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新政策2015年最新消息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年內將推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延養老險”與普通商業養老保險有何不同?稅延政策如何利好普通百姓?保險業能從中受益幾何?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
稅惠政策將覆蓋養老保險體系三大領域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保險。居民投保該險種時,所繳納保險費允許稅前列支,養老金積累階段免稅,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
中國的養老保險體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礎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保險。“目前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費占比達90%,第二、第三支柱保費占比合計10%。第一支柱的繳費率已達28%,遠超10%的國際水平,但平均替代率(退休金/退休前工資)則從77%持續下滑到45%左右。因此,加大第二、第三支柱的保障貢獻是大勢所趨。”華泰證券研究所金融首席分析師羅毅說。
“減稅養老”,也是目前國際上采用較多的養老體系稅收優惠模式。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年內將推出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這意味著稅收優惠將全面覆蓋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領域。
先投保后繳稅,哪部分人最受惠
“個稅遞延險”在海外的典型計劃,是美國著名的“個人退休賬戶”(IRAS),即個人自愿投資性退休賬戶。人們在退休前,定期投資一部分錢進入該賬戶,退休后便能從中獲取養老金。1974年設立這一賬戶的初衷,是為那些沒有辦法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人提供養老保障,該賬戶具有稅收遞延和資產轉存功能。截至2013年6月末,將近38%的美國家庭擁有IRAS賬戶,該賬戶資產高達6.5萬億美元,占美國退休資產的28%,成為居民養老的重要資金來源。
業內人士測算,1%的稅率變化會引起養老金21%的反向變化,即每人少收1元稅費,就可以建立20元的養老保險。稅收政策對整個社會做大養老保險“蛋糕”的杠桿作用十分明顯。現階段在我國,有多少人愿意減少當期現金收入,去建立稅延商業養老賬戶呢?
“這要看稅收抵免是否足以激勵投保。”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陳紅霞說,需要強化自我保障的人群以工薪階層為主,按照現行個稅條例進行測算,對工薪階層的“稅優敏感”得出如下推測:稅前月收入4269元以下的人群不需要納稅,不受稅延政策影響;稅前月收入4269—6098元的人群,適用稅率為3%,投保后每月初始費用扣費率大于3%,可能無法刺激投保意愿;稅前收入6098—9756元的人群,超額累計最高檔稅率為10%,這部分人群有現金流比較緊張的特征,考慮到初始扣費,投保意愿可能不強;稅前月收入9756元以上的人群,超額累進稅率最高20%以上,投保節稅效果明顯,是對稅延養老政策最敏感的人群。
財政部數據顯示,個稅稅率2011年9月調整后,工薪階層的納稅人數由8400萬人減至2400萬人。“假設2400萬人中10%屬于稅延試點的稅優敏感人群,那么將有240萬人從中受益。現階段稅延政策最大的看點,是為保險業提供了中高端人群切入點。”陳紅霞說。
壽險業能否迎來“精彩一躍”
“假設個人月繳500元、稅率為20%,按上海市目前居民收入情況測算,該政策在上海市推行第一年,就可以貢獻保費29億元。按上海占全國壽險市場份額反推,全國可以增加保費超過600億元。”羅毅說,個稅遞延政策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稅收減少的壓力并不明顯,因此可以判斷個稅遞延政策在上海等地先行試點后,將較快地向全國推廣,從而推動壽險業迎來新一輪高增長。
稅延政策將不僅助推保險業做大規模,也將推動行業優化保費結構。
與海外保障型險種占主流的情形不同,近年來,我國分紅險一家獨大,占據了壽險市場70%—80%的份額,傳統保障型險種維持在10%左右。“稅延政策將改變目前壽險理財型產品占比偏大、期限偏短、保障型險種偏少的市場狀況,強化風險保障功能,推動保險業回歸保障本質;另一方面,個稅遞延險的期限長,持續繳費率高,保障了保險公司的續期保費收入水平。此外,這一險種具有期限長、成本約束硬、資金累計效應強等特點,不僅有利于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也為資本市場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來源。”
機關事業單位10月1日起
實施職業年金制度
今年初國務院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貢森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進一步明確了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補充。
職業年金是補充養老,可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導致生活水平下降
貢森介紹說,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三個特點。其一,職業年金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職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第三,職業年金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增值,進而決定了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職業年金主要發揮兩方面的作用。一是補充養老。《辦法》明確,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職工未來的退休養老做準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導致生活水平下降。從這個意義上講,職業年金將對提高養老金替代率、 緩解財政壓力發揮重要作用,也將有利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二是人事管理。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有利于吸引、 留住人才,促進人才流動。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強制性的,工作變動時可隨同轉移
與企業年金相比,職業年金有哪些不同?貢森說,首先,職業年金是強制性的,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必須同時建立職業年金。而企業年金是非強制的。其次,在一些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職工流動時轉移企業年金是有條件的,例如有的要求必須工作5年以上等。而此次《辦法》確定了職業年金無條件轉移的原則,即: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此次《辦法》明確,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
職業年金的投資運營將更多發揮市場作用,力爭獲得較好收益
《辦法》細化了職業年金投資運營的相關準則。貢森介紹說,依據《辦法》,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建立職業年金,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職業年金基金將委托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
《辦法》同時強調,職業年金基金必須與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保證職業年金財產獨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這表明職業年金的投資運營將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競爭,選擇較好的基金投資人和賬戶管理人,力爭獲得較好的收益,同時盡可能防范風險。當然,具體的投資管理辦法還要由有關部門出臺更詳細的規定。”貢森表示。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5年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