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如何監管?學習啦小編在此整理了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供大家參閱,希望大家在閱讀過程中有所收獲!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1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和省、市、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為指導,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員會指示精神,按照專項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的工作原則,繼續排查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和節日旺銷食品,開展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使加工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節日食品安全環境。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品種
乳及乳制品、嬰幼兒食品、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米面及其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水產品、蔬菜、糕點、飲料、糖果、酒類、食品添加劑等節日消費食品。
(二)重點區域
各類集貿市場、飲食攤點、食品超市(商店)、商場、集體食堂、餐飲飯店(館)、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及學校周邊等重點區域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三)重點環節
重點整治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嚴肅查處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繳違禁農業投入品,禁用高毒農藥及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飼料添加物;加強對糧食出庫質量監管,嚴防霉變糧、劣質和陳化糧流入市場;加大對蔬菜、水產品、水果、奶源等產品的監測力度。
重點打擊私屠濫宰以及生產注水肉、病害(死)畜禽肉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定點屠宰管理制度,確保生豬宰前查驗、檢查、宰后檢疫、無害化處理等環節落實到位;加大對“瘦肉精”的監測力度。
重點整治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大對糧油、熟肉制品、乳及乳制品、嬰幼兒食品、調味品、糕點、食品添加劑和酒類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力度和產品監測頻次;取締無食品生產許可證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的小企業、小作坊。
加大對年貨市場、各類食品批發市場、菜市場、飲食攤點、食品超市(商店)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和整治力度;落實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索證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嚴厲查處銷售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等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對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行政控制措施。
加強對餐飲業、學校食堂、工地食堂、重要活動場所、婚喪嫁娶家宴等集體用餐場所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力度,全面整治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加大對餐具消毒效果和保健食品的抽樣監測頻次;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有效打擊使用“地溝油”、非食品原料、不合格調味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尤其是“火鍋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餐飲單位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加強婚宴、年夜飯承辦單位的監管,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中心相關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召開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會,布置專項整治重點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
各社區、中心各部門按照要求,對重點區域、重點食品、重點環節開展全面、深入的整治行動,徹底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三)總結上報階段。
各社區和中心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并于節日前形成專項整治書面材料(包括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做法及成效、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經驗體會及典型案例等內容),由社區及中心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中心食品安全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各社區、科室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各自職責,結合當前實際,周密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強化責任,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部門領導負責制,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把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抓實抓好。
(二)扎實開展整治,查處違法行為。各社區和中心各部門要結合節日食品供應豐富、渠道多元、流通面廣、易發制假售假行為等特點,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食品及各地特色食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影響食品安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社區和中心各部門要充分履行“統一負責、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密切配合,對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追查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要及時向中心進行匯報,確保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安全氛圍。各社區和中心各部門要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食品安全熱點、焦點問題,深入轄區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并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常識,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全面營造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氛圍。
(五)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應急處理。各社區和中心各部門要建立節日期間食品安全24小時值班和報告制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落實首應負責制,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案件,做好應急工作準備。對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按時限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果斷處置。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2
一、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明晰監管任務,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使我市蔬菜、畜禽、水產品藥物殘留和飼料產品監測合格率達到98%以上,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抽檢合格率達到100%,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達到100%,食品加工小作坊依法取得食品加工核準證100%,大型超市、食品經營批發戶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達到100%,其它達到85%。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量化分級率達到100%,定點屠宰率100%,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率100%,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品種、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監管面達到100%,嚴厲打擊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及制假“黑窩點”,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完善責任體系,健全監管制度,逐步形成長效機制,推進食品企業及行業自律意識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公眾飲食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繼續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要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印發2011年包頭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辦發„2011‟號)精神,有效規范和遏制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
一是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二是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對其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并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重懲處。
三是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畜牧、質檢、工商和衛生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要組織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四是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質檢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質檢、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和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出廠、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五是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責任單位:質監、衛生、工商、農業、畜牧部門)
(二)繼續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一是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開展農藥市場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農藥生產源頭監管,加大農藥質量市場監督抽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非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全面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工作。
二是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監管,依法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行為。
三是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整治專項行動,積極推進獸藥GSP制度,整頓獸藥經營秩序,加大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力度;依法對假劣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實施處罰,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監測。
四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品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經營奶站。組織開展生鮮乳中違禁添加物專項監測,依法嚴厲打擊違規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五是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六是深入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經營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
(責任單位:農牧業部門)
(三)繼續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專項整治
一是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二是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
三是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行業,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全面落實《包頭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是加強乳制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全面落實專人定點監管責任制度,加強乳制品抽樣檢測和出廠檢驗,確保乳制品安全。
(責任單位:質監部門)
(四)繼續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
一是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
二是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全面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
三是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四是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結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景點為重點區域,以農村批發、集貿等市場為重點場所,以農村商場、超市和食品(雜)店為重點單位,以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和農村地方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整治從非法渠道進貨和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是深入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嚴格乳制品經營主體、嬰幼兒乳制品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和注冊登記管理。嚴格監督乳制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經營記錄制度。
(責任單位:工商部門)
(五)繼續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
一是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引導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合法化,堅決取締經過整改仍達不到餐飲服務規范要求的餐飲單位。
二是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食品進貨索票索證、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操作規范、餐飲具和工用具容器消毒、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保管、垃圾處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餐飲服務環節。嚴肅查處制假售假、采購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原輔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飲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以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景區等小型餐飲單位,農村聚餐及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乳制品等高風險食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品種的抽樣檢驗,努力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
四是嚴厲打擊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規范食品及原料采購進貨渠道。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嚴厲打擊非法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違法行為,及時排查、消除食物中毒事故隱患。
(責任單位:衛生部門)
(六)繼續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
一是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嚴防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
二是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
三是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加強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七)繼續開展餐廚廢棄物管理和地溝油整治。嚴格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加強對食用油中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監測,開展與食用油有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加大執法力度,把加強日常巡查和開展專項整治相結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劣質食用油、從非法渠道收購食用油和違反《包頭市餐廚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辦法》的違法行為。以點帶面,進一步加強餐廚垃圾的有效監管工作。
(責任單位:質監、工商、衛生和農牧部門)
(八)繼續開展酒類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秩序,加大市場檢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葡萄酒類的行為,重點整治非法勾兌和生產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酒類的行為,全面清理不符合經營資質的白酒和葡萄酒類銷售單位。嚴格落實白酒和葡萄酒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質量安全溯源制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推進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確保酒類消費安全。
(責任單位:商務、工商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落實整頓責任。各旗縣區、各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頓任務,及時開展督查指導,積極推動“轄區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機制的落實,確保整頓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各旗縣區、各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度及全程監管工作機制。要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安全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
(三)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案件發現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各旗縣區、各部門要在分析轄區、部門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禽畜產品、水產品,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抓住薄弱環節,緊扣熱點問題,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動態監督,做到嚴控重點監管時段,嚴抓重點監管區域,嚴查重點監管品種,緊盯重點監管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決不姑息遷就。
(五)督查指導確保實效。各旗縣區、各部門要逐級開展食品安全整治的督查指導和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難題,查漏補缺、消除隱患,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實取得成效。市食安委將定期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及時了解掌握整治工作情況,對整治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旗縣區、部門、單位要給予通報表彰;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加強宣傳培訓工作。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手段,使群眾了解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要充分發揮學校、基層組織和機關單位的作用,積極引導相關行業組織發揮優勢和特長,向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和有關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誠信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要正確把握輿論方向,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有針對性地曝光典型違法犯罪行為,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
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圍繞春節期間食品生產經營和食品市場的突出問題開展監督檢查活動,形成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的高壓態勢,規范節日食品市場,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檢查重點及內容
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小作坊和無證照經營黑窩點為重點對象,以旅游景點、車站飲食業、學校食堂和集貿市場為重點行業,抓好糧、油、蔬菜、奶粉和奶制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的整治,查處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重點防范細菌性食物中毒、毒蕈中毒、假酒中毒和投毒。檢查的具體內容:
(一)學校食堂及餐飲業
1.是否建立米、面、油、肉、調味品、水產品、畜禽產品等各類食品或原料的進貨驗收記錄;
2.是否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健康證;
3.食品加工、冷藏、貯存過程的管理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廢棄物品的處理情況;
4.加工場所、飲用水源的衛生狀況;
5.蔬菜浸泡、清洗設施及處理情況;
6.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加工衛生措施的檢查制度、事故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等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副食品批發市場、超市、商場
1.生產、經營業主有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
2.經營企業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銷售的食品、飲料是否過期,特別是散裝食品的衛生條件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3.生產企業是否存在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尤其是使用農藥、甲醛、硫酸、吊白塊等非食品用添加劑加工食品和濫用硫磺熏蒸食品,以及利用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和利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4.其它節日消費量大的食品攤點及年貨市場的檢查。
(三)屠宰場、農貿市場
1.經營業主有無經營執照、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
2.屠宰場的衛生狀況;
3.生豬屠宰場是否建立生豬購入登記、檢驗和豬肉銷售登記制度,是否存在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私屠濫宰等行為;
4.檢查農貿市場是否有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水果和含有氯霉素、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物的水產品和獸產品流入市場。
三、工作措施
(一)部門自行組織檢查。
各相關部門按照百食安委辦[**]12號和陽政辦發[**]176號文件要求,對照本部門職責進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