學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專業改革的基礎上建設一批示范性學校,逐步帶動職業大學總體辦學水平的提高,促進職業大學的健康發展”,并提出了示范性職業大學建設的目標要求。其中對于學校規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規模達到3000人以上;占地面積250畝以上;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圖書總數25萬冊以上;實驗實習設備總值1200萬以上。”1999年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進一步提出,挑選30所現有學校建設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通過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建設,大大改善了我國高等職業院??傮w水平,提高了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了高等職業教育的迅猛發展。
(八) 建立了職業教育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立交橋
職業教育的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既存在差別也存在聯系,高等職業教育與初等、中等職業教育之間也存在層次的差別,但根本上它們都屬于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都屬于高等教育的組成部分,但其教育的目的和任務又存在著不同。為了促進各種教育和諧有序地發展,保證各種教育之間的有機聯系,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法規和政策為職業教育不同層次之間,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之間搭建了橋梁,以使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進行選擇,以繼續進行深造。1999年1月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之間的立交橋,允許職業技術院校的畢業生經過考試接受高一級學歷教育。”“加快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的步伐,探索多種招生方法,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有一定比例(近期3%左右)可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普通高中畢業生除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外,多數應接受多種形式的高等職業教育,提高素質。”“依據《教育法》和《職業教育法》,要努力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特點的職前與職后教育培訓相互貫通的體系,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與培訓相互銜接,并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1999年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指出:“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不同類型教育相互溝通、相互銜接的教育體制,為學校畢業生提供繼續學習深造的機會。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可采取多種方式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畢業生經過一定選拔程序可以進入本科高等學校繼續學習。”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明確了各類型教育之間的聯系,有利于學生按照自己的選擇從高等職業院校進入普通高等院校進行學習和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