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中包括哪些病可以報銷
大病醫保中包括哪些病可以報銷
2017年國家對大病醫保做了新的調整,推出相應的國家大病醫保新政策。今天小編給大家講解下大病醫保中包括的是哪些病,大家一起來了解下吧。
大病醫保包括哪些病
納入大病醫保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得了重大疾病,后續的治療費用是一筆非常大的經濟負擔,國家為減輕居民的患病的經濟負擔將一些重大疾病納入大病醫保范疇之中,其中納入大病醫保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大病醫保報銷多少
在報銷比例上,大病患者在基本醫保報銷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理醫療費用,再給予報銷50%以上。而且,對醫療費用實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以個人自負超過5000元部分為補償基數。
報銷比例分段遞增。補償基數0至1萬元(含1萬元)報銷50%;1至2萬元(含2萬元)報銷55%;2至5萬(含5萬)報銷60%;5萬元以上報銷65%。城鄉居民在市級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的,按照市、縣級在規定報銷比例基礎上分別提高5%和10%的比例進行補償。報銷額度上不封頂。按照“基本醫保+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方式,不斷提高城鄉居民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
大病醫保怎么報銷
為方便城鄉居民出院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城鄉居民在信息化互聯互通并能夠開展即時結報的醫療機構就醫:入院時將參保證明、身份證明、最低生活保障證、特困人員供養證、“一卡通”、銀行賬戶等一并交醫院,在一次或多次住院后自負費用若未達到5000元大病保險起付線時,按照“基本醫保、醫療救助”流程依次進行“一站式服務”。
單次住院合規的個人自負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承辦商業保險機構及時給予補償大病醫療保險費用;單次住院合規的自負費用未超過起付線,但年內經多次住院且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承保機構在結算年度末給予一次性補償,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流程依次進行“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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