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省契稅政策解讀
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湖北省契稅政策解讀,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湖北省契稅政策解讀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湖北省契稅征收管理實施辦法》(修訂)決定我省契稅稅率為4%。
契稅納稅發生時間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契稅納稅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契稅納稅地點
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
契稅征收管理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征收機關應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契稅熱點政策十問答
一、現在契稅稅率到底是多少?
答:自2016年2月2日起,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且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上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屬于家庭第二套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下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90平方米及以上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2%稅率征收契稅;超過二套的多住房,一律按省規定4%稅率征收契稅。
二、房屋拆遷涉及的相關契稅優惠有哪些?
答: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對于拆遷還房,被拆遷人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可免征契稅;如果因超面積還房等因素,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對補繳款的部分,按規定征收稅。
三、單位購買職工宿舍能否享受契稅優惠?
答:對于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稅率,僅限于個人購買,對于單位購買或者單位及個人通過贈與、交換等非購置行為取得普通住房,應統一適用法定稅率4%.
四、房屋繼承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規定:一、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五、房屋產權證增加產權人是否繳納契稅?
答:對于因家庭關系,或者其他原因,房屋權屬增加或者減少權利人,一般情況下,屬于轉讓或贈與行為,對權屬承受人(增加的權利人或剩余權利人),應按所承受的份額,適用規定的稅率征稅。婚姻關系的共同共有權屬人增減以及法定繼承除外。
六、發生商品房退房情況的,能否退還繳納的契稅?
答:房屋買賣交易撤銷,若未完成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的,對已納契稅應予以退還,申請退還人應提供身份證明、原契稅完稅證,房屋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注銷備案登記的證明到當地契稅征收窗口辦理退稅手續。但是若已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房地產權屬轉移已經完成的,已繳稅款不予退還。
七、家庭財產分割是否征稅?
答:家庭財產分割中涉及房地產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分立行為。家庭財產分割是否征稅,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對享有家庭財產共有權的成員,承受被分割家庭財產,不征收契稅;對不享有家庭財產共有權的成員,承受被分割家庭財產,應按贈與征收契稅。
八、離婚造成房屋產權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離婚時,無論確權到任何一方,屬于房產共有權的變動,非產權轉移行為,均不征契稅。
九、將個人房地產投入自己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征收契稅?
答:以自有房地產投入自己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不征收契稅。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有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屬無限責任的企業,企業的財產與投資人的財產不可分割。因此,將房地產投入自己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權屬未發生變更,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登記時僅需辦理更名手續,不征收契稅。
十、將個人創辦的獨資私營企業的房產更名至自己名下,是否征收契稅?
答:個人創辦的獨資私營企業的房產更名至自己名下,由于同屬于一個投資主體,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權屬未發生變更,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更名手續時,不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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