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客服工作職責
一、入住管理
(一)向入住業主發出《房屋驗收單》、《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住宅裝修管理協議》、《業主手冊》、《入住須知》、《管理費收繳協議》、《防火責任書》及代發《兩書》。
(二)物業管理中心在受理業主入伙時由接待人員和陪同驗房人員做好如下記錄:
1.業主登記表;2.驗房簽收記錄;3.入伙資料簽收記錄;4.領取鑰匙簽收記錄;5.委托代辦服務記錄;6.入伙收費記錄。
(三)根據入伙情況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入伙手續。
1.集中入伙:住宅小區啟用初期,物業服務中心對于出現的短期集中入伙,為方便業主可臨時組成入伙工作組,集中辦理入伙手續。
2.平時入伙:物業服務中心由業主客服部主管負責接待業主的入伙,入伙中有關手續內部流轉。
(四)入伙程序
1.業主辦妥售房手續后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入伙手續;
2.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人員審核業主入伙通知書、入伙手續書及售房單位要求的相關資料;
3.物管接待人員審核資料無誤后按入伙收費項目開具票據并收費;
4.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人員介紹小區管理服務情況,業主簽訂《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住宅裝修協議書》;
5.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人員向業主發放入伙文件并請業主簽收:
6.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人員登記業主委托的代辦服務項目:
7.物業服務中心接待人員陪同業主驗房,抄水、電表底數,業主驗房合格辦理收房,鑰匙交付簽收手續。驗收不合格限期整改;
8.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在集中入伙期間每月對入伙資料、記錄、內部注記抽查四次〔正常工作期間每月抽查一次〕,發現不符要求的,用書面通知業主服務部整改,對運作上的不完善,經分析后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并加以落實。每月一次檢查入伙收費情況是否符合要求、規范。
二、業主溝通
每季度發放業主評議表,了解服務質量;小區中設置業主聯系箱,每天定時開箱;設立投訴電話接受業主的投訴;及時回訪業主征詢意見,并反饋各有關服務管理部門。
(一)多途徑與業主保持溝通,經常走訪業主聽取意見,及時提供各類服務,滿足合理要求。
(二) 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公益性活動,事先做好可行性調研,報計劃并做好策劃,事后要分析小結,使該項工作不斷改進提高。
三、業主接待
(一)物業服務中心設接待窗口、工作聯系箱、監督投訴電話,受理業主業務咨詢、報修、收費、投訴。
(二)物業服務中心實行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7:00業主接待,365天24小時應急維修服務,并公開辦事制度,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
(三)物業服務中心監督、投訴電話24小時開通,72小時內有回復。
(四)物業服務中心實行維修回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