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總結優秀范文
近年來,水產品安全事件的頻繁發生及其帶來的嚴重后果,促使人們日益重視水產品安全問題。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總結,供大家參考。
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總結篇1
市水產服務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強化質量監管,不斷提高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一、近期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積極開展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專項整治活動
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重點環節為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農畜產品生產經營、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重點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嚴厲懲處違法犯罪分子。市水產服務中心按照《市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業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職能科室還結合自身工作職責,根據以往水產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線索,制定了水產品抽檢計劃,明確重點抽檢品種、重點類別,確保了專項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不斷增強
為保障我市漁業生產資料市場經營秩序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上半年,我單位多層次、多方位的開展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張貼、發放宣傳材料、明白紙5000多份,直接接受宣傳群眾3000多人次,強化了水產品生產經營戶安全生產要求,提高養殖戶對投入品質量安全判的別與防范能力。同時,為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漁藥的使用。
(三)以規范漁業生產秩序為重點,全力推進依法治漁
自入夏以來,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漁政執法集中檢查活動。此次活動的重點在于加大對河流的安全巡查力度,嚴厲查處設網捕魚、電魚、毒魚、炸魚等行為,向過往群眾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共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在河道、水庫、水源的重點區段,設立宣傳牌、警示牌,并對外公布漁政管理監督電話,聽取群眾意見投訴和相關咨詢。通過此次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有效地遏制非法了捕魚行為,對今后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
(四)簽訂責任書,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為加強水產品育苗、養殖環節監督管理,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水產養殖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保護市水產品牌形象,組織開展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活動。責任書主要工作目標為持證或認證后合法生產經營,嚴格執行水產健康養殖規定的“五項制度、三項記錄”,建立水質環境監控制度,建立科學用藥制度,做好水產品生產、用藥、銷售記錄,建立健全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投入品監控制度,水產苗種、養殖成品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接受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舉報違規使用、銷售禁用藥物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現象。目前全市所有養殖企業已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簽訂責任書104份。
(五)開展水產品藥殘抽檢工作
根據省、市年主要水產品抽檢計劃,我中心制定了年度水產品質量檢測計劃,全年共抽檢鯽魚、草魚、鯉魚、鰱魚、烏鱧等品種16批次,檢測合格率為100%。同時要求我市11家無公害水產基地及36個“無公害”、“有機”認證產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自檢工作,對尚不具備進行自檢企業的可委托有關質量機構進行檢測。
二、存在問題
(一)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有待繼續提高。我市水產養殖面廣量大,從業人員多,以“一戶一口塘”為主的分散經營機制與標準化生產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加上目前水產品市場進入門檻較低等因素,造成從業者質量安全意識較淡薄,生產不夠規范、養殖日志記錄不全,濫用漁藥甚至使用違禁藥物等現象時有存在。
(二)養殖水域環境不容樂觀。從近幾年養殖水域環境檢測表明,我市養殖水質呈富營養化趨勢,主要是工業排污和生活排污,以及養殖業的自身污染造成,應引起各級領導重視。
(三)產業結構仍需進一步優化。漁業產業化、標準化程度不高,大多數養殖企業不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缺少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優勢主導產業不夠突出,名牌企業和名牌產品不多,制約了我市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監管存在一定不足。在生產環節上,由于水產養殖點多面廣,難以對所有的水產品生產單位或個人建立檔案,致使部分養殖產品處于我們監控范圍之外。在流通領域中,開放的水產品交易市場,降低了水產品市場銷售的準入門檻,出現質量問題無法追根查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重點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漁業法》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結合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等工作,加強生產者健康養殖技術的培訓,提高管理人員和生產從業人員質量安全認識;
2、繼續做好規范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列入質量安全監管對象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加強監管,制度尚未建立單位,限期建立完善。健全監管網絡,發揮行業管理,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從而以制度來提高水產品質量,提升市水產品品牌;
3、繼續做好推行標準化生產工作。加強養殖用藥管理,逐步建立生產檔案,完善“五項制度、三項登記”,建立健全水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做好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認證后續工作,以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來推行標準化生產,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加強對老塘改建管理,提倡養殖塘安裝增氧設施,改善養殖條件,提高養殖效益。
4、加大監管力度。繼續嚴厲打擊使用水產違禁藥物、有毒農藥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5、加強水產品藥殘抽檢工作。按省、市的統一部署,繼續做好水產品和投入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規范采樣,保證抽取的樣品具有科學性、代表性。
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總結篇2
今年,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三打兩建”專項行動精神,根據省局《2012年廣東省“三打兩建”行動之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我局積極開展 “三打兩建” 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此為重點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取得較為顯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監管責任
根據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水產品“三打兩建”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科,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同時,市漁政支隊設立專項行動執法組,具體負責和開展專項打擊執法行動。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市“三打兩建”行動之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并印發給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部門,要求他們貫徹落實我局《行動方案》,并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當地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明確了我市2012年度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及時間安排。
今年4月6日,我局主持召開了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暨“三打兩建”行動動員大會。市海洋與漁業局分管領導、有關科室、站、所,省漁政總隊湛江支隊,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漁政大隊領導及有關人員共40人參加了會議。會上,林卓云副局長傳達了省局鄭偉儀局長、文斌副局長、劉物開副局長在2012年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會議總結了我市2011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執法工作情況,并布置2012年“三打兩建”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工作。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供從業人員素質
1、年初,我局將涉及食品(包括水產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匯編成《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產養殖須知》的小冊子,免費發放給各縣(市、區);開展水產品標識管理,派發《<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知識問答》;參加“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消費與安全”年主題、“湛江市打擊制假售假專項行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現場咨詢活動4次。今年以來共發放宣傳材料3898份。
2、今年以來,共舉辦漁民培訓班3次,培訓漁民80人次,舉辦漁政人員培訓班3次,培訓漁政人員60人次。
3、進行媒體宣傳4次。將開展水產品標識管理、水產品抽樣監控、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等在湛江日報、湛江電視臺和相關網站進行新聞報道,以擴大宣傳效果。在湛江日報上作連續兩天的水產品標識管理公益廣告。
(三)加強專項整治,解決重點突出問題
今年以來,我局對水產苗種場、養殖場開展專項整治,查處無證生產和使用禁藥行為、檢查是否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對違法生產、三項記錄不齊的養殖單位和個人,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必要時依法給予處罰。至5月底,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963人次,其中行政人員295人次,漁政人員668人次,執法車輛259輛次,檢查養殖場204家、種苗場367家,其他如超市、市場等60家,責令整改處罰128家,行政處罰11起,罰款2.85萬元。專項整治行動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漁政總隊的口頭表揚。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有力地宣傳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省“三打兩建”專項行動精神,打擊了部分一貫無視國家法紀的養殖單位和個人,保障了我市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四)檢打聯動,創新監管機制
20XX年我市抽檢任務703個樣品,其中,養殖產品130個,天然海水貝類40個,天然水域魚類50個,流通環節水產品328個(其中速測250個),水產種苗104個,投入品(漁藥、飼料)50個。目前抽取的養殖產品、天然海水貝類、市場水產品156個,水產品合格率達100 %。抽取對蝦種苗57個,有5家種苗場7個蝦苗樣本超標,合格率87.7%。我局已下達通知要求當地主管部門及漁政大隊對不合格種苗進行查處,目前,遂溪縣、雷州市共4宗違禁藥物殘留案件已結案,均進行人民幣2000元的罰款處置,并將該批不合格種苗進行無公害化處理,開發區的尚在跟蹤追查中,對不合格水產品追蹤查處做到100%落實。
(五)強化標識管理,提升監管成效
根據省局部署及我市制度的《湛江市實施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的方案》,自去年年末至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實施標識管理行動的順利進行:1、制定實施方案,細化管理措施;2、召開工作會議,布置專項行動;3、組織培訓學習,提高執法能力;4、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守法意識;5、開展執法行動,保障有效實施。目前,霞山水產品批發市場等較大農貿市場及超市已基本實現標識化管理,按照計劃,今年年底前規模化養殖場、種苗場,也將完善水產品可追溯制度,為我市水產品統一帶上“身份證”以提升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市民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為加強宣傳,我局組織在湛江日報上進行了題為《水產品上市需要佩帶身份證》的新聞報道。
(六)積極落實省、市政協提案建議
今年,省政協十屆五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加強我省水產品安全監管的建議》,被列為省政協主席會議督辦重點提案,由黃龍云主席牽頭督辦,我市人民政府作為協辦單位之一。農工黨湛江市委也提出市政協提案《關于加強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建議》。為此,我局積極落實省、市政協提案建議,密切配合省海洋與漁業局做好有關工作,以此為契機促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七)及時應對處理雷州漁民食用油螺中毒事件
5月17日晚,雷州烏石鎮3漁民因食用海產品油螺(學名瓜螺)中毒,其中兩名中毒嚴重者轉移到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救治。經搶救,3名中毒漁民最后均轉危為安。18日上午,在接到雷州市局事件報告后,我科及及市監測站人員前往烏石港等地抽取油螺、石頭蟹及扇貝等水產品檢測,檢測結果為油螺體內腹瀉性貝類毒素超標。事件發生后,湛江市海洋與漁業局下發了禁捕油螺的通知,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后為將此事作為市應急大事記上報市政府。
(八)支持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加強水產品檢測能力建設
參加市農業局牽頭召開的湛江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方案討論會,并提出我局的建議,要求加強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水產品檢測能力建設,在報建農業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中,要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購置部分檢測儀器供該站使用。
(九)編制漁業規范
為做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我局組織制訂漁業規范,我科編寫了《水產良種場規范》,參與湛江市對蝦種苗協會一起編寫了《對蝦種苗繁育場標準》,已由市質監局頒布實施。
二、存在問題
1、對蝦種苗抽檢合格率偏低,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呈陽性。
今年,根據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及我市監控計劃,目前已完成57個樣本的檢測,7個樣本不合格,合格率為87.7%。今年合格率相對去年高,但對蝦苗種藥殘問題仍然較為嚴重,所以必須繼續加強對蝦苗藥殘情況的監控,在漁業生產環節加大執法力度。
2、我市大多數水產養殖場是小戶經營,養殖場眾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難度比較大。部分養殖戶未能按規定做好記錄生產、用藥、銷售情況,有的未將記錄按規定保存;有的記錄不夠規范和完整。標準化生產程度比較低。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實施年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完成省局下達的和本市制定的抽樣監控任務。積極實施霞山水產批發市場的水產品速測計劃,對檢測不合格的移交工商部門處理。另外,積極實施水產種苗速測計劃,對不合格的由漁政執法機構按有關程序處理。
2、積極開展“三打兩建”水產品專項整行動,加強日常指導工作及執法檢查。水產品質量監管人員及技術推廣人員在各種工作場合加強指導養殖單位規范生產及安全用藥,指導養殖場做好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充分發揮漁政機構執法力量,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將任務分解到漁政中隊,對中隊轄區內的水產種苗場、養殖場及農貿市場等進行常態化的監管檢查。
3、繼續積極實施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趁我市創衛對農貿市場全面升級改造之機,指導并監督農貿市場實施水產品標識管理。
4、加強鱖魚飼料魚監管。我市吳川市淡水魚苗場比較多,其中部分場生產鱖魚飼料魚,今年以來,吳川市加強對魚苗場的執法檢查,對一家無證生產的魚苗場處罰5000元,市局及市漁政支隊加強對吳川市的督導,先后兩次下去參與檢查執法工作。下一步,我們要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和服務指導,引導無證生產的場辦理水產種苗證,將其納入管理。并在今年實施的水產品監控計劃中將鱖魚飼料魚列入抽檢對象,確保省局“五個100%”的整治目標實現。
5、支持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提升市、縣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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