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來城市規劃_安徽省未來城市規劃內容
城市規劃法律程序制度建設是城市規劃行政法治化的重要方面和必然要求。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安徽省未來城市規劃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安徽省未來城市規劃
(2016—2025年)
未來十年,是決戰決勝全面小康、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的重要時期,也是我省城鎮化發展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的關鍵時期。為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依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安徽總體方案》等,編制《安徽省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2016—2025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現實基礎
“十二五”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省堅持工業化、城鎮化雙輪驅動,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城鎮化水平快速持續提升。
質量和速度雙提升,開始進入城市主導型社會。全省城鎮人口五年增加約550萬人,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超過全國平均速度,城鎮常住人口首次超過農村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5%,初步進入城市主導型社會。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穩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階段性成效。
承東啟西和聯南接北作用雙發揮,在全國的地位顯著提升。我省在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重要樞紐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合肥市成為長三角副中心城市和國家綜合交通樞紐,皖江八市納入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阜陽、蚌埠成為中原經濟區重要中心城市,安慶、六安成為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中心城市,黃山、池州成為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核心城市。
集聚與帶動效能雙加速,網絡化城鎮體系基本形成。合肥都市圈不斷壯大,以19%的國土面積集聚了25%的人口,創造了34%的地區生產總值,城鎮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在全省發展中的核心帶動作用日益突出;皖江城市帶綜合競爭力顯著增強,成為全省城鎮化和工業化的重點地區;皖北城市群逐步探索出農業地區“四化”協調發展的城鎮化路徑,發展實力不斷提升。
規模與品質雙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提高。規模等級不斷完善,合肥市區常住人口規模超過400萬,蕪湖、蚌埠、阜陽、淮南、淮北市區常住人口規模超過100萬,馬鞍山、安慶、六安、宿州、銅陵、亳州市區常住人口規模超過50萬,市區常住人口規模50萬人口以下小城市65個,建制鎮843個。綜合承載力不斷提升,城市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宜居性和可持續性不斷增強,吸納了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任務艱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一直在低位徘徊,2015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低23個百分點,未來全省每年需解決大約100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任務非常艱巨。二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競爭力不強。省域各中心城市尚未形成合理分工、緊密關聯的網絡化體系,都市圈、城市群、城市組群協同發展仍未取得實質性突破,省域中心城市在全國的綜合競爭力和影響力有待提升。地區發展差距較大,皖北地區城鎮公共服務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三是城鎮化發展模式粗放。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土地使用效益低。重外延輕內涵、重外表輕功能、重地上輕地下,交通擁堵、霧霾天氣增多、水環境遭受污染等城市病現象急需改善。城鎮排水防澇、防災減災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城鎮發展特色不鮮明。“千城一面”現象普遍存在,在城鎮建設中未能有效保護傳統地域文化要素,未能形成具有明顯地域特色和歷史人文氣息的城市風貌。五是城鎮管理和服務水平不高。智慧城市建設滯后,城市管理模式尚待創新。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與服務水平不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任務艱巨。現行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土地管理、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等制度,制約了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的提升。
第二節 發展態勢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城鎮化增速將有所放緩,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適應內外部環境和條件的深刻變化,加快邁向質量與速度并重、以提升質量為主的新階段。
區域地位更加突出,人口回流趨勢明顯。隨著國家“三大戰略”的加快推進,我省在區域發展中的區位優勢將更加突出。新常態下全國經濟發展對內需的依賴加深,以及中西部地區城鎮化快速發展這兩大趨勢使得我省在吸引勞動力和消費群體的相對優勢逐漸顯現,人口回流規模將逐步增加,向省內特大城市和縣城集聚現象將更加突出。省內跨市流動趨勢也將隨之增強,省域內人口將主要向合肥和皖江等地區集中,就近就地城鎮化和省內異地城鎮化趨勢明顯。
城市聯系更加緊密,城市群將成為我省城鎮化主體形態。隨著綜合交通、信息技術等條件的改善,城市間時空聯系、要素關聯度日趨密切,城市之間日益重視產業合作、生態共保、設施協調等,增強區域整體競爭力的需求越來越強,都市圈、城市群、城市組群將成為我省城鎮化發展的主體形態,合作發展的體制機制將逐步完善。
發展理念面臨轉變,城鎮化動力和模式更加多樣化。隨著城鎮化和經濟發展階段的變化,城鎮化動力將由單一的工業化主導向農業現代化、信息化等多元動力協同驅動轉變,服務業與高科技產業對城鎮化的促進作用日益明顯。發展模式也將由高度依賴要素投入的粗放模式向更多依賴創新、綠色、共享、協調的集約模式轉變。城鎮人口比重的持續提升,要求城鎮化更加突出以人為核心的發展理念,著力提高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和宜居性。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一尊重五統籌”城市工作方針,堅持主體功能區規劃布局,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高質量為關鍵,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著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著力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著力提升城鎮綜合吸引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著力推進“四創一建”,著力增強城鎮居民文明素質,努力走出一條體現時代特征、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走在全國發展方陣前列、不斷開創美好安徽建設新局面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公平共享。把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積極引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使全體居民共享城鎮化發展成果。
協同聯動,多元統籌。把都市圈和城市群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空間載體,分類引導中心城市、縣城、小城鎮發展,提倡區域差異、文化多元和形態多樣,形成不同區域城鎮化各具特色、多元統籌、競相發展的局面。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生態優先,綠色集約。以綠色發展為引領,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框定總量,限定容量,合理控制城市開發邊界,挖潛存量,做優增量,優化城市內部空間結構,提高國土空間利用效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充分利用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省政策機遇,堅定不移推進改革創新,打破體制機制瓶頸制約,形成推動城鎮化發展的多元動力,釋放促進城鎮化發展的新動能。采取“先試點后推廣”模式,鼓勵各地開展專項試點,推動相關改革舉措在試點地區先行先試。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5%。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逐步縮小。
城鎮化空間呈現新格局。合肥都市圈成為全省核心增長極和長三角城市群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增長極。合肥作為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更加突出,區域中心城市競爭力明顯提高,中小城市數量不斷增加,皖江城市帶、合肥都市圈和皖北城市群競相發展的城鎮化戰略格局基本形成,在全國“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中的樞紐地位顯著上升。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更加科學,形成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城鎮承載力得到新提升。城市功能混合和公交導向的集約緊湊型開發模式成為主導,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城市經濟實現提質增效,產業就業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高,城市地下管網覆蓋率明顯提升,防災減災體系日益健全。
城鎮人居環境更加美好?;竟卜諏崿F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成為城市經濟生活的主流,城市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健全,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城鎮特色彰顯,實現城市發展個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城市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
城鎮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戶籍管理、社會保障、城市治理等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財稅體制、投融資體制、生態文明制度等更加完善,城鄉居民有序流動、安居樂業的制度環境初步形成,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
專欄1 新型城鎮化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2015年
2020年目標
2025年目標
一、城鎮化水平
1
常住人口城鎮化率(%)
50.5
56
62
2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27.6
35
45
二、基本公共服務
3
農民工隨遷子女城鎮義務教育覆蓋率(%)
≥99
100
4
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新成長勞動力免費接受基本職業技能培訓覆蓋率(%)
≥95
≥99
5
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
≥95
≥99
6
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
99
≥99
≥99
三、基礎設施
7
百萬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
60
65
8
城鎮公共供水普及率(%)
90
95
9
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
96.68
98
99
10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設市
城市
99.55
100
100
縣城
83.31
90
93
11
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Mbps)
100
200
12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四、生態文明
13
人均城市建設用地(平方米)
≤100
≤100
14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
3左右
5.5
9
15
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20
60
70
16
城市建成區綠地率(%)
37.16
39
41.4
17
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77.9
國家
下達
國家
下達
第三章 扎實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節 推進符合條件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實施全面開放的城市落戶政策。合理放寬合肥城區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其他城鎮落戶限制。積極引導農村學生升學和部隊退伍進入城鎮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城鎮。最大限度精簡城鎮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縮短辦理時限,方便戶口遷移。全面實行設區市范圍內本地居民戶口通遷制度。以城中村、城郊、開發區、大型工礦企業等區域為重點,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農業人口成建制轉為城鎮戶口。
引導人口有序遷移。立足主體功能定位,結合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導向,分區域、有重點地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在不同地區、不同能級城鎮間合理分布,引導人口向重點開發區域有序遷移。重點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發展快、潛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集聚,建立人口從皖北向皖江跨區域遷移機制,促進資源與人口均衡分布,優化人口結構和空間布局。完善人口跨區域遷移中社保接續、住房保障等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對人口流入地實行建設用地指標傾斜等政策,健全以流入地管理為主,流入地與流出地高效配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務體系。
第二節 增強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能力和保障
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權利。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暢通入學渠道,簡化就讀手續,方便隨遷子女入學。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免費入讀中等職業學校等政策。推動“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加強隨遷子女學籍管理,確保流出地與流入地信息有效對接。開展各種形式的幫扶關愛活動,幫助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城市。
增強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創業能力。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搭建農民工市民化綜合服務平臺,免費提供就業咨詢、職業介紹、創業指導、項目推薦等服務。加強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落實政府補貼政策,鼓勵參加各類短期、中期和長期培訓,每年培訓農業轉移人口100萬人次以上。大力實施“鳳還巢”工程,利用農民工創業園等孵化載體,鼓勵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返鄉創業興業。
改善農業轉移人口基本醫療衛生條件。完善醫療衛生屬地化管理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與戶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根據常住人口數量和社區分布狀況,合理配置服務資源。強化農業轉移人口聚居地的疾病監測、疫情處置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做好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控、預防接種、孕產婦保健等服務。
多渠道拓寬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保障。以推進新市民進城購房為重點,建立購租并舉的城鎮住房制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擴大住房消費。鼓勵市縣政府給予進城購房落戶農民合理補貼,對退出宅基地進城購房農民給予購房補貼。對不具備購房能力且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支持在市場上租房居住,政府通過發放租賃補貼或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滿足基本居住需求。鼓勵企業建設集體宿舍,妥善解決務工人員住房問題。積極發展住房金融公司和個人住房貸款保險業務,將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與城鎮職工享有同等的公積金提取、貸款權益。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做好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允許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擴大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比重。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比重。完善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分級管理機制,推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專欄2 增強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保障
教育保障: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享受教育權利。實現義務教育經費隨學生可流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職業培訓:以農村初高中未升學學生為重點,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建設500個共享型省級示范實訓基地、200個省級“名師工作坊”。
醫療衛生:將農民工及隨遷家屬納入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計生等公共衛生服務。
住房保障:支持將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鼓勵市縣政府為進城購房農戶提供適當優惠或補貼。
社會保障:支持農民工參加城鎮居民社保,并進一步拓展至隨遷子女、父母、家屬等群體,實現城市居民社保由農民工個人向家庭覆蓋。
第三節 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
健全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機制。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允許進城落戶農民繼續保留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有序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權退出。探索推進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產業化經營。完成全省農村各類產權確權頒證。鼓勵依托增減掛鉤、土地整治等項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有償退出機制。以市縣為重點,建立統一規范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
合理確定農業轉移人口成本分擔機制。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推動省級預算內投資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地區傾斜。在分配轉移支付資金時,適當提高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且民生支出缺口較大地區的補助系數。鼓勵企業承擔部分責任,支持農業轉移人口承擔與個人相關的成本分擔責任。
完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參與機制。推進農民工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建設包容性城市。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參政機制,提高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農民工的比例,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參加黨組織、工會和社團組織,有序參政議政和參加社會管理。鼓勵農民工參與社區公共活動、建設和管理,加強對農民工和隨遷家屬的人文關懷,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強責任感、認同感和歸屬感。
第四章 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
第一節 構建“一圈一群兩帶”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全面對接國家城鎮化空間布局,融合“一帶一路”、長三角城市群等發展戰略,發揮區域中心城市的核心驅動和輻射帶動作用,培育形成多級多類發展軸線,著力構建“一圈一群兩帶”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合肥都市圈。發揮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和創新資源富集優勢,提升區域輻射帶動能力和一體化發展水平,打造長三角區域增長新引擎和引領全省發展的核心增長極。以合肥為中心,以蕪湖、馬鞍山、滁州、淮南、六安、桐城市為重要節點,加快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構筑高鐵1小時通勤圈,打造合滁寧、合蕪馬、合淮、合六、合桐宜等產業發展軸帶。推動圈內城市合作構建高水平、多功能、國際化的對外開放平臺,加強與全球知名企業和城市的聯系與合作,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及要素流動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共同打造優質生態圈,健全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加強環境污染聯防聯治,進一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到2020年,都市圈內形成若干國家級甚至世界級產業集群,人均收入力爭達到長三角地區平均水平,建成一批國際化對外開放平臺,國際化人居、商務環境明顯改善;到2025年,都市圈內城市間聯系更加緊密,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成為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都市圈。
皖北城市群。以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為基本方向,把皖北地區打造成支撐全省發展的新興增長極。以建設淮河生態經濟帶和推動淮河流域綜合治理和綠色發展為統領,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促進皖北地區城鎮集聚化布局,促進各設區城市繼續加快發展,適度擴大新的節點城市規模,適時調整行政區劃,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加強各城市間分工合作和協同發展,推進交通鏈接、產業融合、功能互補、生態共建,加快蚌淮(南)城市組群、宿淮(北)城市組群、阜陽都市區、亳州都市區建設,帶動縣城發展,加強合蚌淮(北)、沿淮、淮(南)阜亳等發展軸帶建設,構筑以大帶小、協調發展城鎮空間格局。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培育一批跨省域的城市組團,加快形成與長三角、中原經濟區、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區域聯動發展格局,推進南北結對幫扶和園區合作共建,促進就地城鎮化和省內異地城鎮化,構建有序競爭、聯動發展的皖北城市群。
沿江(皖江)城市帶。發揮承東啟西區位優勢,融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發展戰略,全面對接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空間布局,協調沿江城鎮生產生活生態關系,健全擁江發展、兩岸聯動機制,打造引領全省轉型發展的支撐帶。依托長江黃金水道,優化沿江城鎮布局,以聚合為導向,充分發揮蕪馬在皖江開發開放中的龍頭作用,加快推動跨江聯動和港產城一體化發展。統籌長江水資源保護和綜合利用,強化沿江污染治理與生態保護,建設沿江生態廊道。提升承接產業轉移水平,加快建設特色現代產業基地。與滬蘇浙合作共建生態環境聯防聯治、市場體系統一開放、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流域管理統籌協調的沿江城市協調發展新機制。形成以蕪馬城市組群、安池銅城市組群為核心,滁州和宣城增長極為節點的現代化濱江組團式城市發展帶。
淮蚌合蕪宣發展(軸)帶。依托京滬、京福南北大通道和滬蘇浙皖通道,形成省內南北向發展軸,對內聯動皖北片區,對外連接蘇浙滬以及魯豫地區,加強綜合交通設施建設和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縮短時空距離。加速宿淮(北)城市組群、蚌淮(南)城市組群、合肥都市圈、蕪馬城市組群、宣城中心城市建設,強化皖中、沿江地區對皖北地區的輻射,發揮合肥、蕪湖對皖北的帶動作用,促進產業互補、園區共建和勞動力合理流動,縮小全省各城市間差距,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增強全省城市整體凝聚力和競爭力。
第二節 建立大中小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強化合肥省域核心增長極,做大做強區域中心城市,提高吸納城市人口能力,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級,發揮區域中心城市在全省城鎮化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形成核心引領、中心帶動、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合肥市。瞄準打造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和“一帶一路”節點城市,高標準規劃建設合肥國家級濱湖新區,加快建設“大湖名城、創新高地”,成為長江經濟帶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區域性特大城市,努力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之都。加快全國性綜合交通物流樞紐建設,發揮合肥要素集聚和綜合服務優勢,積極發展服務經濟和創新經濟,建成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長三角城市群主導產業關鍵領域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為方向,打造新型顯示、智能語音、汽車及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智能家電等有全球影響力、競爭力的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基地。以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為統攬,加快環巢湖國家旅游休閑區建設。高水平建設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對外開放大平臺。加快金融功能國際化,復制自貿區國際投資貿易體制機制,打造成為承接上海、輻射中部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城市。深度挖掘歷史文化資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國際文化名城。提升合肥國際化水平,加快完善與國際化城市相匹配的產業、服務、創新、集散等功能,增強城市對國際要素資源的吸引力,為推進新一輪開放搭建更高平臺。大力培養和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建立健全與國際接軌的人才培養開發、流動配置和管理服務機制,加快建設國際化人才高地。到2020年,把合肥率先培育成市區常住人口超過500萬的特大城市。
其他區域性中心城市。蕪湖市,強化長三角城市群重要節點城市、皖江開發開放、承接產業轉移發展的龍頭地位,打造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物流中心、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和國家創新型城市,建成長江經濟帶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現代化大城市。安慶市,強化長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節點城市和長江中下游重要綜合交通樞紐地位,強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打造先進制造業、文化旅游基地和商貿物流中心,成為帶動皖西南、輻射皖贛鄂的區域性中心城市。蚌埠市,強化淮河生態經濟帶和淮蚌合蕪宣發展(軸)帶的重要節點城市地位,鞏固提升區域性綜合交通和內河航運樞紐地位,打造全省乃至全國重要的光伏、生物、精細化工、裝備制造基地和現代商貿物流中心,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區中心城市。阜陽市,強化中原經濟區重要中心城市地位,打造新興能源和煤化工產業基地、農副產品加工基地、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區域商貿物流中心、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努力建設成為帶動皖西北發展的區域中心城市。黃山市,強化在皖南國際旅游文化示范區的核心地位,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美麗中國先行區、全國重要的休閑產業基地和會展中心,支持和推動開展大黃山國家公園、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建成皖南地區中心城市。支持亳州、宿州、六安、滁州、宣城市加強與周邊城市的協同發展。支持池州、宣城等地開展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打造美麗中國建設先行區、世界級旅游目的地。大力支持淮北、淮南、馬鞍山、銅陵等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增強持續發展能力。促進中心城市融合發展,加快蕪馬、安池銅、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組群建設,推動城市規劃統籌協調、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發展合作共贏、公共事務協作管理,提高整體競爭力。
縣級市和縣城。積極推動縣級市和縣城完善功能、提升品質,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和要素保障。將大城市周邊的縣級市和縣城培育成與中心城市一體化發展的衛星城市,將一批縣域人口總數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鎮化人口多的縣級市和縣城培育成縣城常住人口超過20萬的縣級Ⅰ型小城市和縣(市)域中心城市,引導具有生態、文化特色的其他縣級城市和縣城走“小而特”發展模式。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縣改為市或區。著力提升產城融合水平,進一步夯實縣域經濟發展平臺。在全省范圍內實施“三治三增三提升”專項行動,通過治臟、治亂、治違,增強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綠量、增進城市文明,實現規劃水平、建設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到2020年,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7%,30%左右縣城達到省級衛生縣城標準,90%以上達到省級園林縣城標準,70%左右達到省級文明縣城標準。
專欄3 縣級城市發展引導
大城市周邊的衛星城市(14個):是指大城市周邊的縣城,主要有肥西、肥東、長豐、蕪湖、繁昌、懷遠、鳳陽、壽縣、鳳臺、濉溪、來安、全椒、懷寧、當涂。與中心城市統一規劃,在產業發展、空間布局、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與中心城市實現一體化發展。
20萬人口規模以上縣級Ⅰ型小城市(33個):是指縣域人口總數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鎮化人口多、具備一定的發展基礎和條件的縣級市和縣城,主要有巢湖、無為、南陵、廬江、臨泉、太和、界首、霍邱、渦陽、潁上、阜南、利辛、蕭縣、舒城、蒙城、樅陽、定遠、靈璧、宿松、寧國、碭山、泗縣、天長、廣德、桐城、和縣、明光、望江、五河、東至、固鎮、含山、郎溪。著力提高縣城集聚產業和人口的能力,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配套,帶動縣域經濟發展,發展成為產城一體、宜居宜業、功能齊全、設施配套的縣域中心城市。
特色小城市(14個):是指具有獨特的自然環境特征和歷史文化特點的縣城,主要有金寨、岳西、霍山、太湖、潛山、歙縣、休寧、黟縣、祁門、石臺、青陽、涇縣、績溪、旌德。發揮其自然、生態、產業和文化優勢,以資源節約、特色彰顯、建設精細為原則,加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傳承、特色產業集聚,發展成為文化積淀深厚、生態環境優美的宜居宜游的居住和旅游目的地。
建制鎮和特色小(城)鎮。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充分發揮建制鎮連城接村、承上啟下的作用,把建制鎮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節點和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積極培育發展潛力大、鎮區人口達10萬人以上的特大鎮,推動建制鎮開展設市模式試點,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鎮化。重點加強小城鎮供排水、能源、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設施建設,著力提升小城鎮承載能力。到2025年,選擇160個左右產業基礎較好、生態環境優良、文化積淀深厚的小城鎮進行重點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徽風皖韻、凸顯專精美活的生態宜居型特色小城鎮或特色小鎮。其他鎮作為服務于“三農”的綜合服務中心,整治臟亂差,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提升服務功能。
專欄4 特色小(城)鎮建設指引
一、特色小城鎮
農業服務型
重點支持淮南市毛集鎮、懷遠縣萬福鎮、當涂縣黃池鎮等小城鎮,結合農業生產需求和服務半徑,努力完善鎮內農業生產服務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快構建鎮村一體的農業生產和生活服務體系。
工業發展型
重點支持天長市銅城鎮、繁昌縣孫村鎮、界首市光武鎮等小城鎮,發展特色產業,引導企業向園區集中,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園區配套設施建設。
商貿流通型
重點支持淮北市杜集區朔里鎮等小城鎮,注重改善交通設施,加強商業街、集貿市場和倉儲物流建設。
旅游發展型
重點支持廬江縣湯池鎮、六安市裕安區獨山鎮、休寧縣齊云山鎮、岳西縣溫泉鎮等小城鎮,注重特色旅游業態打造,以休閑旅游為核心產業,構建融合文化、旅游、生態、社區等功能的創新創業發展平臺,完善提升服務接待能力。
歷史文化型
重點支持肥西縣三河鎮、銅陵市郊區大通鎮、旌德縣白地鎮、黟縣宏村鎮、青陽縣陵陽鎮等小城鎮,塑造文化風貌特色,加大古建筑、古街區的保護開發力度。
民族聚居型
重點支持亳州市譙城區十八里鎮等小城鎮,加強生態保護、旅游資源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形成民族文化、民俗風情與自然風光相輔相融的格局。
二、特色小鎮
借鑒浙江模式,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推進一批特色小鎮建設,重點培育80個左右產業基礎較好、生態環境優良、文化積淀深厚的小鎮,打造成為創新創業人才聚集區和新型城鎮化的有效載體。
第三節 促進城鎮開放發展
共建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強化長三角成員意識,全面推進大通道大平臺大通關建設,積極參與上海全球城市區域建設。發揮合肥都市圈的區位優勢和創新資源富集優勢,加快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融合發展。促進合肥都市圈與南京都市圈融合發展,將合蕪寧地區打造成長三角城市群重要的國際功能承載區和先進制造業以及技術自主創新的主要地區。打造滬寧合杭甬發展帶,輻射帶動長江經濟帶和中西部地區發展。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打造沿江綜合交通走廊,促進長江岸線有序利用和江海聯運港口優化布局,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打造引領長江經濟帶臨港制造和航運物流業發展的龍頭地區,推動跨江聯動和港、產、城一體化發展,增強對長江中游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滁州市與南京江北新區協同發展,打造區域統籌的江北協同發展區,推進建設皖蘇跨省合作創新示范區。
加強與周邊城市群的合作發展。加強與中原城市群和長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促進交通一體化、產業分工協作、基礎設施聯網、公共服務對接。推動皖北地區城市全面融入中原經濟區,以沿淮經濟帶、現代產業園區和美麗鄉村建設為載體,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和活力。推動安慶市、六安市與黃岡市合作,共同推進大別山革命老區建設,加快脫貧攻堅與經濟發展步伐;推動安慶市、池州市與九江市合作,合力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推動省際跨界區域協同發展。充分發揮滁州、宣城、馬鞍山、亳州、宿州等市與蘇浙魯等沿海發達省份地緣相連、文化相通、信息和交通便捷等優勢,在市場導向的前提下,強化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政策支持,建成一批產業特色凸顯、基礎設施完善、服務管理高效、人居環境良好的現代化邊界城鎮。
第四節 建立互通便捷的區域交通網絡
完善區域及省內交通網絡,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圍繞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布局,加強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銜接互動,重點推動安徽中心城市與上海、杭州、南京等長三角核心城市、重要樞紐及周邊地區的無縫對接、互聯互通。
鐵路。構筑以快速客運鐵路為主的鐵路網,建設合肥—青島、合肥—南京、黃山—杭州、商丘—合肥—杭州、鄭州—阜陽、南昌—景德鎮—黃山、武漢—安慶—池州—黃山—溫州、合肥—安慶、安慶—九江、宣城—鎮江等快速客運鐵路,完善快速鐵路通道。建設合肥—新橋機場—六安、巢湖—馬鞍山、滁州—南京、合肥—蚌埠—宿州—淮北、阜陽—宿州—淮北等城際鐵路,擴大快速鐵路網覆蓋面。
公路。實施高速公路網化擴容工程,加快高速公路網絡化建設,盡快打通省際“斷頭路”,有序推進繁忙路段擴容改造,大力實施服務區和互通增擴建工程,提高通達水平和通行能力。實施國省干線公路提級工程,以加強省際、市際聯通公路建設為重點,加快國省干線公路升級改造,實施一級公路“網化工程”、二級公路“提升工程”和以路面改善為主的“品質工程”,進一步優化路網結構,提高技術等級和通行能力,提升綜合保障水平,并促進干線公路與城市道路的有效銜接。實施農村公路暢通安全工程,推進農村公路延伸暢通、升級改造,提高農村公路通達通暢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進程。
水運。推進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航道整治,構建長江高等級支流航道網,實施淮河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引江濟淮航運工程,打通江淮聯運通道,構建“兩橫一縱”航道主骨架。加快支流航道建設,打通“斷頭路”。有序提升沙潁河、渦河、澮河、泉河、窯河、水陽江、滁河、姑溪河、漳河、順安河、青通河、秋浦河、皖河、華陽河等支流航道通航能力。優化全省港口布局,全面整合港口資源,推動組建沿江港口投資運營集團,構建統一的沿江港口營運管理平臺,深化與上海港、寧波港、南京港戰略合作。統籌集裝箱、煤炭、建材、礦石碼頭發展,引導大型公用碼頭和液貨、LNG等專業碼頭發展。加快淮河水系規?;?、專業化港區建設,提升現代化水平。依托引江濟淮工程,加快合肥港公用碼頭建設。
航空。完善合肥新橋機場設施,適時啟動二期建設,提升旅客運輸服務能力。通過與國內外大型航空公司合作,積極組建和引進基地航空公司,開辟和加密航線航班,初步將合肥新橋機場建成區域性航空樞紐。完善全省民用機場布局,新建蕪湖宣城、蚌埠、亳州、宿州、滁州民航機場,實施阜陽、九華山、安慶機場改擴建,開展新建金寨民航機場、遷建安慶、黃山機場項目前期工作。統籌通用機場布局,繼續推進合肥駱崗、廬江、碭山、涇縣、蕪湖、岳西、黃山等一批通用機場建設。
交通樞紐。建設以機場、鐵路站場、港口等為主的綜合交通樞紐,強化合肥國家級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建設一批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重點打造合肥新橋國際機場、合肥南站、蕪湖站、新安慶西站、黃山北站、新合肥西站、銅陵北站、阜陽西站、宣城站、合肥港、蕪湖港、銅陵港、安慶港、淮河阜陽港等一批多種交通方式一體化銜接的綜合交通客貨運樞紐,完善旅客換乘和貨物集疏運系統,實現城市內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銜接。
第五章 提升城鎮宜居宜業支撐能力
第一節 改善城鎮就業吸納能力
構建城鎮特色產業體系。根據城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積極適應人口流動和就業新形勢,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產業錯位發展,逐步培育形成分工合理、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城鎮產業體系。合肥要以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及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端產業集群。支持蕪湖打造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現代物流中心。支持蚌埠、安慶、阜陽等城市發揮區位優勢,打造區域性先進制造業和商貿物流中心。支持黃山、池州、宣城等發展文化旅游等現代服務業。支持亳州、宿州、六安、滁州等城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引導淮北、淮南、馬鞍山、銅陵等資源型城市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加快向多元經濟轉變。鼓勵縣城和小城鎮立足自身產業特點,突出專精特新,培育壯大特色產業,主動融入周邊城市產業鏈布局,增強就業吸納能力。
優化城市創新創業環境。依托我省科技、教育和人才資源優勢,發揮城市創新載體作用,推動城市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不斷提升對創新要素的集聚和吸納能力。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創新型省份、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合肥創建有重要影響力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完善人才激勵、院校源頭創新、政府管理、財稅金融等科技體制機制,形成鼓勵創新、容忍失敗的發展環境。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通過股權激勵、財政補助、貸款支持等方式,充分調動高校院所科技人員、青年大學生以及草根能人創新創業積極性,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快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推進“江淮雙創匯”行動,打造“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基地”的孵化體系。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縣建設。鼓勵高校、城市(區)、龍頭企業和科研院所建設高水平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小微企業創業基地。
第二節 完善城市功能布局
優化中心城區功能。按照改造更新與保護修復并重的要求,突出完善功能、提升品質和保護環境,優化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組合,提升部分地區功能混合程度,促進職住平衡。推動中心城區部分功能向新區疏解,增強中心城區高端商務、現代商貿、信息服務、創意創新功能。以完善城市功能、強化社區服務、完善公共空間、改善生態環境、構建慢行系統、塑造城市特色為目標,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穩步、有序推進棚戶區、城中村、舊住宅小區和舊商業中心(街區)的改造提升,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公共利益。積極推進城市商貿綜合體建設,打造包括公共停車場、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價菜店、家庭服務中心、快遞服務等在內的城市便捷生活服務圈。加快城區老工業區“退二進三”步伐,在實現產業優化的同時,全面改善人居環境。
促進新城新區產城融合發展。嚴格確定新城新區設立條件,科學規劃新城新區,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布局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統籌新城新區生產、辦公、生活、商業等功能區規劃建設,推進功能適度混合和產城融合,在集聚產業的同時集聚人口。推動現有開發區功能從單一生產功能向城市綜合功能轉型,建設具有城市綜合服務功能的產業新城。探索有條件的開發區與行政區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及時將具備條件的園區調整為城市新區,納入城區管理。支持合肥、滁州、馬鞍山、宿州等創建國家級產城融合示范區。
第三節 增強城鎮公共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根據城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布,統籌布局建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設施、體育健身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提升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全面普及15年基礎教育。實施健康安徽戰略,加強綜合醫院、??漆t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指導標準,完善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網絡,不斷增強文化體育惠民供給能力。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逐步提高統籌層次,適時調整保障水平,加快建設城鄉一體、供給多元、便捷高效安全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鼓勵發展養老服務業,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以滿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并舉的城鎮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
健全城鎮安全保障體系。強化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構建全方位、立體化、信息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公共安全網絡,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化建設,深入開展“鑄安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快構建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牢固樹立災害風險管理和綜合減災理念,編制和完善城鎮綜合防災規劃,加強防震、氣象、消防、防洪、人防等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重大工程、地下空間及生命線等基礎設施抗災能力。加強重點領域救援能力建設,深化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推進突發事件處置評估、應急管理績效考核和督查體系建設。
城市規劃主要作用
城市規劃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環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一、宏觀經濟條件調控的手段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的展開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但純粹的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效”的現象,這已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予以了論證。因此需要政府對市場的運行進行干預,這種干預的手段是多樣的,既有財政方面的(如貨幣投放、稅收、財政采購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資等),而城市規劃則通過對城市土地和空間使用配置的調控,來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證城市的有序發展。
城市的建設和發展之所以需要干預,關鍵在于各項建設活動和土地使用活動具有極強的外部性,在各項建設中,私人開發往往將外部經濟性利用到極致,而將自身產生的外部不經濟性推給了社會,從而使周邊地區受到不利影響。通常情況下,外部不經濟性是由經濟活動本身所產生,并且對活動本身并不構成危害,甚至是其活動效率提高所直接產生的,在沒有外在干預的情況下,活動者為了自身的收益而不斷提高活動的效率,從而產生更多的外部不經濟性,由此而產生的矛盾和利益關系是市場本身所無法進行調整的。因此,就需要公共部門對各類開發進行管制,從而使新的開發建設避免對周圍地區帶來負面影響,從而保證整體利益。
二、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區,當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個相對狹小的地區時,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組的公共設施(如學校、公園、游憩場所等)、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等,同時還涉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歷史文化的保護等等。這些內容在經濟學中通常都可稱為“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即這些物品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從使用中獲益,因此對于這些物品的提供者來說就不可能獲得直接的收益,這就與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場原則不一致。因此,在市場經濟的運作中,市場不可能自覺地提供公共物品。這就要求政府的干預,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干預的基礎之一。
城市規劃通過對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等的分析,結合未來發展的安排,從社會需要角度對各類公共設施進行安排,并通過土地使用的安排為公共利益的實現提供了基礎,通過開放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損害。比如,根據人口的分布等進行學校、公園、游憩場所以及基礎設施等的布局,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并且使用方便,創造適宜的居住環境質量,同時能使設施的運營相對比較經濟、節約公共投資等。同時,在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保證各項公共設施與周邊的建設相協同。
對于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以及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等,通過空間管制等手段予以保護和控制,使這些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保護,使公眾免受地質災害的損害。
三、協調社會利益,維護公平
社會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規劃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間使用所產生的社會利益之間的協調。就此而論,社會利益的協調也涉及許多方面。
首先,城市是一個多元的復合型社會,而且又是不同類型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區,各個群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希望謀求最適合自己、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發展空間,因此也就必然會出現相互之間的競爭,這就需要有調停者來處理相關的競爭性事務。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就擔當著這樣的責任。
其次,通過開發控制的方式,協調特定的建設項目與周邊建設和使用之間的利益關系。
四、改善人居環境
人居環境涉及許多方面,既包括城市與區域的關系、城鄉關系、各類聚居區(城市、鎮、村莊)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也涉及城市與城市之間的關系,同時還涉及各級聚居點內部的各類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各個方面,從城市與區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項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各項配套,使城市的各個發展要素在未來發展過程中相互協調,滿足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的需要,提高城鄉環境的品質,為未來的建設活動提供統一的框架。同時從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實行空間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建構高質量的、有序的、可持續的發展框架和行動綱領。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
隨著世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市愈來愈成為人類社會和經濟生活的主體。在信息經濟、知識經濟條件下,由于經濟活動的全球擴散和全球一體化,城市的空間分布和功能組織正在發生重大調整。就我國情況看,一批城市群、城市帶、城市圈和都市區不斷涌現,已經呈現出十分強勁的加速發展勢頭。
《2013-2017年 中國城市規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底,在我國661座建制市中,市轄區總人口在1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已發展到171個,其中400萬人以上的巨型城市達到10個,大城市數量占到68%,其中特大城市占26%。城市規模的“擴張”及其“板塊化”發展趨勢成為一種必然。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現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陜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御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于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并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于《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犊脊び洝反_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于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于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后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筑師維特魯威的《建筑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并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筑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于防御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于道路網和建筑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筑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于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后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癥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后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筑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后,越來越多的建筑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采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臺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方法。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準,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后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憲章》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采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憲章》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憲章》。這兩個憲章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后,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最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筑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筑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最好的生活環境和最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筑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城市規劃在該次學科調整中成為一級學科,正式更名為城鄉規劃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發通知,公布了新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以下簡稱“新目錄”)。新目錄增加了“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屬于工學,專業代碼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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