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知識:行政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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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知識:行政組織
行政組織是指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國家公權力、管理社會各項事務的公共行政組織機構實體。在我國專指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其辦事機構。這一部分內容在公基法律(行政法)、行政管理學、公文部分都有涉及,大家需重點掌握行政組織的類型靈活運用。本篇就行政組織依據職權和作用不同,劃分了6種組織類型給大家做一知識體系總結,幫助大家熟練掌握。
一、領導機關
領導機關是各級行政組織的決策核心和中樞,是決策和執行的指揮機關。例如:國務院、省、市、縣(區)、鄉(鎮)各級人民政府。
二、職能機關
職能機關是各級行政組織中專門負責和管理某一具體事務的機關,職能機關是領導機關的組成部門。例如:教育部(廳、局)、公安部(廳、局)、發改委等。
三、輔助機關
輔助機關是為了是領導機關及其相關職能機關正常開展工作,在機關內部設立的承擔輔助性工作的機關。輔助機關可分為綜合性輔助機關(如國務院辦公廳)、專業性輔助機關(如人事處、財務室)、政務性輔助機關(如政策調研室)和事務性輔助機關(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參謀機關
參謀機關是指匯集各種專家、學者專門為政府出謀劃策的行政機構,又被稱為智囊團。參謀機關具有業務上的獨立地位,但是不需要對決策負責。如:中國社科院等。
五、派出機關
派出機關是指政府為了業務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向所在轄區內委派設立的代表機關。它是由領導機關派出,如省、自治區經批準設立的行政公署,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批準設立的區公所,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經批準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六、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是職能機關為了業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所在轄區內委派設立的機構。如公安局設立的派出所、工商局設立的工商所、稅務局設立的稅務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