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實施生育保險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切實保障用人單位生育職員合法權益,確保其生育期間基本生活,保障其及時得到醫療服務。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園區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蘇州園區生育報銷流程
一、關于《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規范與流轉
㈠出具《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工作規范
1、蘇州市戶籍的園區公積金參保女職工懷孕后擬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位《職工婚育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到女方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
2、非蘇州市戶籍的園區公積金參保女職工懷孕后擬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男女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全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其戶籍地鄉鎮人民政
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單位《職工婚育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到女方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
《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
一、關于《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規范與流轉
㈠出具《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工作規范
1、蘇州市戶籍的園區公積金參保女職工懷孕后擬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位《職工婚育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到女方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
2、非蘇州市戶籍的園區公積金參保女職工懷孕后擬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男女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全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其戶籍地鄉鎮人民政
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單位《職工婚育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到女方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
《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
㈡《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的流轉
1、園區公積金參保女職工憑《生育保險聯系單》,到園區公積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報銷生育費用,享受生育營養補貼和圍產期保健補貼。
2、夫妻為嬰兒申報戶口時,應向公安部門出示《生育狀況證明》。
3、各派出所在辦結嬰兒戶口后,應將《生育狀況證明》收回,定期由鎮(社區)計劃生育專干上門收集。
二、關于《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規范與流轉
㈠出具《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工作規范
擬行計劃生育手術(放或取宮內節育器、流或引產術、皮埋術、絕育術、復通術)的園區公積金參保職工,憑個人《身份證》、單位《節育手術證明》或婚姻生育情
況聲明,非蘇州市戶籍人員,同時出具全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其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到單位所在的園
區各鎮(社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
㈡《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的流轉
園區公積金參保職工憑《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及其他證(卡),所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到園區公積金中心按有關規定報銷。
三、關于《職工婚育證明》規范
園區公積金參保的男、女職工,在女方懷孕后,應到各自所在單位,出具《職工婚育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再攜帶其他有關證件到女方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女方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地村(居)委會辦理《生育狀況證明》。
四、關于《職工節育手術證明》規范
擬行計劃生育手術(放或取宮內節育器、流或引產術、皮埋術、絕育術、復通術)的園區公積金參保職工,應事先到本單位出具《職工節育手術證明》或婚姻生育情況聲明,再攜帶其他有關證件,到單位所在的園區各鎮(社區)辦理《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
五、照顧再生育的園區公積金參保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全省統一的《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懷孕后到單位所在地的鎮(社區)領取《生育保險聯系單》,
享受相關的生育保險待遇;憑《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申報手續,辦結后公安部門將《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收回,定期由鎮(社區)計劃生育專干上門收集。
六、對于因病理性原因的流產或引產,如已辦理《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參保公積金職工將《生育保險聯系單》交鎮(社區),由經辦人手工在原
《生育保險聯系單》上的流產或引產欄目上打鉤,加蓋私章,交本人;同時,將已出具《生育狀況證明》收回;如還沒辦理《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
單》,參保職工只辦理印有因病理性原因流產或引產的《生育保險聯系單》。
七、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鎮(社區)
辦證地點
聯系電話
傳真
湖西社區
師惠坊湖西社工委一樓服務窗口
88183500
88183550
湖東社區
湖東社工站(湖東鄰里中心二樓)
62587078
62587008
婁葑鎮
婁葑鎮人民政府計生辦
62520891
62520891
唯亭鎮
唯亭鎮人民政府計生辦
62746031
62746031
勝浦鎮
勝浦鎮人民政府計生辦
62811387
62811258
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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