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春市老年人補貼政策
老年人和幼年人都應該受到重點保護,那2017年政府會出臺什么樣的養老政策了?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長春市老年人補貼政策 ,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長春市老年人補貼政策如下
吉林省十二屆人大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吉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該政策將從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規定,老年人持身份證、優待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享受優待服務,常住本省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優待。
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電)車、輕軌客車、地鐵客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對未滿65周歲的老年人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實行費用減免,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相應補貼。
除長春雕塑公園外,東北虎園、長春動植物公園、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偽滿皇宮都執行現政策,對70歲以上老年人實行免票政策,其中東北虎園要求要有人陪同。偽滿皇宮現在對60歲以上老人實行半價政策。多家公園和景區表示,“五一”之后,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對65歲以上老的實行免票政策。
《吉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明年5月實施兒女不得強行將老年夫妻分開贍養
外孫子女同樣有贍養義務
“贍養人和撫養人應當尊重老年人選擇的養老方式。”這是《條例》關于家庭贍養與撫養章節的第一條。記者了解到,《條例》同時還明確,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被撫養人均有贍養老年人的義務。 老年人的子女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贍養老年人的義務。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老年人夫妻之間有相互撫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的弟、妹成年后,對無贍養人的老年兄、姐有 撫養的義務。由弟、妹撫養的兄、姐,對無贍養人的老年弟、妹有撫養的義務。贍養人、撫養人不得 以放棄繼承權或者老年人離婚、再婚以及其他原因而拒絕履行法定的贍養、撫養義務。
老年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義務,提供必要的醫療費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贍養人的生活水平。對無收入或者低收入單獨居住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按月或者按約定時間給付贍養費。
贍養人應當在生活上照料被贍養的老年人。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和護理的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老年人無力承擔費用的,贍養人應當提供照料護理所需的費用。贍養人應當尊重老年人的意愿,不得強行將老年夫妻分開贍養。
贍養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在精神上給老年人以慰藉,滿足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合理要求,尊重、保障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人之間簽訂贍養協議應當征得老年人同意。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根據失能程度給予護理補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展針對老年人的長期護理保險、人身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業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適當增發補助金;對符合條件的患病老年人實施醫療救助和困難群體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于獨生子女傷殘以及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經濟、養老和醫療等方面給予扶助。
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發放范圍,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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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為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優良傳統,體現黨和政府及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凡戶籍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戶口或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縣(市)、區老齡工作機構免費領取老年人優待證,持證在本市享受本規定的優待。
二、農村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勞任務;70周歲以上老年人、“五保”老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資任務。
三、百歲老人每月發300元生活補貼,95?99周歲老人每月發100元生活補貼,90?94周歲老人每月發50元生活補貼。所需費用由各縣(市)、區財政列支。
四、自2008年6月1日起,7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乘車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電、汽車(不含出租汽車)。
五、老年人憑老年人優待證進入國有收費公園、園林、旅游景點,70周歲以上免收第一門票,70周歲以下第一門票半價。外地老人按年齡享受本條待遇。
六、國有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名人故居、文化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為老年人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提供優惠票價。
七、本市公共交通工具,火車站、公路客運站應設老年人專用座席,并安排老年人優先檢票上車。提倡年輕人主動給老年人讓座。
八、本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務設施,都應按國家規定為老年人創造無障礙環境。
九、社區醫療機構應為本社區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保健活動。老年人在本市醫療機構就診、住院,享受優先照顧和優質服務,優先開設家庭病床。縣(市)、區衛生部門每年為百歲老人免費體檢一次。
十、提倡商業、餐飲、社區居民服務等與老年人生活關系密切的各類服務性行業和企業、事業單位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和照顧。
十一、“三無”老人、高齡空巢老人提出服務需要的,街道辦事處應安排養老服務員或協調社區中介組織,為其提供無償或低償服務。
十二、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可申請法律援助。
十三、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優先納入醫療救助,優先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優先辦理法律援助申請,優惠進入老年大學學習。70周歲以上低保老人,低保金上浮10%。低保老人去世,享受民政部門殯葬單位的“一費清”殯葬服務收費。
十四、為老年人提供優待服務的單位,應在窗口適當位置公布優待內容及依據,接受監督。
十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規定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可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優待政策。
十六、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規定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在職權范圍內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對優待工作做的好的單位予以表彰,對不履行義務和管理監督職責的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