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產休假規定增加多少天2017年
幾乎每個女性朋友都會有生育的時候,但有的人是會比較幸運的,生育順利,但有的人會出現難產的情況,那2017年難產怎么休假呢?國家規定是增加多少天假期?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難產休假規定的天數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難產休假規定的天數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于難產產假的一般規定是: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也就是說,難產的產假比正常產假要多出15天。但各地具體規定不同,比如廣東省規定,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遇到難產,如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達30天。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17年難產休假所需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2017年難產休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根據最新修訂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產假——延長30到60天不等
新計生法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產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目前,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已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確延長產假30日。
在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江西、山西、寧夏、四川等地的產假延長天數高達60天,廣西的產假延長天數也達到了50天。
總之,要想具體了解當地的產假規定,還需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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