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會什么時候完成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改革發展觀的現實目標。 小編整理了小康社會什么時候完成,希望能幫助到您。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專題內容
小康社會什么時候完成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解為實實在在的目標,所謂實實在在的目標,就是廣大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目標。
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感受到目標實現后帶來的變化,有助于增 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信心,有助于凝聚成團結的力量、向上的力量、 奮斗的力量,有助于增強行動自覺性。這種將目標細化的做法體現了治國理政的中國智慧。
2016 年 12 月 21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是一個‘數字游戲’或 ‘速度游戲’,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目標。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是什么?是食品安不安全、暖氣熱不熱、霧霾能不能少一點、河湖能不能清一點、垃圾焚燒能不能不有損健康、養老服務順不順心、能不能租得起或買得起住房,等等。相對于增長速度高一點還是低一點,這些問題更受人民群眾關注。如果只實現了增長目標,而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沒有進展,即使到時候我們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人民群眾也不會認同。”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解決好發展的短板問題
社會發展總會有短板,而短板與瓶頸往往成為制約經濟可持續平穩發展的要害,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解決好發展的短板問題,體現了治國理政要抓住主要矛盾解決主要問題的中國智慧。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3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考察工作時指出:“要在抓好脫貧攻堅這個第一民生工程的同時,統籌做好就業、收入分配、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食品安全、生產安全、公共治安等各項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工作,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推出的每件民生實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接著一件辦,一年接著一年干。”
文章摘自《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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