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定民法典的作用與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小偏整理了我國制定民法典的作用與意義,感謝您的每一次閱讀。
我國制定民法典的作用與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那么,為什么其他法律都稱為“法”,而民法典被稱為“法典“?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來理解。
第一,民法典地位重要。民法是市場經濟基本法,市場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性因素是通過民法來建立的。市場經濟需要平等自由的競爭者,民法通過民事主體制度來保障;市場經濟需要發達成熟的交易規則,民法通過合同制度來保障;市場經濟需要主體對財產享有支配性權利,并以之作為交易的前提和結果,民法通過物權制度來保障;市場經濟要求市場主體能夠對抗權利侵害,民法通過侵權責任制度來保障。民事主體制度、合同制度、物權制度、侵權制度是民法的四個基干性制度,它們共同為市場經濟奠基。因此,民法不僅對個人有重大意義,也對社會發展有重大意義。
第二,民法典規模龐大。民法典共計1260條,是我國第一部超過千條的法律。民法典規模龐大的原因,在于其調整范圍廣泛。可以說,我們每個人都經歷了一個從生到死的民法之旅。一個人生下來,民法就開始對他的生命、健康、自由、肖像、隱私等人格權提供保護,他與父母、親屬之間的關系就被民法所確認和維護,他長大之后取得的各種財產被民法肯認和保障,他每日以口頭或書面訂立的各種合同被民法確保履行,他締結婚姻、建立新家庭被民法所認可和維系,死亡之后他的財產通過民法進行分配和繼承。甚至,民法對我們的影響超越了生死兩端,胎兒尚在母腹中時民法就已經提供保護(民法典第16條),死者名譽、隱私被人誹謗、泄露時民法同樣會追究責任(民法典第994條)。可以說,人的利益延伸多遠,民法的關愛就延伸多遠。這種廣泛、深入、博大的關愛,決定了民法典的規模。
第三,民法典體系性強。這種體系性,尤其表現在作為一般法的民法典與民事特別法之間的層級結構上。民法典之外,還會有許多民事特別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當民事特別法無規定時,都應當適用民法典這個一般法,從而實現對民事領域無遺漏的調整。在這個體系化的層級結構中,民法典處于私法的一般法的地位;廣泛的調整領域中具有基礎性的一般法,是法典化的要鑰。
民法典的偉大意義
(一)民法典的標志意義
王晨副委員長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中提到:“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志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征和標志。”比較法可以為我們提供好的觀察視角。
《法國民法典》1804年頒布,又被稱為《拿破侖法典》。該法典一掃法國的封建制度,確認和鞏固了資產階級革命成果,開啟了法國的近代化道路。
《德國民法典》1896年頒布,當時德國統一不久,需要一部統一的法典為民族鑄魂、為國家筑基、為市場建立統一的交易規則。《德國民法典》開啟了德國強盛的道路。
《日本民法典》1898年頒布,是明治維新中變法的重要內容之一。《日本民法典》全面學習西方的民法制度,開啟了日本近代化的強國之路。
民法典常常是一個國家在歷史的上升拐點處立下的一座里程碑。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民法典的制訂,恰逢其時。
(二)民法典的功能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堪稱是民法典功能的九字評語。
固根本,是指穩固國本。民法典第一條規定,“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物權編第五章規定了“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物權編第十一章規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等。以上都是對我國根本制度的法律固定。
穩預期,是穩定我們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路的預期。民法是市場經濟基本法,民法的法典化意味著我們把市場經濟的法律根基筑得更牢,進一步明確了我們的前進方向和信心。
一旦根本穩固、預期穩定,民眾便知道自己可以平等地參與自由競爭,競爭得來的果實會得到法律保護,自然能夠人人努力,社會達到最大效率,從而有利于國之長遠。
(三)民法典的文化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中國民法典從中國歷史文化中來,從世界法治文明中來,從新中國法治實踐中來。
民法典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如,民法典第1043條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對家庭倫理的重視,在中國5000年文明及法律文化中一以貫之,民法典也汲取了其中的有益內容,作出了諸多倡導性和具體性規定。
民法典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的有益成果。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不為一邦一國所私有,當然可以相互借鑒。民法典不僅吸收了比較法上的優秀成果,還吸收了重要國際公約的成熟規則,尤其體現在合同編之中。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我國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如,民法典第533條情事變更規則就來源于我國《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并對其進行了重要完善。該規則對解決疫情中的合同履行障礙問題有重要作用。
總之,我國民法典吸收了古今中外的優秀法律文化,是繼受與創新的共同結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民法典的頒布猶如嬰兒的出生,他的成熟長大還需要每一位法律人的共同努力。總書記提出的盡快建構“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既是對法律教學科研機構及民法學科隊伍的希望,也是對我們的要求。我們應當竭盡全力,爭取這一目標的早日實現。
民法典最重要的意義
1.2020年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志發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2.文章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3.文章指出,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于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愿。
4.文章指出,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5.文章指出,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6.文章指出,要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民法典頒布實施,并不意味著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要堅持問題導向,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7.文章指出,要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8.文章指出,要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
9.文章強調,要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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