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
考試都是我們人生中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經歷,那么你知道2017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7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的有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7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
2017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表明原人事部、原建設部發布的《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和《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9〕121號)和《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同時廢止,并將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為城鄉規劃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負責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擬定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考試時間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城鄉規劃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其他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2017年全國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為10月21、22日。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城鄉規劃原理》 | 10月21日 9:00-11:30 |
《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 | 10月21日 14:00-16:30 |
《城鄉規劃相關知識》 | 10月22日 9:00-11:30 |
《城鄉規劃實務》 | 10月22日 14:00-17:00 |
考試科目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試大綱
城鄉規劃是一項重要政府職能,經批準的城鄉規劃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行政。遵循依法行政原則,《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城鄉規劃法規,含城鄉規劃行政法學基礎、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是城鄉規劃管理,含城鄉規劃管理基礎知識、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本科目考試目的是:考核應試人員對行政法學和公共行政管理基本知識,城鄉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與規范以及城鄉規劃方針政策,城鄉規劃管理的目的、原則、內容和方法以及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等有關知識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報名時間
各地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不同,考生可關注各地人事考試網或環球網校城鄉規劃師頻道考試報名欄目獲取最新報名信息。
2017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于2017年6月6日開始。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注:(1)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2)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3)“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4)“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免考條件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符合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
報名費用
2017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費用應以各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報名流程
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和繳費,考生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審核工具軟件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考生完成注冊后,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上傳處理好的照片。
準考證打印
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一般應于考前半個月或考前一周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或領取)準考證。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確認點聯系。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證書。符合免考條件(一)的需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相關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考條件(二)的需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相關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新規定施行前,依據《人事部 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等有關規定,取得的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與按照新規定要求取得的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效用等同。
合格標準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 試
第六條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七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三)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五)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七)人事部、建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建設部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編制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并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必須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第九條人事部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并負責組織或授權組織實施考務工作。
第十條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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