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居民醫保新政策內容
2017年廣州居民醫保新政策內容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那么2016 廣州居民醫保有什么政策呢?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做的整理,希望對你們有用。
2016居民醫保的規定
統計口徑改變導致繳費基數降低
去年才出爐的《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實施不到半年就再次調整,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無奈的表示“實屬被迫”。
按照辦法,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按照動態籌資標準設定,以上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數為基數,個人的繳費比例為0.5%,各級政府按繳費基數的1.2%予以補貼。但從2014年起廣州市統計部門按照國家統計部門的統一規定,不再公布“全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全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改為公布“全市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農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這兩項數據的差別在于把統計“戶籍人口”改為統計“常住人口”,改變后必然會降低統計的數據結果,也就直接導致醫保繳費基數的降低。
人及財政負擔并未額外增加
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基數應該比2015年增長約10%,但30309元這個數字只與2015年原統計口徑基本持平,所以才將個人繳費及財政補貼比例在原比例基礎上同步增加10%,即調整為個人0.55%,財政1.32%。計算后,2016年全市(不含從化市)個人繳費標準(含大中專院校學生)為167元,從化市個人繳費標準(大中專院校學生除外)為134元。
也就是說,用提高繳費比例來彌補繳費基數降低帶來的差額,實際上個人及財政的負擔并未額外增加,如果不改變統計口徑,則需要繳納同樣的參保費用。調整后,財政補貼占籌資總額約70%,與原來所定的個人與財政分擔比例3:7原則保持一致。
新方案有效期三年 為何實施不到半年又變
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回應,此次調整實屬無奈之舉,當初廣州市人社局制定相關方案的時候,是征求過統計局等多個部門意見,他們對于方案沒有異議。但在上周,國家統計局突然發布全新的統計口徑,將原有的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修改,改為公布“全市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農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以前的兩個統計口徑正好是廣州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額度計算方式的基礎。統計部門不再出具兩方面的統計數據,原政策中的計算方法被迫修改,將計算公式的基礎改變為“城鎮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果不進行修改,勢必會導致整個方案全部推倒重來,更加耗時耗力,而且影響居民醫保的整體運作與有效銜接。
據介紹,把統計“戶籍人口”改為統計“常住人口”,改變后必然會降低統計數據結果,也就直接導致醫保繳費基數的降低。也就是說,用提高繳費比例來彌補繳費基數降低帶來的差額,實際上個人及財政的負擔并未額外增加。中金網
廣州醫保新政三大變化
全市66萬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取消
本次醫保新政中,最大變化是取消了現有的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根據新辦法,今后廣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將只設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保兩大種類,而介于兩者之間的66萬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人需根據實際情況,在職工、城鄉居民兩類醫保中選擇一項參保。
職工醫保年度報銷限額最高66.8萬
如果你本來就是職工醫保參保人,無論在職或者已經退休,一個好消息就是醫保年度報銷的最高限額將有所提高。據了解,隨著醫保新政的實施,職工醫保將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進行累計。其中,2015職工醫保年度職工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年度社平工資的6倍,即445470元。
未達最低年限不能一次性補繳
2013年底,為趕搭醫保最低10年的繳費年限的“末班車”,廣州全市有約10萬人“突擊”參保,而這個群體中有不少已經是臨近退休年齡的市民,這意味著,即使他們過兩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其醫保繳費年限也還沒有達到10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按照醫保新政的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人員,可繳費至規定年限。
2016廣州醫保新規定
一、廣州醫療保險新政策一:醫保年度的改變
1、由原來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為醫保年度)。
2、參保人險種轉換時,門診選點的有效期起始時間最早為享受新險種待遇的起始日期,結束時間為新險種的年度結束時間。
二、廣州醫療保險新政策二:報銷比例的改變
1、基層選點醫療機構(社區醫院—小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75%修改為80%。
2、經基層醫療機構轉診其他選點醫療機構(二甲、三甲醫院—大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0%修改為55%。
3、未經基層醫療機構轉診直接到其他選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5%。
三、廣州醫療保險新政策三:統籌限額
統籌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額不變,仍然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網傳一年才1200元。
四、廣州醫療保險新政策四:選點政策
1、2016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必須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2、已于2016居民醫保年度內選點的城鎮居民參保人,2016年度無需重新選點。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2016居民醫保年度內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且在選點“小點”前不可變更“大點”。
4、從2016年4月1日起,新辦理選點的參保人必須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5、參保人在指定的專科醫療機構進行專科普通門診就醫無需選點。
五、廣州醫療保險新政策五:新政策結論
新的政策對于我們老百姓的參保人是非常劃算的,因為統籌比例提高到了80%,說明我們老百姓看病個人支付的費用減少了,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體體現!必須注意的是,參保人必須在基層醫院選定“小點”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醫院的“大點”進行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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