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買賣合同范本
物品買賣合同范本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那么簽訂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物品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物品買賣合同范文一
甲方(買方全稱): 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2、 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 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 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后)。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 每一臺箱裝箱房贈送一臺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 圓整 (RMB 元整)。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物品買賣合同范文二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取。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