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和13薪差距
說到年終獎與十三薪,相信有些人還不太了解,它們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呢?別急,我們一起來看看。
年終獎和13薪差距
1. 發放時間
年終獎大多在年底或者春節期間發放的;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通常是工作期滿一年后才可以領取到的獎勵性工資。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2、計算標準
二者的計算標準也存在區別,在勞動爭議處理中:如相關標準有明確規定的,都按照規定執行。
如沒有明確規定的,年終獎標準可參照上年度標準或幾個年度的平均值。13薪標準可參照發放當月員工固定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3、按照會計準則
對于年底一次性獎勵,即與每月無關,公司年底根據經營情況,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員工的獎金,會計處理一般直接計入工資。
而13薪則屬于職工福利。當然實務中,為了擴充工資基數,增加職工福利可抵扣數額,一般也將13薪直接計入工資。
但說明兩者并非同一名目。
4、在實際運用上
年終獎更能體現績效考核的結果,在沒有相關約定的情況下,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激勵機制,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范疇,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而13薪更能體現公平性,一般在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企業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拒絕發放。
與年終獎一樣,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13薪做出具體的規定,它屬于企業自主管理的范疇,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但用人單位一旦規定了13薪制度,13薪就成為勞動者的一種可期待利益,不再屬于企業單方決定的范疇,用人單位就應按規定支付。
年終獎的定義
年終獎顧名思義是對員工一年工作的獎勵。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通過其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包括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其他方式的約定,比如員工在入職前,企業發給他的錄取通知書等,其中包含的年終獎約定都是有效的。在每年度末或次年年初,企業會給予員工福利性質的獎勵。
13薪的定義
13薪,即第13個月工資,也稱“年底雙薪”,屬于職工福利。
對有些公司來說,可能會從每個月的工資中截留一部分放到最后1個月來發,這種情況下,13薪其實就是工資的一部分,所以如果員工提前離職,也正常提供了勞動,那么也照常可以按比例拿到一定的13薪。但一般情況下,13薪還是需要員工干滿12個月才能夠拿到。
入職不滿一年年終獎及13薪如何發放?
年終獎
績效考核基礎上按比例:年終獎往往與個人績效和公司業績掛鉤。對于未滿一年的員工,公司可能會基于其入職后的實際工作表現和在職月數來按比例計算年終獎。這意味著員工雖然可能無法獲得全年的獎金,但仍可以根據其貢獻獲得一部分獎勵
無資格或特定條件:有的公司規定只有在公司工作滿一定時間(如一年)的員工才能參與年終獎的分配,新入職員工可能完全無法獲得當年的年終獎,或者需要滿足特定的工作績效標準
13薪(即第13個月工資)
按比例支付:很多公司會選擇根據員工實際工作的月份數來按比例發放。例如:如果員工只工作了6個月,那么可能只會獲得13薪的一半。這種做法較為公平,確保了員工根據其實際服務時間得到相應的報酬
滿一年后享受:也有些公司規定只有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才有資格獲得13薪,這意味著新入職員工即使工作了10個月,當年也可能無法獲得這部分額外薪資。
年終獎和十三薪可以同時獲得嗎?
不同公司的具體規定和政策不一樣,有的公司可能會同時發放年終獎和十三薪作為對員工的獎勵,有的公司可能只提供其中一種獎勵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