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概念不同、適用范圍不同、對投資收益的處理不同等等,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權益資本中所占比例計價的方法。
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1、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的實際成本計價的方法。該方法要求當企業增加對外長期投資時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權益法是指投資企業以初始投資成計量投資后,根據持有期內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變化,按照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調整投資賬面價值的方法
2、適用范圍不同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對投資收益的處理不同
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實現制,不管其是盈利還是虧損,被投資企業宣告發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除非增加或減少了投資,不然一般不會調整。
權益法理解成是權責發生制,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如果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的話還要抵消。
什么是權益法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權益資本中所占比例計價的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時,除增加、減少因股權影響長期股權投資而引起的賬面價值的增減變動外,被投資企業發生利潤或虧損,相應要增加或減少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根據這一方法,投資企業要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擁有的權益比例和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變化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賬面價值。使用這種方法時,投資企業應將被投資企業每年獲得的凈損益按投資權益比例列為自身的投資損益,并表示為投資的增減。如果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資企業要沖減投資賬戶的賬面價值。
什么是成本法
成本法主要針對的是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不發生變化的(除了增資或處置)。
成本法,是指在被評估資產現時重置成本的基礎上,扣減其各項損耗價值,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方法。
成本法,適用范圍最為廣泛,原則上說,對于一切以資產重置、補償為目的的資產業務都適用。具體而言,除單項資產和特殊用途資產外,對于那些不易計算未來收益的特殊資產及難以取得市場參照物的資產評估業務都可用此法進行評估。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方法
1.投資公司購入股份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此時被投資公司無需作會計分錄。
2.投資公司收到股利,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投資收益。
3.當被投資企業用投資企業購售前的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金支付一部分股利時,以及發放清算股利時,這些應作為投資成本的部分償還,借記銀行存款或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
4.當股權投資發生永久性跌價時,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貸記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轉成本法會計處理
1.對初始成本的明細進行確認。
2.在確認初始成本的時候,首先要結合權益法對成本法初始投資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這樣才能對具體成本加以明確。
3.如果投資成本超過被投資單元,公允價值應有的份額,那么成本明細一般以初始投資成本作為參考,否則就要以公允價值份額加以確認。
4.公允價值變動份額在理論上享有被投資部門可以辨認的凈資產,當然對公允價值變動,份額一定要進行合理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