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研究論文
經濟研究論文
經濟學作為一門單獨的科學自從出現以來,已走過了數百年的發展道路,逐步形成了以概念、假設、數據以及數學模型為基礎的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并在經濟學研究中占據了主流地位。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濟研究論文,供大家參考。
經濟研究論文范文一:財產保險行業競爭品牌經濟研究
【摘要】近年來,我國保監會對財產保險行業監管逐漸趨于規范化,加之,《保險法》等法規的頒布實施使得被保險人利益得到有效保護,遏制了行業內部的各種不規范競爭行為。所以,我們必須要站到新角度來看待財產保險市場競爭。筆者站在品牌經濟學角度,從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品牌信用與保險商兩方面論述如何建立財產保險業的競爭模式。
【關鍵詞】財產保險;行業競爭;品牌經濟;探究
1前言
通過本文的論述可確保投保人作出的保險購買決策符合實際情況,作為投保人來說,不單純的選擇某個財產保險品牌的最優保單,更重要的是選擇某個最適合保險公司里的最優保單。此外,還應全面考慮到投保人與保險商間,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所發揮的“造市”作用,從而為財產保險行業發展打下牢固的品牌經濟。
2中國財產保險市場競爭的格局及品牌信用的現狀
2.1財產保險業市場結構和市場發展需求
2.1.1結構變化
我們可將市場結構變化劃分成兩大來源:其一,新保險公司的進入成為了保費收入單位,這樣便大大降低保費收入的集中度;其二,在位保險公司內部不均衡的增長,若增長率不同,那么市場結構也會隨著被調整。和過去十年相比,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市場集中度正在呈下降的趨勢發展。究其原因主要來自兩方面:第一,新保險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根據不完全統計,在2001-2012年間,共新增加了45家保險公司,且在2012年底保費收入占市場份額達到近25%.第二,人保業務增長速度較慢,所占份額自2001的74%下降到2012年的35%。與此同時,這也會導致市場集中度的下降。
2.1.2發展需求
若保險合同不同被有效履行,也或是說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銷售保單后未兌現其承諾,這樣投保人所購買的保險也就不會達到轉移風險的目的。特別是在保險合同執行階段,出現的各種未履行保險合同的情況,如:拖延賠付時間、拒賠付等情況,這些行為都可能降低投保人對保險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品牌信用值。一旦品牌信用值降低使有些客戶做出轉保的行為。除此之外,若財產保險行業的保險商品牌信用水平均處在一個偏低的水平,那么投保人也可能會做出不再購買保險的決定。所以,雖然經濟總量與人均收入的不斷增長,會增加人們對財產保險的需求量,但行業品牌信用水平過低,并且經濟總量增加速度降低,那么將會導致財產保險行業的增長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2財產保險業市場特征及行業監管環境
2.2.1市場特征
站在財產保險自身競爭角度,保險公司只能通過自身業務的不斷積累從而開發出具有差異化特性的產品,而且還需要形成一定的規模,同時還要確保具有一定的成本與渠道銷售優勢,不然難以實施差異化戰略。此外,因保險產品不具有專利保護的特性,在某個財產保險公司的某類保險產品銷售具有了一定競爭優勢時,其它的財產保險公司也可根據自身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等提供相類似的產品。根據當前的發展情況來分析,各大財產保險商間并不存在較大的差異,而主要是企業與家庭財產保險、車輛保險、人身健康保險等。其中,車險所占公司的比例較大,約為60%,并且各大財產保險公司的車險費率并無較大差異,因此,在條款以及費率方面也并不存在很大的差異。
2.2.2監管環境
因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內容主要針對的是風險經營,因此,承保保單也就承擔這賠償的責任。但是,賠償責任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與此同時,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會涉及到大量被保險人的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與生人民活的穩定。所以,保監會應履行對財產保險行業監管的職能。主要分為三種監管職能,即經營行為的監管、償付能力監管、資金運用的監管。
2.3保險商的品牌信用的現狀
保險商的品牌信用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作為財產保險商來說,在理賠階段帶給被保險人的摩擦成本偏高,如:理賠程序較復雜、理賠時效性較差;第二,根據保監會的投訴數據分析,各大財產保險公司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即理賠額度不足或是責任認定不合理的情況。第三,因銷售誤導可能會導致保險商失信的情況。由此看來,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商的品牌信用并不是非常高。
3保險從業人員的個人品牌信用和行業競爭
3.1保險從業人員和投保人及保險商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分析
3.1.1雙重代理人身份
連接保險商與投保人之間的橋梁就是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這是因為作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既要為投保人提供咨詢、選擇投方案、防災防損等各種風險管理服務,幫助投保人選擇最佳的保險商及保險產品;另外,還要為保險商尋找最佳的投保人,幫助保險商簽訂保單,增加財產保險商的保費收入。
3.1.2履行最大誠信義務的前提條件
作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來說,他不僅會直接損害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還會影響到保險商的利益。特別是作為保險代理人,若故意夸大保單利益或是可以隱瞞保單利益的約束條件,將會損害到保險商與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作為財產保險的投保人而言,需要定期購買保險,也就是說投保人與投保商以及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間要進行反復的交易。所以,在投保人出險后沒有得到預期的賠付效果,投保人有權終止與保險銷售人員間的這種代理關系,同時保險商還會流失一大批的財產保險客戶資源。因此,為確保保險商、投保人的利益,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應最大限度的履行誠信義務,不能刻意隱瞞投保利益的約束條件或是夸大投保利益。
3.2保險從業人員個人品牌信用和保險商品牌信用之間的關聯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既要為投保人提供合理的保險方案設計,又要為保險商提供防災防損服務,并且還應在出險時幫助投保人協調理賠事項。此外,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要比投保人更加了解保險商的品牌信用,這樣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保人對保險商的品牌信用認定風險。
參考文獻:
[1]許小慶.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和改進對策[J].金田,2013(05).
[2]徐越琪.中國大地保險公司品牌建設的現狀分析[J].現代經濟信息,2013(15).
[3]劉明波.中國巨災風險融資機制設計研究——基于公私伙伴合作視角[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4.
[4]李亞軍.基于保險費率、購買意愿和補貼效益的森林保險業發展與對策研究[D].北京:北京林業大學,2014.
[5]楊鑫,金占明.基于戰略群組理論的行業競爭格局分析——以中國保險行業為例[J].中國軟科學,2011(06).
經濟研究論文范文二: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綠色經濟研究
摘要:201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了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基本要求,并對其做出了解釋,其中在資源環境約束方面,是“綠色經濟”的發展具有內在一致性。但就我國目前的發展水平來看,我國的“綠色經濟”發展在技術創新、資金支持、民眾綠色發展意識和綠色產業發展等方面存在障礙,這就需要政府、群眾和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大力發展科學技術,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綠色經濟”的健康發展,并通過提高民眾的綠色消費意識,促進經濟發展的綠色化,達到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關鍵詞:綠色經濟;生態效益;可持續發展
一、中國“綠色經濟”發展的背景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創造了世界發展史上的奇跡。但是經濟發展的背后也付出了較大的代價,即自然資源的極大消耗和浪費、環境的嚴重破壞以及生態系統的失衡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質量,也阻礙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所以需要轉變經濟的發展模式,發展“綠色經濟”,使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以達到兼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的目的。同時,綠色經濟以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為重要特征,以經濟綠色化和綠色產業化為內涵,包括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在內的高技術產業,有利于轉變我國經濟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發展模式,有利于推動我國經濟集約式發展和可持續增長。201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要“科學認識當前形勢,準確研判未來走勢,必須歷史地、辯證地認識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準確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1]會上對還從消費需求、投資需求、市場競爭等九方面闡述了經濟新常態的特征,從資源環境約束看,過去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空間相對較大,現在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必須順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待,推動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方式。這表明,在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綠色經濟”的發展是十分必要的,是符合當今我國基本國情的。只有以“綠色經濟”為主要的發展方向,才能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中國“綠色經濟”的內涵
“綠色經濟”這一概念首先是由英國經濟學家皮爾斯提出的,他主張從社會和生態的角度出發,建立一種“可承受經濟”,即不會因為盲目追求經濟量的增長而造成社會分裂和生態危機,不會因為自然資源耗竭而使經濟無法持續發展的經濟發展模式。[2]之后,聯合國又將“綠色經濟”定義為:改善人類福利和社會公平,同時極大地降低環境危害和生態稀缺性的經濟模式。但是,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視域下,“綠色經濟”具有更豐富更具體的內涵。
(一)“綠色經濟”的宗旨是以人為本
縱觀我國近兩年的會議和報告,無論是宏偉目標還是戰略部署,以人為本是最主要的宗旨。從人民的角度作為一切問題的出發點,著力解決關系人民福祉、關系整個民族未來長遠大計的問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執政使命的深刻認識和充分理解。所以,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不能再單純地以GDP的發展速度和增長總量為主要目的,而應該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原則,堅持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做到真正依靠市場和社會的力量,特別是以人力市場機制做為根本出發點,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元化的“綠色經濟”發展體系,實現綠色人力資源市場一體化有效流動配置,面向社會、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從而使其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自始至終建立在穩定有序的人力資源支撐能力的基礎上。就如宇春祥所說,“經濟和環境資源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是綠色經濟發展的表現形式。追求人類社會福利最大化是綠色經濟發展和增長的根本動力。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生活質量的提高是綠色經濟的根本目標”。[3]
(二)“綠色經濟”是以質量和效益為發展目標的經濟
新常態視域下,經濟發展的條件出現了新變化。生產要素上,開始了由主要依靠勞動密集型向主要依靠人力資本質量和技術的轉變;市場競爭上,開始了由主要以數量擴張和價格競爭為依托轉向以質量型、差異化競爭的特點;資源環境的利用上,開始了由過去的能源資源和生態空間相對寬松的狀況轉向環境承載力減弱以致于將要達到上限的狀況,人民對良好的生態環境的期待和要求越來越迫切。這些情況的新變化,都要求在以后的經濟發展過程中要以經濟的質量和效益為目標。經濟發展新常態下,雖然發展是第一要義,但不是盲目的。我國經濟不僅要保持穩速的增長,更要注重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即“綠色經濟”發展要摒棄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實現經濟的集約型增長,以最少的要素投入、最小的資源環境代價付出產出最多的產品,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如果不徹底改變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就會缺少基本的保障,也不利于我國整體發展水平的提高,所以,要堅持以質量和效益為發展目標的“綠色經濟”。
(三)“綠色經濟”是保護環境的有效機制
“綠色經濟是以改善生態環境、節約自然資源為必要內容,以經濟、社會、自然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以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為落腳點,以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兼得為目標的一種發展模式”。[4]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粗放型發展和粗放型的消費對我們現在的環境和資源的損耗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這為我們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敲響了警鐘。如果只一味的追求經濟的增長,而不管資源利用和環境破壞的程度,這是和我們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背離的,所以走建設資源利用集約型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的經濟發展道路,即”綠色經濟“的發展道路是勢在必行的。這也是我們放棄高耗能、高污染的增長模式,實現經濟轉型,破解環境污染、尋找藍天白云、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選擇,是保護環境的有效機制。
三、推進中國“綠色經濟”發展的路徑
“綠色經濟”的發展是我國發展的內在要求,這不僅可以提高經濟的發展水平,還可以到達保護環境的作用,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發展。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和“綠色經濟”發展有內在統一性,“綠色經濟”要適應新常態的發展要求,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保持平常心態,使經濟發展實現從量到質的飛越,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和進步。為促進中國經濟健康發展,促進“綠色經濟”在中國土地開花結果,我們需要作出以下措施。首先,從國家層面上,政府要繼續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通過稅費等方式引導企業進行高技術、低污染產品的研發,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過剩產能,以補貼的方式推動節能產品的市場推廣。其次,從企業層面上,生產經營者在獲取利潤的同時,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最后,在社會層面上,我們要堅決支持綠色經濟的發展,以身作則,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節能環保,為中國綠色經濟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2014年中央經濟會議報告[R].北京.2014.
[2]皮爾斯.綠色經濟的藍圖[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89-115.
[3]余春祥.對綠色經濟發展的若干理論探討[J].經濟問題探討,2003(12):92-95.
[4]張小剛.長株潭綠色經濟發展現狀及評價研究[J].特區經濟,2010(9):18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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