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公務員職業道德論文(2)
淺談公務員職業道德論文篇二
《淺談公務員職業道德》
【摘要】道德與法律是法理學兩個具有密切聯系的概念,其各自作用的互補能夠很好地保證社會的良好秩序。基于我國目前公務員職務領域存在的諸多不良風氣,我們要結合法律與道德的聯系作用,來構建公務員的職業道德體系。
【關鍵詞】道德;法律;職業道德
中圖分類號:D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2)05-059-01
一、道德與法律
在當今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熱情中,我們是不是已經不再需要道德的規范約束了呢?當然不是!道德與法律是社會規范最主要的兩種存在形式,他們之間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緊密而不可分離——“法律指示外部行為,道德指示內部行為”。①
(一)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道德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社會有序化要求的道德;第二類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質量、增進人與人之間緊密關系的原則。②其中,第一類道德通常上升為法律,通過制裁或獎勵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類道德是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轉化為法律,否則就會混淆法律與道德,結果是“法將不法,德將不德”。法律的實施,本身就是一個懲惡揚善的過程,不但有助于人們法律意識的形成,還有助于人們道德的培養。
(二)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補充
第一,法律應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沒有道德基礎的法律,是一種“惡法”,是無法獲得人們的尊重和自覺遵守的。第二,道德對法的實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第三,道德對法有補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調整的,或本應由法律調整但因立法的滯后而尚“無法可依”的,道德調整就起了補充作用。
(三)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況下會相互轉化
綜上可見,法律與道德是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其既不能相互替代、混為一談,也不可偏廢、只用一端。所以,單一的“法治”模式或單一的“德治”模式都會有一定的缺陷,“德法并治”才是我們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治國模式。
二、公務員職業道德的現實問題
近期,新聞播報一批貪腐官員受到懲處:7月22日,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春江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如此眾多的“封疆大吏”染指腐敗,在此情形下,依靠法律來查處和懲治這些“貪官污吏”固然必要和迫切,但同時也暴露了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階段以后,公務員職業道德還存在許多問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道德失范的現象:
1. 缺乏公仆意識
所謂“公仆意識”,核心就是:政府工作人員除了當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沒有任何權力。公仆的權力本身是人民賦予的,而人民賦予權力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當好公仆,除此之外,官員不應該被授予任何權力。
2. 責任意識淡薄
公務員的責任包括政治責任、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③。第一,執政為民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政治責任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公共利益。第二,法律責任,是指公務員必須在法律范圍內行使職權,如果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違法行使職權,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第三,行政責任,是各級國家公務員自身特定的一種責任,公務員是政府行政行為的主體是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實踐者。
3. 浮夸和弄虛作假之風泛濫
當前公務員的浮夸和弄虛作假之風有愈演愈烈之勢:第一是玩數字游戲,虛報產值與速度;第二是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搞些“荒山刷綠漆”之類的;第三是對成績無限夸大,甚至無中生有,對失誤則盡力隱瞞;第四是好說空話、假話、大話,嘩眾取寵,沽名釣譽,撈取政治資本。
4. 屢禁不止
一些公務員滋生拜金主義思想,信奉“有錢就有一切,無錢寸步難行”,理想信念淡薄,只講索取,不講奉獻,甚至見利忘義,見錢眼開,為了錢,不顧國格人格,甚至不惜出賣自己的靈魂。一些公務員丟掉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謀取私利的資本,大搞權錢交易。
三、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
我國公務員職業道德的核心應是“公心”,就是用好手中的權利是為了人民。主要有一下內容:
1. 以民為本,服務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由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決定的,也是公務員這一職業的特殊地位決定的,它是公務員職業道德的出發點,也是公務員職業道德的最終歸宿。
2. 廉潔奉公,不謀私利。由于公務員有依法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公務的職業特點,這決定了不論是政務類公務員還是業務類公務員,他們的手中都依法享有許多行政權力和特權。這就要求公務員要有公平思想,不偏私、不貪污、不受賄的道德品質。
3. 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就是要堅持黨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公道正派,不循私情,打破“官官相護”的舊官吏惡習,同一切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實事求是”就是要一切從實際出發,說老實話,做老實人、辦老實事。
4. 忠誠積極,以身作則。忠誠是對黨、對人民、對社會主義事業的忠誠。對黨的忠誠,就要真心實意地擁護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搞兩面派,陽奉陰違;對人民忠誠,就要實實在在地為人民謀利益,體察民情,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呼聲。
注釋:
①付子堂.法理學高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345.
②[美]E·博登海默.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392.
③王美文.當代中國政府公務員責任體系及其實現機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09.
淺談公務員職業道德論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