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基本知識司法程序
“打假”一詞。相信人人都知道和熟悉它,因為打假這個詞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見,打假是一項全社會的系統工程。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打假基本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打假基本知識
簡單說就是打擊那些偽劣的產品,從書面理解是說 偽劣商品生產者、銷售者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制販假行為。為推動社會的進步,必須保護知識產權,必須嚴厲打擊制販假行為。打擊和懲處這種違法行為的全過程統稱為”打假”。 打假主要表現為政府打假、消費者打假和企業打假。打假是伴隨制販假而生的。制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誘使,法制漏洞,政府無為,企業乏力,消費者趨向”五方面原因。制販假問題的解決之道,在于企業加強技術研發,提升產品競爭力;消費者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對假冒偽劣的識別能力;聯合一切社會力量對制販假者予以嚴厲打擊。
人類社會與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斗爭已超過一二百年的歷史,至今仍未停息。早在19世紀70年代,在歐洲工業革命以后,工業處于 高速發展時期,也是假冒偽劣商品十分猖獗的時期。如在英國,不法商人為了賺錢和迅速致富,不擇手段地追求利潤,出現了在食品里摻雜黏土、茶葉里摻黃荊葉、藥品未經試驗和鑒定就投入市場等等。這些現象迫使英國政府 采取立法、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用了約20年的時間,才使假冒偽劣商品泛濫的現象得到控制。又如法國是一個出名牌的國家,也是被假冒偽劣商品困擾至今的國家。目前法國有四個機構在從事打假工作:
一是行業協會。如科爾貝委員會,它是由75家名牌商品生產廠家在1952年建立的,其重要職能之一就是利用信息網絡,與政府合作打假;
二是政府機構,即消費黨爭與反詐騙總署。該總署是政府打假的主要機構,它下設21個地方局,8個產品質量檢測實驗室,覆蓋整個法國;
三是法國憲兵、警察機構。法國法律 賦予他們“打假” 的職能。
四是法國海關,只要海關發現有疑問的商品就 可以扣留,確認為假冒偽劣商品后就可以行使處罰權。
以上是“打假”工作的由來與發展。
打假對國家帶來的影響
在中國,假冒偽劣商品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大量出現,已成為阻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一是嚴重地損害企業的利益,使相當一批名優產品不同程度地遭受假冒偽劣商品的沖擊,造成企業產品銷售額和利潤明顯下降,信譽受損。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第四季度對283家企業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其中182家企業每年用于打假的費用共達2、42億元,222 家企業共有1676人從事打假工作,平均每個企業從事打假的就有7-8人;160家企業遇假冒偽劣商品侵害,在1998年損失產值95、75億元,占當年總產值的11、12%,年利稅損失13、16億元,占當年總利稅的7、85%;這些數據僅是對200多家企業的調查。據估算,全國一年因假冒偽劣商品所造成的損失約有1300多億元;
二是對社會造成了嚴重危害。不僅使廣人消費者在經濟上、精神上受到損害,也對他們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脅,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是嚴重影響國家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的經濟政策,危及基礎設施、住宅和重點工程建設的質量,假冒偽劣建筑材料導致房倒橋塌的事故屢有發生;
四是假冒偽劣商品采取非法的市場銷售,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也敗壞了出口商品的信譽:假冒國外的名牌產品還損害了國家形象,也影響國外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在中國的投資,失去了一部分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資金的機會;
五是為其他犯罪團伙提供財源,長期制假售假的多發地區往往帶有黑社會的背景,干部腐敗嚴重,毒化了社會環境。
從總體上看,假冒偽劣商品雖然只占社會商品總量的一小部分,但是,它發展和蔓延的勢頭如果得不到遏制,將會造成禍國殃民的危害。因此,打擊制造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嚴肅的社會和政治問題,放任假冒偽劣,國家就沒有希望。 可以說,今天,民族著名品牌企業已被假冒偽劣逼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品牌經濟時代,馳名和著名商標的多少,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經濟實力,創名牌、保名牌已經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我國的民族品牌面對WTO,面對全球一體化的經濟體系,面對眾多的國際馳名品牌,應該說還十分地稚嫩和脆弱,如果國家立法和行政執法部門不能盡快地從政策和立法上予以重點保護,從根本上遏制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那么明天,將危及到我國民族產業的生死存亡。
近年來,我國政府為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采取了一系列 有力措施: 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文件。自1982年以來,全國人大相繼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專章設立了制售偽劣產品 罪。將2001年9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封法》,進一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在產品質量工作中的責任,建立、完善了企業產品質量約束機制,加強了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產品質量監督的執法手段,并對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特別是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 國務院也頒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定,如《關于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假 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通知》等十幾個文件。地方人人和政府也制定和頒 布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所有這些法律法規和規定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 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打假工作司法程序
從廣義上講,打假工作司法程序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司法機關運 用刑事訴訟手段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追究有關當事人刑事 責任的程序;二是有關受到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侵害的當事人 運用刑事訴訟手段,請求損害賠償、追究侵權行為人民事責任的程序;三是 打假執法工作中的行政訴訟程序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其中第三 方面的內容與打假工作行政程序是緊密相關的,在此主要論述有關這方面的 程序問題。
1、 打假工作行政訴訟程序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于打假執法機關的某些特 定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以及侵犯經營自主權、違法要求履行義務、侵 犯人身權、財產權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對打假執法工作提出的行政訴訟活動是保障打假執法活動合法適 當的重要司法救濟程序。打假執法行政訴訟程序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起訴
除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案件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既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 法定期限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受理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訴狀,經審查,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 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審理
人民法院在打假執法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后,依法進行審理。
(4)判決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1) 具體打 假執法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2) 具體打假執法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序的或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并可以判決打 假執法機關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3)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 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4)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 更。
(5)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打假執法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 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措施。
(6)上訴程序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 提起上訴。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
(7)申訴程序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 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8)再審程序
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 法規規定,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上級人民 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 定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9)審判監督程序
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 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打假工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打假執法具體行政行為 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打假執法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打假執法機關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具體程序是:
(1)申請
打假執法機關的申請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人民法院只有收到執法申請后,才決定是否執行。打假執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時,必須向人民法 院提交申請執行書、據以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其他資料。在申請執行書 中,應當說明要求強制執行的根據、執行對象和執行標的等。
(2)審查
人民法院對打假執法機關執行申請的復查包括兩個方面。前者如行政處 罰決定內容是否合法,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已產生執行力;后者如行政處罰決 定據以處罰當事人的事實是否清楚等。經審查后,如果認為行政處罰決定正 確、執行申請合法的,人民法院應立案,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并將決定通知 申請機關;如果認為確有錯誤或違法的,經院長批準,作出不立案決定,并 將執行申請退回申請機關。
(3)責令當事人限期執行
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后,應當向當事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責 令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則由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4)執行
執行由人民法院負責主持,必要時可以由有關單位協助。執行完畢后, 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打假執法機關。
3、 打假工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打假執法具體行政行為 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打假執法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打假執法機關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具體程序是:
(1)申請
打假執法機關的申請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人民法院只有收到執法申請后,才決定是否執行。打假執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時,必須向人民法 院提交申請執行書、據以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其他資料。在申請執行書 中,應當說明要求強制執行的根據、執行對象和執行標的等。
(2)審查
人民法院對打假執法機關執行申請的復查包括兩個方面。前者如行政處 罰決定內容是否合法,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已產生執行力;后者如行政處罰決 定據以處罰當事人的事實是否清楚等。經審查后,如果認為行政處罰決定正 確、執行申請合法的,人民法院應立案,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并將決定通知 申請機關;如果認為確有錯誤或違法的,經院長批準,作出不立案決定,并 將執行申請退回申請機關。
(3)責令當事人限期執行
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后,應當向當事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責 令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則由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4)執行
執行由人民法院負責主持,必要時可以由有關單位協助。執行完畢后, 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打假執法機關。
如今,假貨越做越真,有的包裝精良,外觀與真貨幾無差別,執法人員中雖有專家,但有時也拿不準孰真孰假。企業對自己的產品最清楚,他們到場往往能提高效率。質監、工商部門有企業協同,打假的難度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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