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休假申請書怎么寫_病假休假工資怎么算
職工需要生病需要請假休假是一件不可避免又情有可原的事情,那申請書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病假休假申請書怎么寫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病假休假申請書怎么寫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是XXXXX員工覃世莫,因身體不舒服,到醫院檢查,診斷XXXXXXX,醫囑建議住院治療,現向公司申請病假XX天(時間從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懇請公司領導酌情給予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病假休假工資怎么算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于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系數:
(1)病假工資的系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系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系數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職工請病假扣不扣工資的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請病假是不扣工資的,只是在發放工資的標準上有所不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資的80%。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資的80%。
標準工資和基本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標準工資包括的工資項目較多,比如獎金、職補啊等等都包括在內。而基本工資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資只是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資,這還得具體根據你的工資條上的名目來核算。
按患病休養時間計算具體假期工資:
病假期間您的單位仍應當支付您法律所規定的工資,其計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②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③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④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⑤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2、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前述計算基數的40%;
②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50%;
③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60%。
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
具體計算方式為: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
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
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
勞動法病假期限是多久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時,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
該規章對醫療期的期限作了具體規定。1951年政務院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3年原勞動部發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1995年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對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支付問題作了規定。
猜你喜歡:
病假休假申請書怎么寫_病假休假工資怎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