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加強立法工作計劃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黨加強立法工作計劃,希望大家喜歡!
黨加強立法工作計劃
《中央加強立法實施意見》當中對于加強黨領導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若干要求
(一)提高對于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當前,依法治國開啟新的征程,適應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新要求,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立法工作面臨的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難度越來越大。
強調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就是要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的意志,真實體現黨和國家事業向前發展對法律保障的新期待,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熱切期盼,加速實現良法善治,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二)加強黨的領導在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中的三個要務
加強黨領導下的立法工作,應當毫不動搖地緊緊圍繞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統籌謀劃,調研科學布局,發揮引領作用,充分重視立法工作的系統性和前瞻性問題。具言之:第一是要確立立法的方針戰略,明確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重點立法任務;第二是審查批準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第三是對地方性法規在實施當中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相應“立改廢釋”的意見建議。
(三)領導重要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工作
黨委應當加強對主題重大、政治敏感、情況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的領導,按照黨委議事規程討論決定涉及重大政策調整、重大利益分配的相關問題,協調解決重大疑難的立法爭議。
(四)充分支持和依法保證立法機關行使立法權
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必須重視發揮立法機關在立法工作中的主體作用。黨委要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會依據憲法和法律有效行使立法權,積極解決立法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立法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和實施人才戰略
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是黨依法執政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一要落實黨委領導責任。二要發揮立法機關黨組織作用。人大會黨組要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研究決定所承擔立法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建立健全立法機關黨組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三要加強隊伍建設。立法工作是政治性、專業性、理論性、實踐性很強的一項復雜工作,需要高素質的立法專業人才作保障。將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進立法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著力提高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凝聚共識的能力。
黨加強立法工作計劃明確完善的問題
(一)領導重要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的機制需要明確
《中央加強立法實施意見》中要求,黨委要建立健全領導立法工作實施責任制,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領導立法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點立法工作親自過問、重要立法項目親自推進、重大立法問題親自協調。目前,《昆明加強立法實施意見》還在調研起草當中,對于如何實施責任制的工作機制尚未制定落實。下一步,我們將與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密切配合,對《昆明加強立法實施意見》進行進一步的調研論證修改工作,對落實領導立法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工作機制問題予以明確。
(二)制定集中統一的《昆明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向請示報告的辦法》
長期以來,昆明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當中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了將五年立法規劃、各年度立法計劃在年初及時上報審查批準;重要法規草案在審議之前及時報送,以便提出指導建議和修改意見;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請示匯報,并按照的意見作出立法決策等工作機制。但是,上述工作機制只是散布在各種工作報告、實施意見等文件當中,并未歸納總結、集中統一規定在一個規范性文件當中。有鑒于此,我們認為應當將上述種種行之有效的向請示報告的制度做法進行歸納、充實,并集中規定于一個規范性文件當中,形成《昆明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向請示報告的辦法》,按照程序討論通過并上報同意后執行。
(三)健全和完善內設立法工作部門
建設高素質的立法工作隊伍,是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基礎性、戰略性任務。《中央加強立法實施意見》對“加強隊伍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昆明人大法制委或者會法工委沒有專門的“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處”、“立法調研處”等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屬于廣義的立法工作范疇,兄弟省市人大通常設有這樣兩個工作部門,這對于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和人大主導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是很有必要的。目前,通過調研正在對市人大提出的部門設置與人員編制問題予以統籌考慮解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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