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怎么理解
上班族都知道勞動法是規定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那單位不提倡帶薪休假合理嗎?有什么不提倡的理由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不提倡帶薪休假的理由是什么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不提倡帶薪休假的理由
1、《勞動法》(1995年1月1日實施)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8年1月1日實施)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3、《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9月18日實施)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2009年4月15日實施)第一條規定:關于帶薪年休假的享受條件《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中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5、《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帶薪休假享受天數的規定
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3、《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注: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申請帶薪休假需要什么理由
申請年假不需要理由。年假是國家法定勞動者應該享有的休息權的體現。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的休息時間是根據您的工作工齡來計算的,您的工齡越長,所休得年假時間就越長,在您休假期間的工資應該是給您正常發放的,如果您本年內沒有休假,未休假的天數應按您工資的300%來發放。休年假是國家賦予我們在職職工的權利,年假申請理由不需要刻意去找,只要年假的休假時間符合相關單位規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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