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規劃條例
香港是亞洲和世界上重要的貿易、交通、金融、旅游中心,也是世界上巨大的出口商品生產基地之一。同樣是人們所熟知的城市,那么你知道香港城市規劃條例是什么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香港城市規劃條例有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香港城市規劃條例
1、規劃體系——
因為香港屬于殖民地,自己不能立法只能采取規劃條例的形式。《城市規劃條例》及其修正案是香港規劃體系的核心。該條例于 1939年首次頒布,大約于1951年才正式運作,直到至1974年、1991年、1996年才進行數項重要的修訂,1996年修訂的規劃條例幾乎納入了 所有內容,因此香港的相關法規很簡單。相關的專項法例主要有:
·《建筑物條例》和《建筑物(設計規例)》
·《郊野公園條例》和《海岸公園條例》
·《古物及古跡條例》采集者退散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
·《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條例》
·環境方面的法規《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等
2、規劃行政體系——
香港的規劃行政架構如下:由特區行政長官下令擬訂法定圖則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局核準圖則(也就是說法定層面的圖則規劃部門領導是不能簽字的,要行政長官 簽字才能生效);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擬訂圖則草案和考慮相關的申述,以及對規劃申請作出決定;由上訴委員會處理有關規劃申請所作決定提出的上訴;規劃署是規 劃委員會的主要行政部門。
城市規劃委員會就是直接操作的部門。嚴格來說,城市規劃委員會實際上是一個非官方的法定機構。城市規劃只是屬于城市 規劃委員會具體操作的一個部門,委員會負責制定圖則草案,考慮相關的申訴以及對規劃作出決定。規劃事務監督很重要,要對違章建筑發出處罰通知書并進行處 罰。在規劃建筑開工以前必須取得規劃監督部門發放的規劃證明書,證明建筑工程是符合規劃的才可以施工。上訴委員會的職能:對規劃委員會和規劃監督作出的決 定不服可以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體現了規劃工作的公正性。
規劃行政機構如下:
1)規劃、環境和地政局,它是香港城市規劃有關機構里的總攬,地政局的局長會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一些職務,地政局下屬有房屋署和規劃署。
2)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跟城市規劃委員會一樣,都是由地政局的局長來擔任領導。規劃局土地發展委員會主要是運作一些宏觀的規劃。
3)城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制訂法令圖則和發放規劃許可,實際上規劃署也是作為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一個辦事機構。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也是由行政長官直接任命。
4)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從首長到成員都是由行政長官任命的,分為官方和非官方成員,他們與城市規劃委員會是完全脫離的,這樣在處理上訴個案時才能保持公正。
5)規劃署,宏觀的是總規劃署,具體的是地區規劃署。規劃署分成很多部門,但總體體現了宏觀和具體的區分。規劃署設有全港及次區域規劃處和地區規劃處。前者負責處理全港和五個次區域的中長期策略,后者則負責各地區的發展規劃和發展管制。
3、規劃編制體系
香港的發展規劃分為全港、次區域和地區三個層面。地區圖則又分為法定圖則和政府內部圖則。重要和宏觀的規劃會以法定圖則加固,而詳細藍圖和實施性的規劃 則為政府內部圖則。雖然圖則有內外之分,但是所有的圖則都要公布,通過相關的渠道向市民發售。《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是技術政策文件,列明各類土地用途在 設施配置方面的標準。香港之所以有這么嚴密的體系,與香港城市規劃的標準與準則的技術文件是分不開的。香港采取一種法定圖則加技術標準的管理模式,也是廣 州要努力的一個方向。香港在技術標準里面把方方面面的東西都研究得非常深入,而且在每年里面多次修訂,不斷根據新的動態更新。
1)全港和次區域發展策略
全港發展策略制訂長遠規劃大綱,貫徹政府的土地用途、交通基礎設施及環境方面的政策,作為次區域及地區規劃的依據。全港發展策略的研究不是法定層次的。
次區域發展策略將全港發展目標在五個次區域(即都會區、新界東北、新界西北、新界東南及新界西南)演繹為更具體的規劃目標。
2)地區圖則來源:
地區圖則是詳細的土地用途圖則,將全港及次區域層面的概要規劃原則在地區層面加以落實。
·法定圖則
——分區計劃大綱圖。明確規劃分區內的擬議12類土地用途和主要道路系統。分區計劃大綱圖附有注釋,列出分區內通常準許的用途(第1欄用途),以及其它須取得規劃委員會許可的用途(第2欄用途)。
——發展審批地區圖。發展審批地區圖主要為非城市地區而制訂的過渡性圖則,控制如一些農田和保護區的違章建設,違者會遭到規劃署監督的檢控。有效期3年,期間可由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
·內部圖則(非法定圖則)
——發展大綱圖:根據上層次規劃制定,更詳盡顯示發展蘋的內容。如: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只劃定“政府、團體或社區用途”地段,而內部圖則會標明作學校、 診所、市場、社區中心等具體用途?br> ——詳細藍圖:繪圖比例較大 1:500至1:2000,主要用作發展工程施工時的參考圖則。包括:道路紅線及寬度、建筑物界限和方位等。詳細藍圖分為兩種,一種是小區規劃藍圖,是城 市區域的藍圖;還有一種是鄉村屋宇的藍圖。
·規劃圖則的編制
依照《城市規劃條例》的法定程序,法定圖則由規劃委員會遵照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局的指令制訂。規劃圖則的編制具有嚴格的程序。政府內部圖則的制訂程序與法定圖則相似,但提交發展委員會審議及批準。核準后的圖則將公開發售。
4、開發控制體系
通過法定和非法定的方式實施發展管制。
1)法定管制
·規劃申請
·規劃證明書
·特別規劃管制
A、指定發展
B、環境敏感地區
C、特別設計區
D、綜合發展區,它對應的圖則是總體發展藍圖。
嚴格來說這些也不是詳細規劃,因為對一些具體地區的詳細開發,比如說綜合發展區,當一個大型開發商可以開發大片土地,而原來的分區規劃大綱圖不能支持這 種總體開發的時候,規劃部門為了效率的問題,允許開發商先提出一個發展藍圖,然后通過規劃委員會審定后,就用發展藍圖來替換原先的分區規劃大綱。這樣就不 用走向美國的模式,重新修改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那么麻煩。這是比較特殊的。
·違例發展
2)非法定管制
非法定管制我國也有實踐,但香港規定得更加詳細。
·土地契約
地契是香港政府批租土地給私人發展的契約,政府可以在制訂批約條款時,明確有關的發展規限,例如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物高度、非建筑用地及設計布局等,也可規定設置其他市政設施、公共服務設施。
·發展密度分區管制
管制港島和九龍市區內住宅樓宇的發展密度。市區劃分為三個發展密度區,容積率為3-10不等。在新界局部地區,只適合進行低層和低密度的住宅發展。
·特別發展管制區
在特別發展管制區,發展管制主要是通過批約條款來執行,當局在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時,會采納特別發展管制區內的管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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