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相關論文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工作中處于非常核心的位置,其工作質量和態度好壞直接決定了整個監理項目的優劣。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監理工程師相關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監理工程師相關論文篇1
淺論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
摘要: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對象是投資巨大、與社會公眾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建設工程項目,所面臨的責任風險十分復雜和巨大,目前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是降低其責任風險最有效的辦法。本文就如何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闡述了一些個人意見,希望能對同行們有所裨益。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 責任風險 素質
國家建設部從1988年起開始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目前,監理行業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在控制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等方面都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同時也促進了施工單位規范化施工管理,嚴肅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設水平,維護了建設市場秩序,監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確。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對象是投資巨大、與社會公眾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所面臨的責任風險十分復雜和巨大。
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素質是降低其責任風險最有效的辦法。這是因為監理工作是基于專業技能的技術服務,要求監理工程師必須是一種復合型人才,不僅要有較強的專業能力,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較高的政策水平,較高的交流溝通藝術,良好的品德,能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而且要能夠組織協調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另外,雖然國際上通行采用購買職業責任保險來分擔和轉移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風險,但職業責任保險在國內尚無開展的先例,目前只是在工程設計等領域才開始試點。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也只能通過系統培訓,不斷豐富自身的理論知識和相關的實踐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質量,避免監理過程中未發現本應該發現的問題或隱患,以其工作技能的高水平,來降低和防范監理責任風險。
那么,監理工程師怎樣提高其綜合素質呢?筆者從1997年開始從事監理工作,對作為一名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具體的監理工作進行過一些研究、探討、實踐,并總結如下,希望以此能對同行們有所裨益。
一、應熟悉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合同和職責
監理工程師工作應以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因而,監理人員上崗前,監理企業應組織監理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國家、行業、企業所頒發的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管理制度,熟悉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有關合同法規和監理企業的質量體系文件,主要應學習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以及監理企業有關管理制度,這是做好監理工作的首要條件。在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賦予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正確行使監理委托合同中賦予自身的權利,以合同為依據處理問題。監理人員也只有熟悉了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義務和權利,才能合理地運用自身掌握的專業技能,謹慎、勤勉地為業主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服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業主服務,為工程服務這是一個監理工程師自身素質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全社會對監理工程師監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監理企業應加強對監理工程師這方面素質的教育與培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熱愛監理事業,自覺維護監理企業的榮譽和形象;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等。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分別從對社會和職業的責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對他人的公正這5個問題計14個方面,規定了監理工程師的道德行為準則,可供我國的監理工程師學習參考。
三、監理工程師的本職工作要認真到位
監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圖紙、規范、標準,了解工程進度計劃的基礎上進行的,這樣在現場的巡視、旁站監督與檢查中才有較強的目的性和針對性,在檢查驗收中才有依據。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活動進行日常性現場巡視檢查是監理工程師監理工作的基礎,其目的是監督承包商在現場的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合同進行;在巡視中應善于預見、發現和處理問題。重點應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作;技術力量、人員素質是否得到了保證;施工機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實;施工實際進度與計劃比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圖紙、規范、規程、標準及作業程序施工;設備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等等,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糾正和嚴格控制。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評定是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的。檢驗批的質量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工程質量檢驗的基礎,監理工程師必須給予高度重視。為了保證整個工程的質量,監理工程師必須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控制與檢查,即對事前、事中、事后均要進行控制;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重點應放在對工序過程的質量監控上,堅持本道工序不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承包商不得進人下道工序進行作業。
四、要有精湛的專業水平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
監理服務是一種高智能的服務,是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信息以及必要的試驗和檢測手段,為業主提供的管理服務。因而,業主對監理專業人員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這就決定了監理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有一定的專業知識、較強的專業能力以及工程實踐經驗,才能提供基于自身專業技能的監督、管理、技術、咨詢、協調服務。監理企業在選聘監理人員時,對其業務水平應進行全面的考核,一定要選用曾經全面主持過本專業工作的人員并且有一定的實踐經驗,能獨當一面,具有一定的權威性。這是監理工程師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礎和必備條件。監理工程師不能滿足于現狀,要不斷學習,總結經驗,進行技術、管理、知識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只有這樣才能夠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實現項目目標。
五、要講究交流溝通的技巧
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過程中,必須會與業主、承包商、政府監管部門以及監理部內部進行交流溝通。同樣一個問題,交流溝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結果肯定不一樣。監理工程師在交流溝通中,應本著實事求是,尊重事實的原則;要以理服人;說話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辭,掌握分寸;要根據場合、對象的不同,調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氣和地進行交流溝通;決不能以趾高氣揚、目中無人的態度交流。這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激化矛盾傷和氣。由于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即將工程項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溝通中采取適當的方式是能夠達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決問題的目的。監理工程師應不斷加強這方面修養,努力提高交流溝通的技巧,將監理工作做得更好。
六、要有組織協調的能力
組織協調就是聯結、聯合、調和所有的活動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適當,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協同一致,以實現鎖定的目標。組織協調工作將貫穿于整個建設工程實施及其管理的全過程。組織協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面的關系,使參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是監理工程師能力的體現。監理工程師作為合同雙方的紐帶和橋梁,應做好協調、緩沖工作,為各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合作氛圍。組織協調不僅是方法、技術問題,更多地是語言藝術、感情問題。高超的組織協調能力則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監理工程師在組織協調過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處理問題;既堅持原則,又善于傾聽和理解各方意見、工作方法靈活。只有這樣才能使各方都心悅誠服,對協調結果滿意;也才能建立和維護監理工程師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動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關系。監理工程師除了參加每周項目監理部組織的工程協調會外,還應根據本專業工程的進展情況,確定本專業各承包商、部門間工作協調程序,為組織一體化積極開展工作,及時組織協調和處理本專業管理范圍內業主及各承包商之間的配合,實現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動本專業工程順利進展。
七、要認識書面聯系的必要性
監理工程師與業主、承包商、監理部內部間的信息交流溝通方式主要有口頭、會議紀要、電話、電子郵件以及書面聯系等,書面聯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種溝通方式。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監理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或重大問題發布指令、命令和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形式,這不僅可以使問題得到及時解決,而且是重要的監理原始資料。在起草文件、下達指令、答復請示、作出決定時,應注意其正確性、完整性和嚴密性。有時有些監理工程師由于怕麻煩等種種原因,不愿意發書面聯系單,造成事后要承擔責任的被動局面,這是極其不可取的。為了發揮監理的作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聯系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監理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需要。
八、填寫好監理日志是做好監理工作的必要條件
監理日志是監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資料之一,是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信息監控過程的真實記錄,是履行監理合同、考核監理工程師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監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的最基本資料。因而現場的每位監理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每天如實填寫監理日志。主要內容包括:對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工程情況及監理意見或建議;本專業當天發生的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問題,監理工程師對發現的問題所采取的措施和處理意見;專業配合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結果;本專業所審簽或檢查的文件名稱及主要內容;對外發出的文件函電名稱及主要內容以及當天的氣候情況;其它監理范圍內的事項等等。
九、監理資料整理應真實完整
監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監理資料,做好監理文件資料管理工作是監理工程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監理工程師必須及時整理保存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文件資料,特別是自己在現場獨立采集的工程監理資料,并保證這些資料的真實完整、分類有序。包括:有關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各類報告報表、計劃、監理聯系單、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監理日記、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驗收資料、變更資料等等。
不斷提高監理工程師自身的綜合素質,對每個監理工程師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是市場經濟對監理工程師的必然要求,這也是提高監理服務整體水平、預防責任風險的關鍵。監理工程師只有通過行業和自覺有針對性的進行學習,進行有效的交流溝通以及不斷總結完善,才能提高其自身素質,進而提高監理行業的整體水平,創造現代監理工程師的新形象。
監理工程師相關論文篇2
淺談監理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摘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監理的安全責任范圍,本文剖析了監理的五種安全責任及規避監理安全責任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監理工作,安全職責
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頒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監理如何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要求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把安全職責納入監理的范圍,將工程監理單位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所要承擔的安全責任法制化,同時也為監理單位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學習和吃透《條例》內容,正確理解安全生產中監理的職責、職權和責任,在監理實踐中按照《條例》精神規范自身的行為,制定防范和規避安全監理責任的具體措施,避免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1、《條例》關于監理職責、職權和責任的條款
《條例》第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定了監理的安全責任范圍。《條例》的這些規定,使監理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的安全監理問題得到了明確,監理應承擔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同時,《條例》的出臺也能夠有效地規范、指導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行為,提高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意識,引導監理工程師公正守法地開展監理業務。《條例》的頒布實施,使得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依據充分、內容完善、責任具體、處罰明確。
2、安全監理責任的五種情況
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由于主客觀原因,會導致工程安全事故或問題的發生。監理工程師最關心的問題是工程安全出了問題應由誰來負責?這也是業內人士所關注的焦點。監理的過程行為是界定監理是否負責任的依據,即監理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是監理自身行為有過錯,并且過錯的行為導致了安全事故或問題的發生。
監理的安全監理責任大體上可分為以下五種情況:
(1) 過失責任。監理在責任期內,因缺乏應有的謹慎或自身的過失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監理應承擔過失責任,并應按合同約定予以賠償。監理在為業主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必須恪守職責,認真負責,在工作中不能出現失誤,一旦出現失誤,就有可能承擔賠償責任。而這種失誤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客觀存在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無論監理制度如何健全,也無論監理人員如何努力,仍然存在過失的可能。為此,就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能力,廣泛的專業知識,良好的職業道德,高超的組織協調能力,工作中勤奮努力、謹慎行事。
(2) 瀆職責任。監理人員在執行監理任務時不盡職,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瀆職行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且具有違法性,所以應承擔制裁性法律后果。如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與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從而引發安全事故;因非法轉讓監理業務,造成安全事故等。這就要求監理做事必須遵紀守法、誠實信用、嚴格監理。
(3) 違約責任。即違反監理合同規定的責任,是指監理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監理單位未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配備安全監理人員;監理投標書中的安全監理目標因監理原因未能實現;監理人員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違反合同規定等。在這種情況下,監理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監理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業主損失等違約責任。雖然現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沒有專門針對安全監理的條款,但隨著《條例》的頒布實施,大部分業主已將安全監理納入了監理合同中,明確了安全監理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權利,安全監理已經成為監理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
(4) 不作為責任。當發生上述除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時,監理應及時向施工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勸告、警告、通知、下達工程暫停令等監理意見,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咨詢、勸阻意見,反映現場實際情況。如果監理沒有做到這一點,發生了責任事件,則不論何種理由,監理應承擔不作為責任。
(5)不承擔責任。當發生的安全事件并非監理方原因時,監理不承擔責任。這種情況是經常發生的,一般有以下五種情況:一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未經監理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監理及時下達書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將情況及時書面報告建設單位;二是監理在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監理按照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時將此情況及時報告了建設單位;三是如果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四是監理發現施工單位末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者制止不了其違規行為時,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五是凡發生上述四種情況之一的,監理已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可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繼續施工,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監理不應承擔責任。
3、監理要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上述通過對監理安全責任五種情況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由于監理的原因導致安全事故或安全問題的發生,監理應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對于不可抗力或非監理的原因而導致安全事故或安全問題的發生,監理不應承擔責任。
(1) 安全監理責任的界定必須以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為依據。判定監理是否應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首先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超出法律法規范圍的,監理不應承擔安全監理責任。其次應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是否包括安全監理以及合同約定的監理責任邊界,如果建設單位沒有把安全監理的權利交給監理,監理如何來承擔安全監理責任?
(2) 安全監理責任的一般形式表現為過錯,即監理在執業過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行為,而且這種過錯行為的后果導致了安全問題或安全事故的發生。
(3) 安全監理責任的實質是補充責任。把安全監理責任作為一種補充責任,是相對于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而言的。施工單位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在任何情況下,因為施工單位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單位都應當負主要責任,而其他責任因素則只能是一種補充責任。因此,即使是監理的過失沒有發現安全隱患或者發現了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提出,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監理所承擔的責任也只是一種補充責任,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除非監理指令錯誤,施工單位已提出,監理仍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執行而引發了安全事故。但這種情況的發生是微乎其微的。
監理工程師相關論文篇3
淺談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安全監理工作
摘要:如何做好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監理的安全責任,是許多監理人員 須正視且感到困難的課題。本文從監理安全的認識到如何承擔監理安全責任進行了論述,要求監理人員應在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下,認真履行監理安全職責,充分承擔監理安全責任的對策,提出了監理機構應完成的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關建詞:建筑施工 安全責任 建設監理 安全責任
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歷來是工程項目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項目施工的全過程,交融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關系著參加項目施工全體人員的生產安全和施工環境安全。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已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共識。當前,我國建設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這是由它的內在因素所決定的。我國基本建設投資規模空前巨大,施工的技術難度高,“更大、更高、更深”成了建筑發展的必然趨勢,建設工程的安全風險也就隨之增加。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不少正規的施工企業轉型成了管理型企業,它們已無施工實體可言。各種分包隊伍進入建筑市場,使得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鏈條增長,環節增多。
特別是大量農民工蜂擁而至,更是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難度。除此之外,由于激烈的市場競爭,建筑行業(特別是一些分包企業)已經進入微利時代,承包商為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往往抱著僥幸思想,千方百計地減少安全管理的投入。部分建設單位為了節省投資,爭搶進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難度。建筑施工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是如此嚴峻,單純依靠施工企業的內部管理很難扭轉目前這種事故多發的狀況,必須借助“外力”來加以改變,使事故發生率和人員死亡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監理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中要加強安全控制,嚴把安全管理關。現就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控制的具體措施作如下探討。
一、監理工程師對安全監理的思想
認識要到位。既要管質量、進度、造價,更要管安全。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操作規程,把安全監理有目的、有計劃地融入日常監理工作之中。
二、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安全方面的理論知識
要吃透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安全施工的操作步驟及相關的安全責任以及預防、控制危險的手段和方法,不斷提高安全素養。
三、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應從制度上、程序上嚴格把關
I、認真審核施工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工程開工前,督促施工方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責任制,成立以公司安全部、項目經理、現場安全主管為主要責任人,工地安全員為主體的安全管理組織,確立各級安管人員的崗位職責,簽署安全責任書。嚴格審核塔吊工、起重信號工、架子工、電工、焊工、機械操作工、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等均要求施工方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四、對現場施工進行有效及時的安全監管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理工作是監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監理人員要采用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手段,按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法,以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為指導,結合施工現場的水文、地質、氣象氣候季節變化等具體
影響因素,及時檢查施工方硬件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現場臨時用電是否可靠,各類建筑機械設備是否靈敏有效安全,三寶的使用,四口、五臨邊是否做好等。定期召開安全監理會議, 不定期進行安全施工專項檢查,定期抽查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情況。
五、監理工程師進行安全控制的工作范圍
1. 督促施工單位對不安全行為進行檢查。人是生產的主體,也是安全生產的關鍵,搞好安全生產,必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為生理上的,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身體缺陷的人,不適宜從事高空作業和水下作業;心理上的,如受到了某些因素的刺激和影響,產生了思想上和情緒上的波動、身體不支、注意力轉移 發生了誤操作和誤判斷;行為上的,如人在工作場地或工作中吸煙、打賭、錯視、錯聽等錯誤行為。
2.監督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施工人員在建造建筑物的過程中,要使用各種工具、機械、設備等物,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核查這些“物”是否保持良好的狀態和技術性能,是否操作簡便、靈敏可靠,是否具有使操作者免受傷害的各類防護和保險裝置。
3.作業環境的防護監督。在任何時間、季節和條件下施工,都必須給施工人員創造良好的、沒有危險的環境和作業場所。因此,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檢查如土方工程的邊坡支護、深基坑的護欄桿、高空作業的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具備。
六、監理工程師做好安全控制的具體措施
1.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制度,彌補建設單位缺乏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驗和國家安全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監督具有局限性的不足,但前提是監理公司自己應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要使安全監理發揮應有的作用,就要做好以下兩點:一是監理公司內部應建立一個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并設置相應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安全管理程序,指導各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以促進其安全監理業務水平的不斷提高;第二各項目部應配置專職的安全監理工程師,責任到人,負責制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做好安全監理資料的整理與歸檔,進行現場的安全監督與檢查。
2.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理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安全監理師應具有較廣的知識面、較高的技能和豐富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經驗,還要熟悉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但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剛剛起步,安全監理人員來自各方,素質不一,且國家還沒有實行安全監理師持證上崗制度,這必將影響安全監理控制的水平,因此,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監理人員的業務培訓I,提高安全監理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以保障安全監理工作落到實處。
3.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安全強制標準,做好現場預控。安全監理師應嚴格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安全強制標準,加大安全監理力度,嚴格把關,做到事事有標準,檢查有依據。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應在深度和廣度上下功夫,使安全檢查工作深入扎實。一定要堅持按照“一個標準,兩個到位,三個結合”的原則做好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即嚴格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隱患較多的施工現場限期整改到位,對問題嚴重的施工現場堅決責令停工整改到位;日常檢查與重點監督抽查、專項治理檢查相結合,檢查與復查結合(特別是對發出過整改指令單的)施工企業自查與施工企業、項目監理部聯合檢查相結合。
4.做好協調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安全監理師應做好參與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特別是對施工單位,工作時要注意方式方法,消除施工單位認為監理只會挑毛病、找問題的錯誤思想和抵觸情緒,本著尊重、協助、督促、檢查的精神,與施工單位在基本目標上達成一致,取得施工企業的理解和支持。對好的工程要樹立樣板,推廣其經驗,提高施工企業的知名度,鼓勵他們創優達標;對施工現場事故隱患較多的工地,集中力量,在查處事故隱患上下功夫,加大治劣工作的力度;對有章不循、違章違紀、安全防護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整改、向有關主管匯報等措施來控制施工現場傷亡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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