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的法官員額制試點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改革發展的成功實踐。改革和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改革必然要求開放,開放也必然要求改革。要堅定不移實施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堅定不移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堅定不移引進外資和外來技術,堅定不移完善對外開放體制機制,以擴大開放促進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進擴大開放,為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間。
廣東是本輪司法改革首批試點省份之一。2014年下半年以來,深圳市兩級法院作為先行先試者,在中央賦予廣東試點任務之前已完成全市選任工作。佛山、茂名、汕頭等地法院也進行了全市選任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身上的擔子更重了,但潘惠儀覺得日子有了奔頭。
2014年下半年,這位“80后”經過層層選拔順利進入員額,成為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的一名主審法官。
“現在跟以前非常不一樣,我必須獨立裁判案件、獨立寫判決。雖然壓力更大了,但這正是我們法律人所追求的。”她說。
建立法官員額制,是新一輪司法改革的重頭戲。員額制是指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類,根據法院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數、案件數等確定法官數量,對法官在編制限額內實行員額管理。中央有關部門要求,改革后,法官員額比例應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39%以下。能否入員額,關系每個法院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這項改革因此廣受關注。
當員額制遭遇案多人少
順德區法院是員額制改革試點法院之一。院長萬選才介紹,他們制定了主審法官選任辦法,以審判、調研、紀律、作風等為標準,經過2014年7月、2015年5月兩次選任,共選任了130名主審法官。其中,“80后”的積極性非常高,報名的占所有報名者的46%,選上的占130人的22%。年輕法官到崗后,已逐步挑起審判大梁。
據了解,順德法院核定的政法專項編制為314個,以此測算,130名主審法官占比超過40%。
對此,萬選才表示:“順德區法院的受案量常年在3萬件以上高位運行,2014年為3.8萬件,2015年受立案登記制影響,極有可能突破4萬件。2014年,我們主審法官人均辦案數達250件,是全國的4倍、全省的3倍。可以說,案多人少是最主要的矛盾。”
不只是順德,經濟發達的珠三角地區,都面臨案多人少的困境。
深圳2014年啟動了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將法官作為第四類別公務員,設置單獨的職務序列進行管理。改革后,深圳全市選任主審法官1065名,他們2014年受案量為22.5萬件,人均辦案超過200件。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郭毅敏告訴記者:“全市法院政法專項編制為1906個,鑒于政法編制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審判任務特別繁重的實際,我們確定市中院法官員額最多不超過政法專項編制的60%,各區法院法官員額最多不超過65%。”
不在首批試點之列的廣州市目前正積極申請參加試點。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院長甘正培表示,該院受案量從2002年的3萬件激增到2014年的3.8萬件,3年來法官人均辦案量高達300多件,“白加黑、五加二”已是常態。
“如何在改革中既符合法官員額的要求,又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我們面臨的最大挑戰。”甘正培認為,“在確定員額時,應盡量避免一刀切,應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實際案件數量、人員結構情況等因素來確定,尤其應對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給予傾斜。”
員額比例在全省統籌
珠三角地區案多人少,粵東西北地區則是另一番景象。
在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記者了解到,該院現有在編法官112人,2014年全院受案3000多件,法官人均辦案不到30件。
茂名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呂強表示,茂名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試點過程中,全院已經完成了主審法官選任工作,按照以案件量定法官數、讓最優秀的主審法官到一線辦案的原則選任了55名主審法官,剩下的57人如何分流,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比茂名情況更復雜的當屬汕頭。汕頭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林敏介紹,汕頭法院的案件量一度排在全省前列,然而分出潮州、揭陽兩市后,存在工作分出去、人員留下來的問題。再加上前幾年經濟滑坡,汕頭法院案件量從全省靠前急劇下降至全省靠后,法官人均辦案數較低,呈現“案少人多”狀態。
“汕頭中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271個,有法官資格的是175人。根據改革方案,分流壓力很大。”林敏說,“我們克服重重困難,一是安排年齡50歲以上的老同志轉崗,積極爭取黨委政府保留他們的待遇,二是參加工作5到8年、未能入員額的,轉為法官助理。”
珠三角地區案多人少,其他地方案少人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周玲接受采訪時說,對這種極不平衡的編制、人員構成,正在黨委領導下研究確實可行的解決方法。目前做法是將39%的員額比例在全省統籌,粵東西北地區不到30%,珠三角地區則突破39%,經過一段時間的過渡期,逐步達到改革目標。
不可忽視的輔助人員
員額制改革后,如果說法官將位于金字塔的最頂端,那么審判輔助人員就是塔基。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審判輔助人員的嚴重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員額制改革的推進。
由于身份、待遇、發展前景等因素制約,審判輔助人員隊伍不穩定,流失量大。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劉艷麗就飽受困擾。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她曾經換過三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可以說是法官的左膀右臂。隊伍不穩定讓我們很發愁,往往是剛帶好一名助理就走了,很大一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培訓助理上。”劉艷麗說。
2014年10月,鹽田區法院啟動了聘用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對聘用制法官助理實行五級分級管理,同時明確各等級法官助理工資待遇、晉升條件和年限。
鹽田區法院研究室主任張明軍說,改革后,該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等的工資水平提高了近50%,吸引力明顯提高,隊伍的整體穩定性大大增強。“改革前一年辭職的聘用制法官助理共12人,但從改革實施到現在只有1人辭職。”
郭毅敏透露,在鹽田試點基礎上,深圳法院將建立審判輔助人員單獨序列管理制度,推動完善司法職業保障體系。目前已經初步形成改革方案,正在與有關部門溝通完善。
在萬選才看來,法官員額制的推行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重點不能僅僅放在法官身上,其他配套因素也非常重要。
“珠三角代表發達地區,粵東西北代表欠發達地區,廣東可以比喻成全國的縮影。”周玲說:“在員額制改革中,我們立足于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努力形成改革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