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貸管理細則
上海網貸管理細則
網貸即P2P網貸,自從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網貸平臺Zopa上線運營后,網貸這一電子商務形式在全球發展迅速。下文是上海網貸管理細則,歡迎閱讀!
上海網貸管理細則:征求意見
繼廈門、廣東出臺網貸(P2P)機構管理實施細則之后,昨日上海金融辦也發布了《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
按照《意見稿》要求,上海網貸平臺在備案登記后6個月內,選擇在上海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值得注意的是,已與銀行簽訂存管協議的上海網貸平臺中,近七成是跟未在上海設網點的銀行簽訂協議。
據了解,這項要求在上海網貸市場引發一些爭議,一些網貸公司將要面對更換存管銀行的壓力。
網貸平臺
或更換存管方?
按照《意見稿》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取得備案登記后,應當在6個月內完成選擇在上海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這意味著,上海網貸平臺只能選擇本地銀行或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作為存管行。
此項要求,在上海網貸行業引發爭議,不少網貸公司面對更換存管銀行的壓力。
而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網貸平臺與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其中有42家平臺與在上海未設網點的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含已完成系統對接并上線的平臺)。
此外,19家開展上海網貸存管業務的銀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沒有設立網點,與網貸平臺簽約排名前兩名的分別是江西銀行、新網銀行。
新網銀行相關人士表示,新網銀行與上海相關監管機構一直保持溝通。基于互聯網的基因和銀行屬性,新網銀行在存管合規性和監管數據信息上報等方面獲得監管部門的肯定,并與各地金融辦和銀監局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對接,為更多網貸平臺合規和維護客戶資金存管提供支撐。截至目前,新網銀行已經與超過70家網貸機構簽署了存管合作協議,在幾個省市成功上線數家平臺。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盡管《意見稿》要求上海網貸平臺在備案6個月內完成在本地或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作為存管行,但沒有寫明如果平臺在備案前完成了存管上線,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上海網貸管理細則:引入第三方監督力量
在備案登記方面,《意見稿》列出了新設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辦理備案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備案登記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股東資料等在內的13項材料。相比其他地區,新增上海市公安機關網絡安全部門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審核回執”。
據了解,在取消備案登記方面,《意見稿》對開展網貸業務,卻未取得備案登記的平臺如何處理作了明確說明。對于未取得備案登記或被注消備案登記,但實際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根據違法違規實際情況和情節輕重,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對此,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表示,這一條無疑讓不積極整改、企圖渾水摸魚的平臺無處藏身,有助加快網貸平臺優勝劣汰進程。
此外,按照《意見稿》要求,監管部門認為網貸平臺初步符合備案登記相關規定的,應當在指定的媒體(網站)上就有關事項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個月),接受社會監督及投訴舉報。
于百程表示,充分利用第三方監督力量,是監管部門針對網貸平臺數量多、情況復雜以及監管機構人員有限等現實情況作的綜合考量,此舉將有利于提升地方網貸監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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