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產檢假規定介紹
產檢假的新規定幾乎是每個在職場的準媽媽最關心的問題,在江蘇還對產檢假了解得不夠多的準媽媽們可要來看看了!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給大家介紹江蘇產檢假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7年江蘇產檢假新規定
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后享有產檢假規,在規定的范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產檢假的解釋
產檢假就是說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就是說你產檢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公司不能扣錢!根據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條文沒有對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
產檢假的計算
我國對于女職工的勞動制定了特別的保護規定:產檢假,用于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因此,孕婦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訴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去醫院進行正常的產檢。計算方法是: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溫馨提示您,定期做好產檢,能更好地了解孕婦和胎兒的身體變化和發育情況。此外,孕婦在懷孕期間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進行適當的活動,為能產下一個健康的寶寶做好基礎!
產檢假是否要開證明
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要開證明的條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區有不一樣的處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讓提供每次產檢預約時間的復印件,也就是產檢預約單,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等。總之,大家去產檢就把各種資料都留下來,有個說法總比沒有的好。
產檢假是否可以連休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規定并未對孕期檢查的時間和次數作出規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
何為正常必要的檢查?不同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我國婦女孕前檢查的方案為:初查:孕12周之前;復查:12周后每4周一次,28周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檢查中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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