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息安全專業高校排名情況(2)
2017信息安全專業高校排名情況
信息安全專業概論
信息安全,簡稱信安,意為保護信息及信息系統免受未經授權的進入、使用、披露、破壞、修改、檢視、記錄及銷毀。政府、軍隊、公司、金融機構、醫院、私人企業積累了大量的有關他們的雇員、顧客、產品、研究、金融數據的機密信息。絕大多數此類的信息現在被收集、產生、存儲在電子計算機內,并通過網絡傳送到別的計算機。信息安全是一門涉及計算機科學、網絡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數學、數論、信息論等多種學科的綜合性學科。
信息安全專業的原則
保密性(Confidentiality)是指阻止非授權的主體閱讀信息。它是信息安全一誕生就具有的特性,也是信息安全主要的研究內容之一。更通俗地講,就是說未授權的用戶不能夠獲取敏感信息。對紙質文檔信息,我們只需要保護好文件,不被非授權者接觸即可。而對計算機及網絡環境中的信息,不僅要制止非授權者對信息的閱讀。也要阻止授權者將其訪問的信息傳遞給非授權者,以致信息被泄漏。
完整性(Integrity)是指防止信息被未經授權的篡改。它是保護信息保持原始的狀態,使信息保持其真實性。如果這些信息被蓄意地修改、插入、刪除等,形成虛假信息將帶來嚴重的后果。
可用性(Usability)是指授權主體在需要信息時能及時得到服務的能力。可用性是在信息安全保護階段對信息安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在網絡化空間中必須滿足的一項信息安全要求。
可控性(Controlability)是指對信息和信息系統實施安全監控管理,防止非法利用信息和信息系統。
不可否認性(Non-repudiation)是指在網絡環境中,信息交換的雙方不能否認其在交換過程中發送信息或接收信息的行為。
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主要強調對非授權主體的控制。而對授權主體的不正當行為如何控制呢?信息安全的可控性和不可否認性恰恰是通過對授權主體的控制,實現對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有效補充,主要強調授權用戶只能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合法的訪問,并對其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
除了上述的信息安全五性外,還有信息安全的可審計性(Audiability)、可鑒別性(Authenticity)等。信息安全的可審計性是指信息系統的行為人不能否認自己的信息處理行為。與不可否認性的信息交換過程中行為可認定性相比,可審計性的含義更寬泛一些。信息安全的可見鑒別性是指信息的接收者能對信息的發送者的身份進行判定。它也是一個與不可否認性相關的概念。
原則
為了達到信息安全的目標,各種信息安全技術的使用必須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則。
最小化原則。受保護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圍內被共享,履行工作職責和職能的安全主體,在法律和相關安全策略允許的前提下,為滿足工作需要。僅被授予其訪問信息的適當權限,稱為最小化原則。敏感信息的。知情權”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滿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種限制性開放。可以將最小化原則細分為知所必須(need to know)和用所必須(need協峨)的原則。
分權制衡原則。在信息系統中,對所有權限應該進行適當地劃分,使每個授權主體只能擁有其中的一部分權限,使他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共同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如果—個授權主體分配的權限過大,無人監督和制約,就隱含了“濫用權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隱患。
安全隔離原則。隔離和控制是實現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離是進行控制的基礎。信息安全的一個基本策略就是將信息的主體與客體分離,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主體對客體的訪問。
在這些基本原則的基礎上,人們在生產實踐過程中還總結出的一些實施原則,他們是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和擴展。包括:整體保護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適度保護的等級化原則、分域保護原則、動態保護原則、多級保護原則、深度保護原則和信息流向原則等。
信息安全專業的術語
(1) 信息泄露: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給某個非授權的實體。
(2) 破壞信息的完整性:數據被非授權地進行增刪、修改或破壞而受到損失。
(3) 拒絕服務:對信息或其他資源的合法訪問被無條件地阻止。
(4) 非法使用(非授權訪問):某一資源被某個非授權的人,或以非授權的方式使用。
(5) 竊聽:用各種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竊取系統中的信息資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對通信線路中傳輸的信號搭線監聽,或者利用通信設備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電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
(6) 業務流分析:通過對系統進行長期監聽,利用統計分析方法對諸如通信頻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總量的變化等參數進行研究,從中發現有價值的信息和規律。
(7) 假冒:通過欺騙通信系統(或用戶)達到非法用戶冒充成為合法用戶,或者特權小的用戶冒充成為特權大的用戶的目的。黑客大多是采用假冒攻擊。
(8) 旁路控制: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處獲得非授權的權利或特權。例如,攻擊者通過各種攻擊手段發現原本應保密,但是卻又暴露出來的一些系統“特性”,利用這些“特性”,攻擊者可以繞過防線守衛者侵入系統的內部。
(9) 授權侵犯:被授權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統或資源的某個人,卻將此權限用于其他非授權的目的,也稱作“內部攻擊”。
(10)特洛伊木馬:軟件中含有一個覺察不出的有害的程序段,當它被執行時,會破壞用戶的安全。這種應用程序稱為特洛伊木馬(Trojan Horse)。
(11)陷阱門:在某個系統或某個部件中設置的“機關”,使得在特定的數據輸入時,允許違反安全策略。
(12)抵賴:這是一種來自用戶的攻擊,比如:否認自己曾經發布過的某條消息、偽造一份對方來信等。
(13)重放:出于非法目的,將所截獲的某次合法的通信數據進行拷貝,而重新發送。
(14)計算機病毒:一種在計算機系統運行過程中能夠實現傳染和侵害功能的程序。
(15)人員不慎:一個授權的人為了某種利益,或由于粗心,將信息泄露給一個非授權的人。
(16)媒體廢棄:信息被從廢棄的磁碟或打印過的存儲介質中獲得。
(17)物理侵入:侵入者繞過物理控制而獲得對系統的訪問。
(18)竊取:重要的安全物品,如令牌或身份卡被盜。
業務欺騙:某一偽系統或系統部件欺騙合法的用戶或系統自愿地放棄敏感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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