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新三板掛牌有哪些常見問題
外資企業新三板掛牌有哪些常見問題
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外資企業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法律知識。
外資企業新三板掛牌的常見問題
問題一: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到新三板掛牌交易?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的規定,境內股份公司只要符合條件的,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新三板掛牌,公開轉讓股份,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49號公告的規定,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提出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定向發行證券的申請。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術企業,均可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準指引(試行)》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但申請時須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批復文件。同時,該指引規定了,申請掛牌前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應遵守商務部門的規定。
外資企業新三板掛牌有哪些常見問題
問題二:外商投資企業赴新三板掛牌應符合哪些條件?
回答: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符合的條件與其它赴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條件是一致的,即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問題三:外商投資企業可否設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回答:可以。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若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若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組織形式包括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若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外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若為外資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但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實踐中,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是依據前述的法律法規設立的,因此外商投資企業不論其是中外合營、合作企業,還是外資企業,一般的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在赴新三板掛牌上市前,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會先進行股份制改造,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
其中,外資企業屬外商獨資企業,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前還須引入中國股東。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依據《關于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外經貿部令1995年第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