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分包合同范本_道路工程分包合同模板(2)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范本_道路工程分包合同模板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就甲方道路建筑工程,經甲乙雙方到現場查看后協商,乙方自愿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甲方該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于2012年11月 日在農機飯店510房間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建筑規模及范圍:以本工程設計圖紙的規模和范圍為準。
第四條:工程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應包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第五條:工程承包總價款:工程承包總價款為 元整(¥: 元)。
第六條:工程承包范圍:本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全部工程。
第七條:工程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設計和有關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自行采購,各種材料進場時需經甲方現場監理和技術人員進行質量檢驗合格后簽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檢驗認為不合格的應在材料進場2日內向乙方及時出具書面意見,若甲方逾期出具書面意見或不及時進行驗收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第八條:工程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為:年月日一年月 日,共 天。
2、乙方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期達2天以上,甲方將有權從第3天開始按每延期一天處罰1000元,罰款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的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順延。
3、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的;
(2)停水停電原因造成停工的;
(3)工程進行設計變更或工程量變更的;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4、如因甲方人為所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完全負責賠償,工期順延。
第九條:工程質量標準:
本道路工程的質量驗收按現行砼道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的工程質量不能順利驗收,乙方應無條件返工處理至合格要求為止(如甲方認定的材料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隱蔽工程須經甲方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時,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在施工現場如發現不足之處時,甲乙雙方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協商,并采取補救措施以防止擴大損失,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K0+007 3.5m箱涵、K0+15 Φ100圓管涵、K0+240 1-1.5蓋板涵工程完工,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20%;
2、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完工,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且經有關方面組織驗收合格后,30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40%。其余的10%作為質保金,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滿一年后付清乙方。
第十二條: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及安全責任:乙方員工在施工期間及上下班途中和住宿地,若發生傷亡及不安全事故,安全責任和安全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甲方一概不負責和承擔乙方員工在施工期間及員工上下班途中和住宿地的一切不安全責任和安全經濟責任事宜。
第十三條:工程施工期間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積極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擾、社會干擾及負責周邊關系的協調。
2、開工前,甲方協調乙方施工期間的用電電源、用水水源,乙方將水、電引到施工場地,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
3、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堆料場地,費用由甲方支付。
4、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道路控制樁點坐標及標高。
5、開工前,由甲乙雙方組織圖紙會(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審和技術交底。
6、甲方派駐工程技術員和工程監理。
7、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部位完工情況支付工程進度款,如違約支付,責任由甲方負責。
8、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
9、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第十四條:工程施工期間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機械及施工人員,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施工和完工。
2、乙方應清理施工場地地表層雜物、地下障礙物及耕植土層和平整場地,承擔以上工程的支出費用。
3、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及相關道路建筑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施工。在工程質量方面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整個工程項目。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代表(技術員、監理人員)的監督,加強各施工班組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的防范意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現不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毆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必須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對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應對成品派專人保管和保護。
6、乙方施工工人的所有保險費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負責承擔。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購與保管,材料品牌、規格、顏色由甲方技術員及監理認可,方可使用。主要建筑材料組織送檢合格后方可用于該工程。
8、乙方施工臨時設施(包括圍擋)、工人住宿、臨時工棚、辦公室、施工需要的水、電管線及電箱、水電表、照明燈具的安裝費用和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9、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好施工報驗等有關手續。
10、乙方在施工全過程,要處理好與部隊首長、與當地村組干部和當地群眾的友好關系,確保各方協調到位,保障工程如期完工。因乙方組織的施工人員與以上各方面產生矛盾影響施工,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11、乙方需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和及時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與甲方無關。
12、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資發放(簽字)的花名單,否則,甲方有權暫緩支付乙方工程款。
13、工程所有的原材料測試、復驗、技術資料、鉆探等均由
乙方負責實施,費用由乙方支付。
1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盡快為甲方辦理好工程技術資料,如若因工程質量原因或資料不全或資料不合格,應由乙方負責承擔其后果。
第十五條:工程變更及工程結算: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確需進行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單給乙方,方可繼續施工。同時作為竣工結算與交工驗收的依據。
2、由于工程變更不及時而造成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3、如若工程內容發生增減變化,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計算,相應增減工程造價。
第十六條:補充說明:
1、水泥及鋼材的產地、品牌確定,乙方應征得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和監理同意后,方可購進。
2、按設計圖紙(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進行施工。 第十七條: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屬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間若屬乙方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災害原因使用不當的問題不屬乙方保修范圍。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
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與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項或未盡事宜,由
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及施工結束前必須負責付清工人工資及材料費。否則,由富平縣政府勞動監察部門或人民法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若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富平縣人民法院起訴,進行裁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看了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