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家內退政策
“內退”,顧名思義,指“內部退休”,是體制改革大潮的產物。企業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員結構或降低人力成本,都得快速減少體制內正式員工的數量。國家對于內退有哪些新政策可以關注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國家內退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2017國家內退政策:國企職工內退最新政策
國家出臺內退政策的目的是:企業減員增效,發展生產。有關企業職工內退的政策規定,是針對有富余人員的企業,因年老、體弱、多病而不適應工作強 度的職工,可以在本人自愿申請的情況下,提前享受退休待遇。國家在出臺內退政策的同時,強調嚴禁企業超出國務院規定辦理內退的行為。
在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中,任何涉及員工安置、分流富余人員等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國有企業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職工內退達5年后,應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并結束企業內退狀態。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政 策。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準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 生活費標準,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在企業改制時,內退人員也可一次性領取生活費,企業為其一次性預繳應繳社會保險費,解除勞動關系。對改為非國有企業的,經改制前后企業協商一致,可將內退人員所需資金一次性劃撥給改制后企業,由改制后企業按月為其發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申請企業批準的,可辦理企業內部退養手續。辦理了內退手續的,不享受變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的,不能辦內退。
職工內退辦理條件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內退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幾個法律要件方可辦理,缺一不可:
1、企業富余職工;
(所謂富余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而無法安置工作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
(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愿;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職工內退的條件
相關規定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申請企業批準的,可辦理企業內部退養手續。辦理了內退手續的,不享受變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的,不能辦內退。
辦理條件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內退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幾個法律要件方可辦理,缺一不可:
1、企業富余職工;
(所謂富余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而無法安置工作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
(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愿;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煤炭內退職工年齡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干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并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準予退休。
煤礦十大特殊工種:(可提前退休)
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適用于與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井下電鉗等作業。
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指在煤礦井下進行爆破的作業
3、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保證其安全運行的作業。適用于與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4、煤礦瓦斯檢查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巡檢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及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或匯報發現的問題的作業。適用于與煤共生、伴生的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煤礦井下瓦斯檢查作業。
5、煤礦安全檢查作業
指從事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巡檢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狀況,檢查并督促處理相應事故隱患的作業。
6、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
指操作煤礦的提升設備運送人員、礦石、矸石和物料,并負責巡檢和運行記錄的作業。適用于操作煤礦提升機,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機,斜井、暗斜井提升機以及露天礦山斜坡卷揚提升的提升機作業。
7、煤礦采煤機(掘進機)
操作作業指在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操作采煤機、掘進機,從事落煤、裝煤、掘進工作,負責采煤機、掘進機巡檢和運行記錄,保證采煤機、掘進機安全運行的作業。適用于煤礦開采、掘進過程中的采煤機、掘進機作業。
8、煤礦瓦斯抽采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抽采鉆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測定及瓦斯抽采設備操作等,保證瓦斯抽采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適用于煤礦、與煤共生和伴生的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煤礦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業。
9、煤礦防突作業
指從事煤與瓦斯突出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實施與檢查、防突效果檢驗等,保證防突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適用于煤礦、與煤共生和伴生的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煤礦井下煤與瓦斯防突作業。
10、煤礦探放水作業
指從事煤礦探放水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實施與檢查、效果檢驗等,保證探放水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適用于煤礦、與煤共生和伴生的礦井建設、開采過程中的煤礦井下探放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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