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你對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要內容
罪名解析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請予以批準。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根據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四十畝以上的;
(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
相關法條
(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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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構成
1、罪體
主體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立法解釋》規定的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徇私舞弊行為使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機關的威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
犯罪對象是土地。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國有土地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公共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違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土地資源的浪費,可耕地面積減少,使國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行為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為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這里的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請予以批準。
2、罪責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本罪須出于徇私的動機。
3、罪量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根據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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