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知識與技能
物業管理方面知識與技能
首先要了解與之對應的一個名詞即業主,何為業主?顧名思義,通俗的說法業主是物業的主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業主是物業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物業管理知識與技能,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您。
物業管理知識與技能
1、開發商能不能將小區地下車位出售(出租)給一個或少數幾個業主?
不能。小區地下車位的規劃有合理配置比例,是與小區房屋戶數相對應的,不能集中處分給少數業主。如目前長沙的小區住宅小區的車位與房屋套數的配置比例是0.8:1,原則上應盡可能的滿足每個業主使用需求,不能只滿足少數業主的需求,更不應該對業主以外的人出售。
2、小區內停車收費標準由誰定價?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已經放開,不再由政府定價,凡已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停車收費定價由業委會經由業主大會決定。
3、開發商沒有按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業主有權要求整改嗎?
按設計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是開發商的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設計規劃建設配套設施,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補建相關施設,如果補建條件已經不具備,業主有權向開發商索賠。
4、物業管理用房歸誰所有?
物業管理用房由全體業主所有,主要用于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物業管理配套用房和業委會辦公用房。每個小區都必須按建筑總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備物業服務用房,這是開發商的必須履行的義務。
5、保質期內業主如何提出維修要求?
保質期內發現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應當以書面方式及時向開發商提出維修要求,并請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簽收,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直接或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維修。如開發商委托物業公司維修的,應要求物業公司出具開發商授權或委托維修的證明。
物業管理的范圍:
1、物業管理的基本業務,就是對物業進行日常維修養護和計劃修理工作。
2、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治安保衛、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園林綠化、交通停車、日常修理。
3、物業管理的特色業務,包括特約服務和便民服務兩個方面。
特約服務是為滿足業主特別需要而提供的個別服務,車輛保管、房屋代管、預約上門清潔、代聘保姆、家電維修、代付各種公用事業費、代訂報刊及日常收發等。特約服務的收費標準以成本加勞務結算,是微利甚至免費服務項目。
便民服務是物業管理企業和社會聯合舉辦的社區服務項目,包括銀行、郵電、商場、飲食、美容等商業網點;幼兒園、小學等;診所、醫院等衛生單位;閱覽室、兒童游樂場等文化娛樂項目。
4、物業管理的多種經營業務,不動產投資咨詢、中介、餐飲、家電園林綠化等。
物業管理的特色業務,包括特約服務和便民服務兩個方面。
特約服務是為滿足業主特別需要而提供的個別服務,車輛保管、房屋代管、預約上門清潔、代聘保姆、家電維修、代付各種公用事業費、代訂報刊及日常收發等。特約服務的收費標準以成本加勞務結算,是微利甚至免費服務項目。
便民服務是物業管理企業和社會聯合舉辦的社區服務項目,包括銀行、郵電、商場、飲食、美容等商業網點;幼兒園、小學等;診所、醫院等衛生單位;閱覽室、兒童游樂場等文化娛樂項目。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包括:
1、按照物業房屋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修改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物業管理的作用
為業主創造一個安全、舒適、文明、和諧的生活與工作環境;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社會化、專業化;可延長物業使用年限及確保其功能的正常發揮;使業主的物業保值、增值(業主購買某個物業,都希望有一個既安全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如何保障業主的權益,在管理和養護好物業這兩個方面提供優質服務,并使社區設施不斷完善,使用權物業使用年限延長,確保其設計功能發揮作用,這就是實施物業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