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知識要注意什么
公共場所衛生知識要注意什么
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可靠的生活、學習、娛樂環境,進一步落實公共場所衛生及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公共場所衛生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一節 公共場所衛生法律制度概述
公共場所是指在自然環境或人工環境的基礎上,根據人們生活和社會活動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種服務功能和一定圍護的公共建筑設施,是人們學習、工作、出行、旅游、度假、交往,娛樂、購物、美容等活動和臨時性生活環境。
公共場所衛生是人類生活環境的組成部分,它所接納和聚集和人員數量比較大,人員往來頻繁,停留時間短,人群流動性大。公共場所環境和物品往往受到生物、物理、化學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較易造成疾病的傳播流行。因此,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節 公共場所分類
1、分類:我國公共場所種類很多,根據國務院發布實施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把公共場所有7類28種:
1)住宿與交際場所:有8種,分別為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2)洗浴與美容場所:有3種,分別為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3)文化娛樂場所:有5種,分別為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以及電腦游戲機房等)、舞廳、音樂廳。
4)體育與游樂場所:有3種,分別為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5)文化交流場所:有4種,分別為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6)購物場所:有2種,分別為商場(店)、書店。
7)就診場所與交通場所:有3種,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根據衛生部有關批復,足浴場所也被列入公共場所實施衛生監督。
根據《條例》的規定,公共場所的下列內容是衛生管理和衛生監督的重點:
1)不斷改善和提高環境的衛生質量
2)把可能存在和發生的的問題消滅在設計和施工階段
3)應設有專用消毒間,對公共用品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
4)應對做作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
5)應防止發生危害健康的事故和中毒事故
6)建立衛生管理機構,制定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節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
1、概念: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指衛生監督機構根據《條例》的規定,對各類公共場所的空氣、水質、衛生用品消毒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間斷性或連續性的采樣檢測。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包括發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發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衛生許可證之日后,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的衛生監測,促使鞏固提高。監測主要分兩個方面:一個是 空氣質量監測;另一個公共用品監測。
公共場所衛生基本要求:
(1)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功能分區要求,附近無污染源,通風日照良好。
(2)內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夠的符合場所性質的衛生設施和消毒設施。
(3)供水系統符合衛生要求。
(4)制定有衛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制度等,并能落實。
(5)具有通風換氣設施,新風量應滿足衛生標準的規定。
(6)微小氣候、空氣、采光、照明、噪聲等衛生指標監測符合衛生標準。
相關法律法規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 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
第九條 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第四章 罰則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衛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條例》和本細則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20元至2萬元、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上述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八)違反本細則第八條,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處以1500元至2萬元罰款:
1、受害人數(不包括死亡)在1至10人者罰款1500元至3000元;
2、受害人數(不包括死亡)在11人至50人者罰款3000元至8000元;
3、受害人數(不包括死亡)在51人以上者罰款8000元至1萬元;
4、造成死亡者罰款1萬元至2萬元。
三、艾滋病防治條例
第三十條 公共場所的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定期進行相關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經營者應當查驗其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允許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 第六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未查驗服務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明或者允許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未在公共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許可證件。
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
什么是公共場所?它是一類由人工建成的供公眾使用的活動空間。這里所指的“公眾”,是不分年齡、性別,不分職業、民族、不分國籍、不分人際的從屬關系的流動人群。這里所指的“活動空間”,是根據人們社會活動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務功能,由具有一定維護結構的建筑物組成。這種建筑物可以是封閉式的,也可以是開放式的或露天的。這種活動空間的共同特點是:在一定的時限內,可同時容納不同數量的人從事社會交際活動、文化娛樂活動和旅游活動。所以,做好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有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公共場所衛生狀況的好壞,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
二、公共用具的種類
公共用具是指在公共場所中,各種供客人反復使用的物品、用品、用具的總稱。是客人和從業人員經常重復接觸的用具,是傳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按公共場所的服務功能可分以下幾類:
1、住宿與交際場所的公共用具
(1)臥具:包括被罩、被單、床單、枕套、枕巾、毛毯。
(2)洗漱用具:口杯、梳子、浴盆、浴巾、毛巾、腳巾、淋浴噴頭、拖鞋、臉盆、腳盆。
(3)恭桶座墊及水箱開關。
(4)茶杯、酒杯、飲料杯。
(5)附屬設施的用具(如床頭柜的各種開關、電話、暖水瓶等)。
2、凈身與美容場所的公共用具
(1)理發美容業:大小圍巾、毛巾、刀、剪、推子、梳子、胡刷、背刀布、燙發用具、美容用具。
(2)公共浴池、桑那浴業:床單、浴巾、面巾、桑那衣褲、茶具、存衣柜、坐凳、盆塘、池塘、搓腳石、拖鞋、修腳工具。
3、文體娛樂場所的公共用具:包括保齡球、臺球、球桿、乒乓球拍、各類棋子、麻將牌、撲克牌、健身器具、立體眼鏡、噴泉式飲水龍頭、氧吧內的面罩或吸管、麥克風。
4、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用具:飛機客艙的毛巾,輪船及火車客艙的臥具等。
(二)公共用具的污染來源
1、賓客及從業人員的污染:公共場所的每一件公共用具,可被眾多的人反復接觸,在接觸過程中,能把身上、手上、衣物上的微生物(其中包括病原微生物)轉移到公共用具上。
2、病人和健康帶菌者的污染:這些人在公共場所說話,咳嗽、打噴嚏所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有的可直接污染公共用具,有的在空氣中漂浮,隨灰塵降落到公共用具上造成污染。
三、公共用具的衛生要求
(一)嚴格執行衛生標準
衛生標準中對公共場所各類公共用具的衛生要求有明確規定。對旅店業的茶具、毛巾和床上臥具、臉(腳)盆、浴盆、恭桶座墊、拖鞋等的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提出了判定標準;對理發美容業的工具提出必須消毒后使用,并不得檢出大腸菌群和金黃色葡萄球菌。對其他類型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具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或個人要嚴格執行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二)嚴格消毒
消毒是消除公共用具污染的重要措施,必須嚴格執行。
1、消毒設施和設備要齊全、有效。包括要有單獨的消毒間,要有去污、清洗、消毒三個專用水池,要有足夠容積的消毒柜,消毒藥品有效,配制器具齊全 。
2、各類公共場所要根據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對公共用具進行消毒,消毒后的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要達到有關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3、消毒后的公共用具要分類 貯存在專用貯存柜內,并應有防護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三)濕式清掃避免塵土飛揚
這是減少病原微生物借揚塵和懸浮顆粒物污染公共用具的好方式。清潔桌面、臺面等的抹布要清、污分開使用,并應遵守先污后清的工作程序。
(四)控制傳染源
發現傳染病患者應及時送醫療單位診治、隔離。對其所使用和接觸的物品應單獨進行消毒處理。
(五)從業人員要按時體檢
每年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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