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慶福建3省份上調2022最低工資標準一覽
湖南重慶福建3省份上調2022最低工資標準一覽最新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湖南重慶福建3省份上調2022最低工資標準一覽,僅供參考,喜歡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喲!
湖南重慶福建3省份上調2022最低工資標準
4月1日起,湖南、重慶、福建3省份將施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3月22日,湖南省人社廳發布《關于湖南省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從4月1日起,該省月最低工資標準3檔次調整為1930元、174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3檔次調整為19元、17元、15元。
此前,福建和重慶兩省份也對外發布信息,將在4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了解,福建4個檔次標準上調至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各檔平均增幅為14.59%。重慶繼續實施2檔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將達到每月2100元和2000元。
2015年,人社部印發通知,規定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記者梳理發現,在本輪調整中,已有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等22省份于2021年或2022年初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青海、河北正在醞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青海省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落實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政策,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河北省人社廳此前表示,擬于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正在做評估測算工作。
截至目前,本輪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已有11省份第一檔超過2000元,其中上海最高,為每月2590元。
最低工資標準含義
《最低工資規定》 第三條明確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標準設立意義
最低工資標準對于保障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合法利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減少克扣工人工資現象的發生,有利于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維護社會穩定;實行最低工資制度,為勞動關系中的勞動報酬部分提供了一個法律依據,有利于正確確定勞動關系,也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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