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國法考點之國家
司法三國法考點之國家
國家是經濟上占據統治地位的階級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階級 性是國家的 根本屬性 。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國家的相關司法三國法考點知識。
司法三國法考點之國家
司法三國法考點一
國家的要素
在國際法中,國家的構成必須具備四個要素:
1.定居的居民。定居的居民是構成國家的基本條件。只有存在居民才能構成社會進而形成國家,而不論居民的數量成分。
2.確定的領土。領土是形成國家的物質基礎,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構成國家必須有確實的領土,不論領土的大小及邊界是否完全劃定。
3.政府。即代表國家進行對內統治和對外交往的機構,不論其名稱、組成和形式。
4.主權。即對內的最高權和對外的獨立權。主權作為國家固有的根本屬性,是國家區別于其他實體的根本標志。
司法三國法考點之國家
司法三國法考點二
現代國家的主要類型
國際法上,現代國家類型主要劃分為以下兩類:
1.單一國。單一國是由若干行政區域組成的統一的主權國家。它擁有單一的憲法,其人民擁有單一的國籍。單一國由其中央政府行使最高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權力,統一處理國家的內外事務。各個行政區域都作為國家的地方單位接受中央政府的領導。單一國是一個國際法主體,由中央政府代表國家參與國際關系,各地方區域都沒有國際法主體地位。
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根據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中國的對內對外權力由中央政府統一行使。在此原則下,地方行政單位可以依法享有不同的自治權,包括不同程度地處理某些特定的對外事務的權力。特別地,中國的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某些對外交往的職權,但是它們本身都不是國際法的主體。另外,臺灣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本身也不具有國際法主體地位。
2.復合國。復合國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員組成的國家或國家聯合體,目前有聯邦和邦聯兩種形式。
聯邦國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單位根據聯邦憲法組成的國家,是復合國中最主要、最典型的形式。聯邦國家有統一的聯邦憲法,并設立聯邦立法、司法和行政機構。聯邦政府與各組成成員之間的職權范圍由憲法劃定。聯邦國家的對外權力主要由聯邦政府行使。聯邦國家的人民擁有統一的聯邦國籍。聯邦國家本身是國際法主體,其各成員單位沒有國際法的主體地位。
邦聯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由于特殊的目的根據條約組成的國家聯合體。邦聯一般設立一個機構,負責協調各國之間在某一事項上的立場。邦聯本身沒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其人民也沒有統一的國籍。邦聯的各成員是獨立的主權國家,分別是國際法的主體,而邦聯本身不是國際法主體。
司法三國法考點三
國家的基本權利
(一)獨立權
獨立權指國家依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外事務并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利。獨立權是國家主權在對外關系中的集中體現,它包含自主性和排他性兩重含義。獨立權意味著國家可以自由選擇國內制度,制定政策,采取各種措施管理國家、促進發展;在不違背其承擔的國際法義務的前提下,國家根據自己的意志獨立地參與國際關系,自由地決定與其他國家的建交、締約、使節、結盟及其他往來。
(二)平等權
平等權指國家在參與國際法律關系時,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法律人格。典型地表現在以下方面:(1)國家在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權和投票權。(2)國家平等地享有締約權,國家不受非其締結的條約拘束。(3)國家平等地享有榮譽權,國家元首、國家代表及國家標志應受到尊重。(4)國家之間沒有管轄權,除非國際法特別規定或得到國家同意。(5)外交位次或禮儀上的平等權。
(三)自保權
自保權指國家保衛自己存在和獨立的權利。它分為國防權和自衛權兩方面。國防權是國家有制定國防政策,建設國防力量,防止外來侵略的權利。自衛權是當國家遭受外國武力攻擊時,有權采取單獨和集體的武力反擊措施。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自衛的前提必須是遭到了武裝攻擊,同時武力自衛還應符合必要性和相稱性的要求。
(四)管轄權
管轄權指國家基于主權的行使而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等方式,對于特定的人、物和事件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權利。管轄權是國家主權在法律方面的物化,是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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