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保政策最新規定
相信有不少的城鎮居民朋友都在關注著最新的醫保政策吧!城鎮居民的最新醫療保險究竟是什么內容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解答
一、度城鄉醫保政策調整內容
(一)新增特殊病種類。將耐多藥肺結核納入特殊病種支付范圍。
(二)調整大病報銷政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將實行市級統籌,具體報銷標準屆時以市級文件為準。
二、參保對象
(一)具有衢江區戶籍(含持有居住證)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與衢江區戶籍的城鄉居民有法定婚姻關系,在本區長期居住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區戶籍人員。
三、正常參保辦理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戶為單位整戶參保(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在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除外),醫保費按年度預繳,當年預繳次年度醫療保險費。參保繳費時間為2015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參保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
(一)已簽約續保人員的辦理。2015年12月20日前在簽約賬戶內存入足額的扣繳金額,扣繳成功后實現自動續保。
(二)未簽約新參保人員(含免繳對象)的辦理。
1.集中征繳期辦理參保的:在2015年12月20日前持戶口簿、身份證(婚嫁同時提供結婚證、長期居住本區的提供居住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村(城鎮居民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待鄉鎮(辦事處)完成參保人員信息錄入后,參保人員再前往衢江信用聯社各網點簽訂醫保代扣協議,并在代扣賬戶內存入足額的扣繳金額,扣繳成功后實現參保。
2.非集中征繳期辦理參保的: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婚嫁同時提供結婚證、長期居住本區的提供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直接到戶籍所轄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
(三)停保人員的辦理。
1.集中征繳期內的:在2015年11月30日前持戶口簿(或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戶口所在村(城鎮居民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統一辦理停保登記手續。
2.非集中征繳期辦理停保的:需持戶口簿(或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
(四)簽約更正的辦理。因原簽約賬戶的卡(存折)遺失等原因,原賬戶已經注銷的,須在2015年12月20日前到衢江信用聯社各網點更正簽約賬戶。
四、中途參保辦理
除預繳次年費用以外需要當年參保繳費的,個人繳費按當年標準全額繳納,待遇享受時間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退役軍人、大中專畢(結)業生、歸正人員、婚嫁等市外遷入人員可在當年落戶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自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二)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三)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辦理停保手續的3個月內可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從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四)超過以上情形規定期限以及按規定應該正常參保而未參保的人員,要求年度內中途參保的,從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第4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五)參保辦理: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婚嫁人員提供)、畢業證(畢業學生提供)、復員證(復員人員提供)、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證明(醫保轉農保人員提供)等材料到戶籍所轄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五、繳費標準
(一)個人繳費標準230元/人。
(二)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員(殘疾等級一、二級)個人繳費部分由區財政承擔。
六、參保待遇享受時間
從1月1日0點-12月31日24點止。
七、特殊病種
(一)特殊病病種的種類:1、惡性腫瘤的治療;2、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3、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4、心臟手術后抗凝治療;5、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6、再生障礙性貧血;7、重性精神疾病;8、慢性乙型肝炎(活動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9、糖尿病;10、血友病;11、耐多藥肺結核。
(二)特殊病門診辦理:1.已聯網醫院由醫保辦網上申報。可網上申請的醫院有:衢州市人民醫院、衢州市中醫醫院、衢化醫院、衢州市第三醫院、衢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衢江區人民醫院)、柯城區人民醫院。2.憑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書、病理報告單、相關影像學檢查結果、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前往區社保局辦理審批。特殊門診醫院的選擇僅限1-2家,原則上一年之內不得變更。
八、醫療費用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因病就醫產生的普通門診、住院、特殊門診所發生的符合《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范圍內的費用。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醫療費用結算方式
(一)特殊病門診和普通門診就醫報銷:參保人憑社會保障卡(尚未領取到社會保障卡的使用二代身份證,未成年人為戶口簿)在定點醫院實時結算,未實時結算的不予補報。
(二)住院報銷。
1.聯網醫院就醫報銷:參保人就醫時及時向定點醫院出示社會保障卡(尚未領取到社會保障卡的使用二代身份證,未成年人為戶口簿),出院時在定點醫院實時結算,未實時結算的原則上不予補報。
2.異地就醫及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報銷:參保人攜住院醫療發票原件、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小結、社會保障卡復印(或身份證復印件)、衢江信用聯社可以轉賬的存折(卡)、意外傷害證明(車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門診病歷等材料遞交至戶籍所在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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