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遺產規劃的必要性
遺產規劃是指當事人在其健在時提前做出合法、有效、全面的計劃,將擁有的資產和負債精心安排,從而實現身故后按照遺愿進行分配的合理財產安排。你對遺產規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遺產規劃的相關法律知識。
關于遺產規劃的必要性
源于富人及一般民眾遺產計劃的普遍缺失, 當災難降臨時,國內因被繼承人毫無征兆地意外逝去而招致的遺產糾紛正在不斷增多。
據《錢經》 壽終正寢,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死亡的最好期許。但是,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無疾而終于家中自己平素使用的床上。當人們還在以孔尚任《桃花扇》中“眼見他起高樓,眼見他宴賓客,眼見他樓塌了”幾句形容世事無常的經典臺詞悼念痛惜近年來商界、演藝界名流華年早逝的時候,突如其來的雪災、地震、礦難、潰壩等天災人禍也打亂了原有的生活秩序。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日漸突出:源于富人及一般民眾遺產計劃的普遍缺失,國內因被繼承人毫無征兆地意外逝去而招致的遺產糾紛正在不斷增多。
關于遺產規劃的必要性
遺產繼承問題成為糾紛重災區
乍一看文章標題,似乎有些危言聳聽,通常國人最忌諱的就是談論這類話題。但作為唯一的一項專門為別人考慮的理財計劃,遺產規劃自有其存在的道理。
2007年5月,上海商人劉某應酬完生意回家后突然病發身故,留下的遺產主要是一家置業有限責任公司82.5%的股權和該公司與其共同投資的三家物業公司,在這三家凈資產均超過500萬元的物業公司中,劉某都直接占有51%的股權。此外,劉某在上海、江西、浙江等地以個人名義留有7處別墅類或商品類房產,奧迪高級轎車5輛。
與大多數國人一樣,劉某事先并沒有制訂遺產計劃,也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在經過最初幾天的悲痛后,圍繞著劉某遺留的上述財產爭奪戰,不久就在劉某的未婚妻楊某和劉某父親之間展開。
這場遺產繼承糾紛盡管其間一波三折,可最終在律師的努力下沒有進入法院宣判程序,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官司撤訴。根據和解協議,劉某遺產中的股權部分、上海的一處別墅和兩輛轎車歸劉父所有,其余部分歸楊某所有。
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遺產規劃的問題開始凸顯出來。辛勞一生積攢的財富不但沒有給后人帶來幸福,反在其身后帶來無限的凄涼,這肯定不是逝者的愿望。
遺產規劃是個人理財的重要部分
來自中國基層法院的統計資料顯示,有近70%的遺產繼承糾紛是由于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或未制訂遺產計劃引起的,而在剩下的30%遺產糾紛中又有將近84%的案件是因為遺囑欠缺法律要件或形式、內容違法。
可見,當下中國人的遺產規劃意識和專業知識還是比較欠缺的。如果全社會擁有財產的潛在被繼承人都能夠提前在律師、私人理財顧問等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制訂遺產計劃、擬好遺囑,那么各種遺產糾紛將會大幅減少。
一般來說,所謂遺產規劃是指人們在私人理財顧問、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對其身故后的資產、財富進行的事先安排。從廣義的角度來看,遺產計劃指人們在上述專業人士的幫助下,事先決定當他們處于喪失能力或身故狀態時怎樣去處理疾病的護理、財產的分配等一系列相關的事宜。
對于社會公眾,尤其是對于一部分富人來說,制訂遺產規劃、考慮家業傳承,應該像制訂企業經營計劃或買商業平安險一樣平常,生前遺囑、財富提早認真規劃,這也是在創富至少是在進行財富的積極防御。
專業理財服務助力財富順利傳承
嚴格來說,遺產規劃對于家族財富的傳承而言,只是其中包含的一個部分,而如何把財富傳到第二代的手上并且可持續地健康發展下去,才是創富者們最迫切的思考。
說到財富傳承,我們很自然地會想到中國的那句古話:“富不過三代。”這句話背后的邏輯很簡單:第一代人,通過創業達到事業的輝煌,一定離不開刻苦耐勞的創業精神。一旦自己富起來了,自然希望讓自己的兒女生活得好一點兒。尤其是中國父母的傳統觀念,都是希望把苦難留給自己,把幸福留給女子。
正所謂“再苦不能苦孩子”,因此難免使他們的子孫養成養尊處優的生活習慣,干事業的動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往往會不及第一代,財富也只能是日益減少。若不幸遇上敗家的子孫,祖上積累的財富更是會以異常的速度被揮霍一空。
具體來看,家業財富的傳承又分為財產的傳承和事業的傳承。相對而言,財產的傳承要容易一些,父輩們可以尋求理財專家提供專業、細致的財產規劃服務。至于說事業的傳承,其難度和復雜程度則要困難、復雜得多,需要父輩們根據子女的興趣愛好、秉性特長等綜合考慮,并在前期有意識地加強多方面的培養,包括讓他們擁有積極健康的人生價值觀,擁有抗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擁有持續經營的奮斗動力等等。
專業建議
尋找一位優秀盡責的理財顧問,協助自己進行財產傳承、遺產規劃等事務的做法,已經被越來越多的財富人群所接受。招商銀行私人銀行業務,正是致力于為金融資產在千萬以上的高端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資理財和財產咨詢服務,而遺產規劃、財富傳承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遺產規劃時,一個合格的理財顧問需要幫助客戶考慮的問題至少應包含以下這些:
客戶是否已經按照自己的意愿留下了遺囑;確定當客戶身處健康不佳狀態時的健康護理人;當客戶喪失行為能力時,確定客戶的財產管理人;事先確定一旦遺產繼承發生,需要承擔多少稅費;為合理規避相關稅費,應做出怎樣的安排;
若發生身故,客戶家庭的其他成員能夠獲得的人壽保險是否足夠維持家庭的正常運轉,包括使配偶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子女能夠完成應當接受的教育,需要贍養的老人能夠繼續享受穩定安詳的晚年生活;客戶年老退休后,其財產如何傳承于下一代。
當然,很多時候財產和事業是難以分開的,財產是事業經營的結果,事業的持續發展是財產持續的保障。對創富者而言,及早尋找專業、盡責、高水平的理財顧問來進行財富的傳承規劃,同時,注重培養繼承人的優秀素質和良好品質,以及出色能力,家業長青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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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的特征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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