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規劃新變動_安徽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本身是一項工程,但是這項工程是服務于城市居民的,于是人們就提出了城市規劃中應當注重人文關懷,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安徽城市規劃新變動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安徽城市規劃新變動
2017年5月26日,省政府正式印發了《安徽省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2016-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規劃》出臺背景
未來十年,是決戰決勝全面小康、建設“五大發展”的美好安徽的重要時期,也是我省城鎮化發展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的關鍵時期。為深入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85號),加快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省發展改革委啟動了《規劃》編制工作,在充分吸收有關文件精神基礎上,形成了《規劃》(征求意見稿),征求了27個省直單位及各市人民政府意見,并經通過專家評審,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規劃》(送審稿)。2017年5月18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規劃》。
二、《規劃》起草的主要考慮
一是注重同國家和我省相關文件精神相銜接。《規劃》充分吸收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安徽總體方案》《安徽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省三年行動計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徽省第十次黨代會工作報告》《安徽省五大發展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并將其具體化、系統化。
二是注重突出系統性和指導性。《規劃》著眼于長遠發展,明確了我省未來十年城鎮化的發展目標、路徑和戰略任務,統籌相關領域制度和政策創新,是指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文件。
三是注重解決現實問題。一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任務艱巨,未來全省每年需解決大約100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二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競爭力不強。三是城鎮化發展模式粗放,重外延輕內涵、重外表輕功能、重地上輕地下等城市病現象急需改善。四是城鎮發展特色不鮮明。五是城鎮管理和服務水平不高。
三、《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9章31節,總字數約2.5萬字。第一章是規劃背景,第二章是總體要求,第三至八章是具體任務,最后一章是實施保障。
(一)規劃背景。系統地回顧了我省“十二五”時期城鎮化建設的主要成就及存在問題,提出未來一段時間內我省城鎮化將呈現增速有所放緩、區域地位更加突出、城市聯系更加緊密、城鎮化動力和模式更加多樣化的趨勢。
(二)總體要求。堅持“一尊重五統籌”城市工作方針,堅持主體功能區規劃布局,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高質量為關鍵,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著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著力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著力提升城鎮綜合吸引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著力推進“四創一建”,著力增強城鎮居民文明素質,努力走出一條體現時代特征、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三)扎實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符合條件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二是增強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能力和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
(四)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構建“一圈一群兩帶”的城鎮化空間格局。二是建立大中小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三是促進城鎮開放發展。四是建立互通便捷的區域交通網絡。
(五)提升城鎮宜居宜業支撐能力。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改善城鎮就業吸納能力。二是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三是增強城鎮公共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
(六)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建設。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高標準建設緊湊城市。二是全方位建設綠色城市。三是高規格打造智慧城市。四是高品質培育人文城市。
(七)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構建城鄉一體新機制。二是提升村莊規劃建設水平。三是塑造美麗鄉村特色風貌。
(八)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創新規劃編制和管理機制。二是健全人口管理制度。三是推進土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四是構建多元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五是創新城鎮管理體制和模式。
(九)保障規劃實施。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加強組織協調。二是強化政策統籌。三是分類試點示范。四是健全統計監測。
四、《規劃》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新型城鎮化推進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部署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二是加強宣傳解讀。在省政府網站、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等網站開展政策解讀。廣泛宣傳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舉措、新成效、新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三是加強督促檢查。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新型城鎮化建設進展情況,總結評估相關政策實施效果。(安徽省發改委)
城市規劃主要內容
簡介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問題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并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最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后來建筑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后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準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筑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于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后,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最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于“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后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于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大倫敦規劃。
《城鎮中的交通》是1960年由英國首相麥克米蘭委托英國著名的建筑與城市規劃學家科林·布坎南爵士(Professor Sir Colin Buchanan)召集規劃、交通、建筑及土木工程等各個方面的專家學者于1963年編著完成的,又稱《科林·布坎南報告》。當時英國仍然處于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后重建和城市化進程加速的時期,在《報告》編著時,英國已有注冊車輛1500萬輛,根據預計的增長率,1970年要達到1800萬,1980年將達2700萬。到2010年,車輛保有率將達每戶1.3輛,即全國要有4000萬輛。《報告》提出針對道路認識的根本轉變:城市應當宜于居住,這比開車進入市中心能力要重要得多,因此對交通需求要有管理,對人們運用車輛的方式應當引導。《報告》也提醒人們要認識到交通也會帶來環境的負效益,通行能力的增長只能加劇交通擁堵而不是解決。另外,《報告》中也針對只依據交通量來設計道路的方法,提出了依據道路在城市中的功能來設計的思路,在各級道路中充分考慮人們生產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車和汽車在各級道路中的行為需求來設計道路。《報告》出版后在英國和其他歐美國家引起強烈反響和爭論。這些遠見卓識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并未成為政府的政策。
《城市區域的道路》是英國交通部于1966年完成的一本城市道路技術指南。與《科林·布坎南報告》不同,這本指南仍然堅持傳統道路設計中的特點,如強調橫斷面的寬度等;也沒有提交通管理和對公交、行人的優先。這也體現了當時人們對于道路認識的局限和爭論。
在經歷了六十年代后期、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實踐后,英國的決策者、規劃者和道路工作者逐步認識了城市區域的交通“承載能力”(包括交通和環境兩方面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和道路建設必須同時規劃同時管理。另外,英國的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向縱深發展,郊區和原來的鄉村地區房屋開發的需求高漲,城市中心地產重組再開發(常常因地價原因,這類地產經常為商業目的),這些都進一步刺激了交通需求。
1987年由英國交通部與英國道路與交通工程學會聯合出版了一本技術指南 - 《城市區域的道路與交通》。該指南指出,對于城市的交通問題要采用一種“均衡”的方法,即,“把交通管理與道路建設結合起來,當采取適當的設計標準時,是能夠起到降低噪聲、減輕污染和視覺沖擊的”。這本指南的影響是深遠的,它轉變了從單純地設計路寬等技術指標的思路,落實了六十年代《科林·布坎南報告》中提出的思想,使道路的建設服務于城市的整體功能,道路的設計面向使用、面向以人為本。鑒于其影響,這本指南在業界又稱“棕皮書”。
進入九十年代,英國城鄉發展的差距進一步縮小,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社會和英國交通政策的主要目標,這也給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帶來了一些深刻的變化,甚至影響到交通系統的設計和運營。過去那種對交通需求不加限制的政策已被“需求需要管理”和“出行要采用綜合運輸方式”的輿論所取代。這本操作指南與八十年代的“棕皮書”不同,它不僅僅注重交通管理與道路建設,它更是把城市中的各類交通方式進行了系統地定位,在城市的環境中突出強調出行時間的穩定性而不是高速度,要追求整體的環境效益、社會發展效益,從而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進入二十一世紀,由于有1997年的技術指南奠定的綜合交通系統的基礎,交通決策者和從業者對于街道的建設、公交優先、停車政策等技術指南的需求日益專業化,所以在1997年指南的基礎上,英國交通部、英國道路與交通工程學會等機構陸續出版了各類專業化的技術指南
城市規劃主要作用
城市規劃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環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一、宏觀經濟條件調控的手段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的展開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但純粹的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效”的現象,這已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予以了論證。因此需要政府對市場的運行進行干預,這種干預的手段是多樣的,既有財政方面的(如貨幣投放、稅收、財政采購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資等),而城市規劃則通過對城市土地和空間使用配置的調控,來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證城市的有序發展。
城市的建設和發展之所以需要干預,關鍵在于各項建設活動和土地使用活動具有極強的外部性,在各項建設中,私人開發往往將外部經濟性利用到極致,而將自身產生的外部不經濟性推給了社會,從而使周邊地區受到不利影響。通常情況下,外部不經濟性是由經濟活動本身所產生,并且對活動本身并不構成危害,甚至是其活動效率提高所直接產生的,在沒有外在干預的情況下,活動者為了自身的收益而不斷提高活動的效率,從而產生更多的外部不經濟性,由此而產生的矛盾和利益關系是市場本身所無法進行調整的。因此,就需要公共部門對各類開發進行管制,從而使新的開發建設避免對周圍地區帶來負面影響,從而保證整體利益。
二、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區,當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個相對狹小的地區時,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組的公共設施(如學校、公園、游憩場所等)、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等,同時還涉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歷史文化的保護等等。這些內容在經濟學中通常都可稱為“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即這些物品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從使用中獲益,因此對于這些物品的提供者來說就不可能獲得直接的收益,這就與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場原則不一致。因此,在市場經濟的運作中,市場不可能自覺地提供公共物品。這就要求政府的干預,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干預的基礎之一。
城市規劃通過對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等的分析,結合未來發展的安排,從社會需要角度對各類公共設施進行安排,并通過土地使用的安排為公共利益的實現提供了基礎,通過開放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損害。比如,根據人口的分布等進行學校、公園、游憩場所以及基礎設施等的布局,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并且使用方便,創造適宜的居住環境質量,同時能使設施的運營相對比較經濟、節約公共投資等。同時,在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保證各項公共設施與周邊的建設相協同。
對于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以及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等,通過空間管制等手段予以保護和控制,使這些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保護,使公眾免受地質災害的損害。
三、協調社會利益,維護公平
社會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規劃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間使用所產生的社會利益之間的協調。就此而論,社會利益的協調也涉及許多方面。
首先,城市是一個多元的復合型社會,而且又是不同類型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區,各個群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希望謀求最適合自己、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發展空間,因此也就必然會出現相互之間的競爭,這就需要有調停者來處理相關的競爭性事務。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就擔當著這樣的責任。
其次,通過開發控制的方式,協調特定的建設項目與周邊建設和使用之間的利益關系。
四、改善人居環境
人居環境涉及許多方面,既包括城市與區域的關系、城鄉關系、各類聚居區(城市、鎮、村莊)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也涉及城市與城市之間的關系,同時還涉及各級聚居點內部的各類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各個方面,從城市與區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項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各項配套,使城市的各個發展要素在未來發展過程中相互協調,滿足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的需要,提高城鄉環境的品質,為未來的建設活動提供統一的框架。同時從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實行空間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建構高質量的、有序的、可持續的發展框架和行動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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