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應如何訴訟(2)
附件五、自動離職糾紛
1、自動離職的事實根據;
2、自動離職審批手續及處理決定書;
六、勞動報酬糾紛
1、用人單位的勞資部門出具的勞動者的工資發放標準(確定工資的標準、最低工資、工資的形式);
2、工資是否實際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資的事實依據;
3、對直接受理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應提供雇傭關系證明、雙方的勞動合同(無合同的應提供付出勞動的數量、及報酬計算的證據)。
七、履行勞動合同糾紛
1、因工作內容而產生的糾紛
提供衡量勞動者勞務的數量標準及質量標準及未完成指標、任務的證據。
2、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產生的糾紛
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長試用期的證據。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隨意、無故改變合同期限及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據。
3、因工資、勞動紀律產生的糾紛(可參照開除、除名、辭退、勞動報酬糾紛舉證)。
在勞資糾紛案件中,為確保勝訴,原、被告一般應提供以下證據材料:
一、用人單位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授權委托書;
三、合同工,提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固定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應提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關系的證明。
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或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
五、勞動爭議發生的事實根據(包括勞動爭議如何發生的、爭議的內容、能證明勞動爭議案件情況的一切證據材料)。
六、用人單位提供解決爭議的法律依據。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規、參照的規章的名稱及適用的條、款、項、目、若依據是本單位的內部規定,則提供該規定的正本及復印件。
相關法律知識
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范國: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鑒定及醫療費單據等。
下面的論述基本涵蓋了一般證據資料,根據個案再進行選擇、添加或減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舉證了。當然,一定要提醒的是: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須提交,有目的地進行選擇提交,才是明智的。
1、 員工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 員工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核表》等
3、關于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 員工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 員工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 員工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上述基本涵蓋了一般證據資料,根據個案再進行選擇、添加或減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舉證了。當然,一定要提醒的是: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須提交,有目的地進行選擇提交,才是明智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一般舉證范圍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送達日期 ;
2、勞動關系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雇傭關系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議等證明材料。
3、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