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需要辦社保轉移嗎(2)
個人社保轉移的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于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廣州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養老保險
轉出:
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入并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跨省)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省內)
轉入:
(省內)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
1、參保人在廣州市繼續就業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參保人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繳交基本養老保險的最后參保地為廣州市
(跨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正在本市就業并參保的
2、廣東省戶籍且正在本市就業并參保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且正在本市參保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繳費年限10年以上參保地且屬廣州市戶籍的
失業保險
職工在非戶籍所在地區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將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入戶籍所在地
醫療保險
辦理材料
養老保險
轉出: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他人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原參保單位代辦需提供社保登記證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轉入: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轉出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失業保險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含本人頁和戶主頁)
3、就業失業登記憑證
4、填寫《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書》
醫療保險
1、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卡(社保卡)正反面復印件
4、原參保地出具的《參保憑證》
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
1、在廣州市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參保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提交《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3、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入并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
失業保險
轉出:由單位或個人到所屬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手續。經核定辦理轉出后,參保入攜帶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單到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入確認
轉入:由單位或個人到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手續。經審核同意轉入的,由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同意接收證明交還參保人到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出,辦理轉出后攜帶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單回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確認手續
醫療保險
1、申請人員備齊所需資料,到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各直屬分局申請辦理轉入手續
2、通過辦事業務窗口驗證資料后受理,制作《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于15個工作日內寄往參保人原參保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3、原參保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收資料后,辦結轉出手續,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寄至相應的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直屬分局
辦理時限及收費
辦理時限
養老保險
轉入:
1、在參保人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審核條件和資料,符合轉入條件的開具聯系函,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
2、在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轉移信息表和資金后,審核信息無誤的,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轉移接續
轉出:
1、憑證打印原則上即場辦結(特殊情況或采取受理制)
2、收到正確的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轉移信息表并轉出資金
失業保險
原則上即場辦結(特殊情況或采取受理制)
醫療保險
轉入:
1、申請人原參保地社會(醫療)經辦機構寄回或申請人送回相關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關系轉入手續
2、原參保地有個人醫療帳戶余額轉入我市,在關系轉入的基礎上,于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實際到賬15個工作日內,將實際到賬資金注入申請人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卡。
轉出:
接收新參保地社會(醫療)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原件)后1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地點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43號
聯系電話:12333
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注:個人社保補繳在戶籍所在區社保服務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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