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知識:土地被征收補償標準有哪些?
土地征收法律知識:土地被征收補償標準有哪些?
土地征收補償是社會公眾普遍關系的問題,我們來看看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有哪些?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土地征收的法律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1.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指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國家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安置補助費與土地補償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 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包括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含構筑物)、農田水利設施、樹木、蔬菜大棚等的補償費。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青苗補償費
青苗補償費是對被征收土地上尚不能收獲的農作物給予的補償費。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一般是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