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人才引進政策規定
2017深圳人才引進政策規定
2017年1月1日起,深圳人才引進新政正式實施。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深圳人才引進政策,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深圳人才引進政策如下
辦理門檻進一步放寬
畢業生引進:
全日制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引進,在專業、院校、指標、申辦方式等方面均無限制,可由用人單位辦理,也可以個人身份委托人才引進代理機構辦理。
在職人才引進:
進一步放寬年輕化、專業化、高技能人才的引進條件,重點引進我市緊缺急需人才,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如35歲以下的全日制大專人員可直接引進,45歲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員可直接引進,45周歲以下的中級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引進,35歲以下、在深參保三年以上的高級工可以直接引進等,辦理條件比原來都有所放寬。
重點引進緊缺急需人才
根據深圳今年9月份實施的《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人才引進入戶與存量人員入戶分別實施,人才引進入戶政策重點引進我市緊缺急需人才,達不到人才引進條件的存量人員,可通過深圳新增的居住社保渠道(由公安部門辦理)解決入戶問題。
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精神,2017年人才引進政策中,重點突出了反映人才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的條件,對技能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社保、納稅等評價指標進行調整完善,所引進人才將能夠更符合深圳市產業轉型升級的人才需求。
兩種人才評價方式相結合
新政策實施后,在職人才引進實行條件評價與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的六類人才(主要包括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才、學歷類人才、專業技術類人才、技能類人才、獲得重大獎項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辦人才引進。
不符合上述六類人才的條件、但確屬深圳市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的人才,實行綜合評價引進,按照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的,在市發改委下達的專項計劃指標范圍內,可申辦人才引進。
簡化流程 縮短辦理時間
簡化取消辦理畢業生接收的就業創業證明材料、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等申報材料。
簡化畢業生引進辦理程序,取消畢業生接收審批環節,畢業生接收全程網上辦理,畢業生報到即來即辦,一次辦結。
取消辦理在職人才引進需辦理深圳居住證的要求。
簡化在職人才引進辦理程序,取消預審環節,申報單位在網上申報后,即可打印申報表格并辦理后續申報手續,大幅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
屬地化服務 方便就近辦理
調整畢業生引進辦理模式,將原來全部由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調整為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
調整在職人才引進辦理模式,國家、省駐深單位和市國資部門直管單位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深圳市直通車大企業可自主選擇在市或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其他用人單位在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
嚴懲使用虛假材料申報
根據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不良誠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申請人有申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的,不予辦理人才引進,記入本市人才引進征信系統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5年內不得申辦人才引進業務;已領取人才引進通知的,予以撤銷;已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申辦時間安排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
升級改造
深圳人才引進系統將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間進行升級改造。在系統升級改造期間,停止在職人才引進和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信息申報,業務受理、審核、審批環節照常進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報和修改信息。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報的信息(正式申報指已測評并由用人單位或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到人才引進系統),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業務指南辦理。2016年最后一批在職人才信息和預審結果反饋將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2017年3月28日上午10點
開辦2017年度人才引進業務申報
2017年度人才引進業務申報將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點開辦,用人單位需對人才引進系統進行年度初始化后申報業務。
2017年正式申報的信息,按2017年政策和2017年度業務指南辦理。2017年度政策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2017年業務指南也將于近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注意事項
一、人才引進政策和業務辦理咨詢
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如需了解人才引進政策及業務辦理等相關信息,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辦事指南-人才服務”欄目查閱。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及時發布本年度各項人才引進政策及詳細的業務指南,供社會公眾查閱;同時,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也將于近期編發人才引進業務辦事指南資料向社會發放。此外,申請人亦可直接到市、區行政服務大廳辦事窗口咨詢,或撥打電話12333、88128904進行咨詢。
二、人才引進業務申辦
有引進需求并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辦,也可以委托人才引進代理機構進行個人申辦。
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如要申辦人才引進業務,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進入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 用人單位立戶登記后,可申報本單位人才引進信息;個人也可在注冊后,填入個人信息以測評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進的條件,并提交用人單位或人才引進代理機構申辦。
已申報人才引進信息的單位應及時按規定向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提交書面材料。書面申報材料的內容及要求詳見2017年業務指南(將于近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三、確保申報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為保障申請人的切身利益,在申辦人才引進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的真實信息,特別是學歷情況、技術技能、人事檔案、工作關系等重要信息,如有人事檔案的應按規定辦理商調手續。
申請人、用人單位和代理機構辦理人才引進業務均應嚴格遵守我市人才引進政策的規定,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四、選擇合法人才引進代理機構
符合申辦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所在用人單位辦理,也可通過代理機構辦理。通過代理機構申辦的,應選擇合法代理機構(具體名單、電話、地址等信息詳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的“人才引進”欄目),并通過正規渠道辦理。
如在人才引進申辦過程中有收費方面的投訴,可打市場監管局舉報電話“12358”。在人才引進辦理高峰期,請盡量選擇通過單位申辦方式辦理。
五、防范并舉報非法代理行為
根據《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人員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的、不具備代理資質的機構代辦人才引進業務的,均屬于違規行為。
申請人收到非法代理人才引進的電話、短信、傳單或網絡廣告等,謹防上當受騙,應及時向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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