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在哪里辦理
目前只有單位才可以集體辦醫保卡,對于個體戶或者沒有工作的人們來說,就要自己去相關部門辦理醫保卡。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醫保在哪里辦理,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上海醫保在辦理地點
1 黃浦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南蘇州路343號 63215132
2 盧灣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魯班路390號 53029199
3 徐匯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大木橋路104號 64164870
4 長寧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云霧山路39號 52065400
5 靜安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常德路940號 62589957
6 普陀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大渡河路1711號 52804754
7 閘北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原平路363號 66551669
8 虹口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赤峰路352-356號 55888140
9 楊浦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蘭州路1118號 65890960
10 楊浦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分部) 市光路60弄15-17號 65890960
11 閔行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水清路530-546號 54135063
12 寶山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寶東路879號(海江路口) 56112534
13 嘉定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嘉定鎮博樂路70-2號 59915420
14 浦東新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張揚路3059號 50353961
15 浦東新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分部) 洪山路168號 50353961
16 金山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石化蒙山路1536號 57960021
17 松江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榮樂中路700號 67817674
18 青浦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青浦鎮環城路39號 59728512
19 南匯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惠南鎮北門大街176-178號 58027555
20 奉賢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南橋鎮南奉公路9240號 57423348
21 崇明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一江山路567號 39612037
22 農場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武康路280弄7號 34230045
醫保的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后,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并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后,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后,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后市外、先省內后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后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后,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于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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