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經營管理論文(2)
景區經營管理論文篇二
略論森林經營管理
[摘 要]森林經營是我國林業最薄弱的環節。本文通過分析森林經營管理的現狀入手,進一步提出促進森林經營管理合理化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森林;經營管理;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F4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13-0139-01
0.前言
一直以來,我國林業建設主要以造林綠化與森林采伐為重點,對中間森林生產過程最長,內容最豐富,科技含量最高的科學經營始終未引起重視,森林經營成了我國林業最薄弱的環節。本文通過分析森林經營管理的現狀入手,進一步提出促進森林經營管理合理化的有效對策。
1.森林經營管理的現狀
1.1 經營管理體制不完善
我國林業幾十年來受傳統的管理體制和林業經營模式以及國民經濟建設的要求等影響,一直奉行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造、集中過伐的林業經營模式。幾十年來,整個林業的基礎幾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業上,大規模開采國有林區與天然林區,造成天然林面積的劇減。目前分類經營實踐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類經營管理辦法,而傳統林業經營模式混淆了作為商品產業的林業和作為社會公益事業的林業在經濟屬性、經營利用目標、經營方式、管理要求、社會實現形式以及價值利益補償等方面的差別,大面積的天然林資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單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態危機的潛伏。因缺乏科學的價值利益投入補償機制,國有林區和各類防護林經營單位面臨沉重的困難。因無林可采,或者無法在市場上實現其價值,生產經營難以為繼。林業企業經營目標不明確,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往往讓位于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目標。
1.2 林產品需求矛盾
由于自然條件和歷史的原因,我國森林資源現狀分布、結構不均衡性及對天然林過量采伐,在分類經營實施之初所區劃的商品林尚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林產品的需求供給;同時,對森林分布較多,并以木材生產為財政和林農經濟收入主要來源的林區社會、經濟發展是一個較大的沖擊,資源危機和經濟危困已成為制約重點林區尤其是生態地位特別重要的林區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由于受過去計劃經濟陰影的影響,更受眼前經濟利益的驅使,時至今日,部分行業、部門對狹隘利益的維護和部分決策者的短期行為,以及全民生態、環保意識的淡薄等現狀仍令人憂心忡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林業因生產周期長、生產力水平不高,生態及社會效益表現不很直觀等因素的制約,使其在市場中成為一個弱勢行業,且國家和地方在稅收及現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發展的力度和營造有利于林業發展的市場環境等方面還遠遠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業分類經營的實際運行和健康發展。
1.3 林產品稅費比例過高
林產品稅費征收比例占銷售價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現較突出。商品材平均稅費比例占商品材銷售的40%~50%,特別是農業特產稅在商品材生產和銷售環節雙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林農對商品材生產的積極性,影響了商品林的發展。
2.促進森林經營管理合理化的有效對策
2.1 思想高度重視
林業不僅擔負著為阻沙源、保水源的重任,同時又擔負著為地方增資源、拓財源的重任。做好森林經營工作,可以加快形成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充分發揮森林涵養水源、凈化水質、防風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從而起到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作用。加強森林經營不僅可發揮林地生產力,縮短經營周期,又能提高林業的效益,進而促進林業可持續經營,加快林業發展。不僅為當地群眾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促進林區經濟社會發展,也為農民增收致富拓寬了渠道,有利于和諧社會建設。
2.2 創新經營思路
改變以往以木材生產為主的經營思路,以實現林業綜合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努力提高林分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在實現林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面取得突破。加大間伐強度,降低經營成本。從實際出發,在林分密度較大,交通不便的地方進行間伐作業。在不至引起樹木風倒和水土流失的前提下,適當增加間伐強度,減少間伐次數,增加間伐收益,提高森林經營者的積極性。選擇不同的間伐強度,進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試驗,結合強度撫育補植珍貴樹種,積極探索人工同齡單層純林向異齡復層混交林結構轉變的經營模式。
2.3 完善管理體系
在完善林木采伐的作業設計、復核、審批、發證、憑證采伐、驗收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嚴格遵守省市縣林業部門對商品林、公益林、速豐林等的撫育采伐、低質林改造、主伐、更新的審批發證權限的規定。堅持將林木采伐列入政府行政許可管理程序,實行規范化管理。對采伐方案的復核、審批、發證實行一條龍服務,提高審批效率。落實設計、生產和審批責任制。按照林木采伐調查設計、經營、林政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配合的管理機制,落實林木采伐誰設計、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責任制。各項施工作業必須明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大力推行伐前公示、資質單位設計、第三方獨立復核等三項制度。對沒有申請書、沒有作業調查設計、沒有林權證、權屬不清或糾紛尚未解決、跡地沒有及時更新、伐區管理混亂、跨年度采伐等情況的作業任何單位都不得批復。
2.4 強化森林可持續經營
將森林經營管理工作納入各級林業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加強規劃指導。結合實際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按照管嚴生態公益林、管活人工商品林、管好天然商品林的總體原則,對列入國家和地方生態公益林的林分,一律禁止以盈利為目的采伐,但為提高林分質量,可進行中幼林撫育作業,并加大低質林改造和混交林培育力度,嚴禁將混交林更新為純林。對主伐、經濟成熟林采伐,低質低產林改造,有目的的保留一些闊葉樹,以利于形成混交林。加強森林經營的中長期規劃和經營方案的編制工作,制定和落實保證措施,避免經營的隨意性,實現可持續經營。
2.5 重視中幼林撫育工作
繼續抓住國家林業局開展中幼林撫育試點的機遇,規范管理,科學組織,確保項目建設高標準、高質量。重視基礎工作,保證試點效果。在做好項目建設管理的同時,在項目區內有計劃地進行對比試驗,增加林冠下造林內容;針對初植密度大的林分,進行不同撫育強度試驗。
3.結束語
近年來,我國森林資源的增長方式基本是以擴大森林面積為主,對中幼齡林撫育、低效林改造等沒有專項資金投入,森林結構和質量問題突出,中幼林撫育和低質林改造任務大,因此,我們應進一步完善公益林和商品林經營方面的技術規程、標準,制定適合營林實際的技術規定,明確投資重點,不斷促進森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鐵巖.森林經營管理中的可持續發展思想[J].綠色科技,2011,01.
[2] 李天永.淺談我國森林經營管理的現狀及對策[J].科技信息,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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