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支付年終獎的情況是什么
我們都知道,目前的法律、法規并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那有沒有請求支付的情況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請求支付年終獎的情況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請求支付年終獎的情況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比如按照銷售業績或者利潤的一定比例發放,那么勞動者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發放獎金的義務。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的。比如用人單位以內部規章制度的形式,把獎金發放的條件和計算方法形成制度,如果員工符合條件,那單位應該發放獎金。
3、單位已經對特定的員工作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借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如果在上述情形下,勞動者即使離開了單位,仍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當然其獎金只能是在職期間的獎金。因為在上述情形下,已經確定了用人單位發放獎金的義務,用人單位自然要履行該義務。但是,這種情況下必須有計算獎金的具體方法并能準確計算出具體的數額。否則,如果勞動者的所主張的權利是虛的,仲裁委員會和法院是無法支持的。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應納個稅的計算公式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子】吳小姐12月份取得工資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8000元,新舊個稅法應繳多少個人所得稅?
工資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獎:
8000÷12=666.67 確定稅率為3%
8000×3%=240(元)
12月份應繳個稅:30+240=270(元)
吳小姐按新個稅法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為270元。
雙薪年終獎同發繳個稅更省錢
歲末,很多企業都要發放年終獎金及年終雙薪,年終雙薪和年終獎同時發放可否同時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呢?近日,廣州地稅表示,年終雙薪與年終獎金同時發放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與分月發放相比,可省250元左右的個稅。
年終獎的發放不能拖后
現實中,勞動關系雙方對年終獎的確定大致有三類形式:一類是勞動合同約定,二類是規章制度規定,三類是由企業老板決定的“紅包”這三種不同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既然年終獎屬于獎金的一種,也是一種貨幣性收入,那么年終獎也自然算入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年終獎不是法定的獎勵模式,它是建立在企業收支盈利的基礎上的,那么年終獎發放年后發放是否違法,看下面。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在實踐中,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一般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與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其中,獎金一項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而生產獎的范圍,主要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由此推知,年終獎其實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圍。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于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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