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信機構征信機構的管理
征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獨立于信用交易雙方的第三方主要經營征信業務的機構,那么你對征信機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征信機構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征信機構的介紹
征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獨立于信用交易雙方的第三方機構,專門從事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工作,出具信用報告,提供多樣化征信服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等。征信機構是征信市場的支柱,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是信息不對稱情況下擴大市場交易規模的必要前提。沒有征信機構承擔的社會功能,社會信用很難充分發揮作用。
從世界各國征信系統的發展狀況看,由于各國國情和立法傳統等方面的差異,其建立的征信機構各具特色。征信機構按所有權性質的不同,可分為公共征信機構、私營征信機構和混合征信機構;按信息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個人征信機構、企業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以及其他信用信息服務機構。公共征信機構以德國、法國為代表,美國是典型的私營征信機構模式,日本是典型的混合型征信機構模式。
在技術創新和金融市場自由化的激勵下,征信機構不斷發展,其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征信行業集中度迅速提高。二是產品經營日益多元化。三是商業化、互惠合作模式的適應性更強。四是征信立法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
征信:就是征集信用信息.
征信機構:是指依照有關規定批準成立,征集個人信用信息,向商業銀行及其他個人信用信息使用人提供個人信用信息咨詢及評級服務的法人單位;
指經征信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專門從事征信業務活動的企業法人。它是信用交易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機構,擁有一定規模的信用信息數據庫。
狹義而論,征信機構是指專門從事信用信息采集、處理、評價、傳播業務的以贏利為目標的信息服務專業機構。一般來講,指經征信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專門從事征信業務活動的企業法人。征信機構通常分為三大類,分別是企業征信機構、個人征信機構、財產征信機構。征信機構的概念還可以擴大其他各類信用管理行業的企業類型,例如資信評級、商賬追收、信用管理咨詢等機構,甚至產生出不同的稱謂。
征信機構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征信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征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主要經營征信業務的機構。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對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總行的授權范圍內,履行對轄區內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征信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誠信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 機構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五條 設立個人征信機構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第六條 設立個人征信機構,除應當符合《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二)有完善的業務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規性管理等內控制度;
(三)個人信用信息系統符合國家信息安全保護等級二級或二級以上標準。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所稱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
第七條 申請設立個人征信機構,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個人征信機構設立申請表;
(二)征信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發展規劃、經營策略等;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關聯關系和實際控制人說明;
(五)主要股東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聲明以及主要股東的信用報告;
(六)擬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證明;
(七)組織機構設置以及人員基本構成說明;
(八)已經建立的內控制度,包括業務操作、安全管理、合規性管理等;
(九)具有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安全測評報告,關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說明和相關安全保障制度;
(十)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文件;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通過實地調查、面談等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